發布時間:2023-12-14 15:56:15 交通運輸部網站

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現代航運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加快補齊我國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短板,以政策創新為(wei) 驅動,推動我國現代航運服務業(ye) 要素集聚發展。
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現代航運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為(wei) 主題,以深化現代航運服務業(ye) 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以航運交易、信息谘詢、航運金融保險、海事仲裁、航運人才、技術服務等為(wei) 重點,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優(you) 環境、增功能,全麵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水平和國際影響力,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海洋強國。
總體(ti) 目標
到2035年,形成功能完善、服務優(you) 質、開放融合、智慧低碳的現代航運服務體(ti) 係,國際航運中心和現代航運服務集聚區功能顯著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服務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現代航運服務業(ye) 實現高質量發展。
主要任務
一是提升航運交易及信息服務能力。針對我國航運交易和信息服務功能不夠完善、能力有待提升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創新船舶交易模式、培育航運智庫和谘詢服務機構、發展體(ti) 係完整的航運指數係列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二是增強航運金融服務效能。針對航運融資服務水平有待提高、航運衍生品發展滯後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優(you) 化船舶融資租賃營商環境、發展多種航運融資方式、完善航運期貨品種體(ti) 係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三是強化航運保險服務保障。針對我國航運保險承保能力不強,全球服務網絡有待完善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引導保險機構拓展航運保險業(ye) 務、提升海外理賠等服務能力、規範中國船東(dong) 互保組織管理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四是提升海事法律服務能力。針對我國海事仲裁服務有待提升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發展中國特色的海事法律製度體(ti) 係、探索開展符合中國國情的臨(lin) 時仲裁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五是強化航運人才保障。針對我國船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優(you) 化船員教育培訓和機構管理、引進增加急需緊缺人才供給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六是提高航運技術服務能力。針對我國航運檢驗認證水平仍需提高、綠色低碳發展技術服務有待加強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提升綠色智能船舶檢驗認證服務能力、強化船舶能耗數據等管理、研究推進航運碳交易市場發展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七是完善航運中心服務功能。針對航運中心功能發揮有待加強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依托航運中心集聚航運要素,積極開展政策先行先試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八是提升航運基礎服務能力。針對航運數字化發展水平有待提高的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推動航運服務業(ye) 務轉型升級、加強航運貿易數字化平台應用等具體(ti) 工作措施。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相關(guan) 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加強對各地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的指導,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強化製度保障。
二是強化法治保障。推進相關(guan) 法律法規修訂,完善我國航運法律體(ti) 係。推動現代航運服務業(ye) 信用體(ti) 係建設,維護行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秩序。
三是深化交流合作。鼓勵各類航運服務機構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yu) 國際航運服務業(ye) 相關(guan) 標準、規則的製修訂,增強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四是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充分發揮媒體(ti) 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我國航運服務品牌宣傳(chuan) 與(yu) 推廣。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