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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3-12-14 10:19:09 交通運輸部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中國證監會(hui) 各派出機構,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海洋強國的決(jue) 策部署,促進現代航運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現代航運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為(wei) 主題,以深化現代航運服務業(ye) 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以航運交易、信息谘詢、航運金融保險、海事仲裁、航運人才、技術服務等為(wei) 重點,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優(you) 環境、增功能,全麵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水平和國際影響力,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海洋強國。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順應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新趨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公平競爭(zheng) 中提升服務業(ye) 競爭(zheng) 力。加快完善政策製度法規標準,營造良好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發展環境。

要素集聚,差異發展。立足國內(nei) ,提高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和協同性,引導航運中心進一步發揮集聚效應,深入挖掘優(you) 勢資源,培育優(you) 先級,形成多元化、差異化的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格局。

擴大開放,深化合作。推動現代航運服務業(ye) 在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擴大開放,深度參與(yu) 國際分工合作,鼓勵相關(guan) 機構在全球範圍內(nei) 配置資源、開拓市場、加強協同,全麵提升我國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的國際影響力。

(三)總體(ti) 目標。

到2035年,形成功能完善、服務優(you) 質、開放融合、智慧低碳的現代航運服務體(ti) 係,國際航運中心和現代航運服務集聚區功能顯著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服務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現代航運服務業(ye) 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四)提升航運交易及信息服務能力。做大做強我國船舶交易市場,支持上海市穩妥有序推進上海航運交易所體(ti) 製改革。鼓勵船舶交易機構創新船舶交易模式,吸引國內(nei) 外船舶進場交易。鼓勵企業(ye) 、高校、研究機構等開展航運服務業(ye) 發展戰略、國際規則製度等重大領域課題研究,大力發展航運信息服務,提升航運信息服務能級,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航運智庫和谘詢服務機構。支持有條件的航運交易機構編製不同類型的航運指數,高標準建設海南國際航運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航運指數供應商,形成體(ti) 係完整、種類齊全、使用廣泛的航運指數係列,引導航運市場有序發展。

(五)增強航運金融服務效能。依托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離岸航運融資和資金結算能力。推廣天津等自由貿易試驗區融資租賃快速通辦服務模式,優(you) 化船舶融資租賃營商環境。積極發展多種航運融資方式,大力支持綠色智能船舶產(chan) 業(ye) 鏈發展。加大上海期貨交易所運價(jia) 指數期貨培育力度。鼓勵探索開發船用綠色燃料相關(guan) 大宗商品衍生產(chan) 品,逐步完善航運期貨品種體(ti) 係,服務航運企業(ye) 風險管理需求,做好航運衍生品的風險防控。

(六)強化航運保險服務保障。引導我國主要保險機構、再保險機構積極拓展航運保險業(ye) 務,創新提供新能源船舶險、船舶建造險等產(chan) 品。鼓勵我國保險機構逐步、適當提高自留風險額度,不斷提升其承保能力和信譽擔保的國際認可度。支持航運保險機構加強全球服務網絡建設,鼓勵與(yu) 我國相關(guan) 機構開展海外網絡協同合作,不斷提升海外理賠、防損等服務能力。支持境外航運保險機構在境內(nei) 設立機構提供保險服務。支持發展國際航運再保險業(ye) 務,集聚國內(nei) 外再保險機構,提升航運再保險服務能級。進一步規範中國船東(dong) 互助保險組織管理,支持其深度融入國際航運保險市場體(ti) 係。

(七)提升海事法律服務能力。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海事法律製度體(ti) 係。依托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等建設國際海事法律教育中心。支持境外仲裁機構在境內(nei) 設立業(ye) 務機構,開展涉外海事仲裁業(ye) 務,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涉外領域探索開展符合中國國情的臨(lin) 時仲裁,為(wei) 我國成為(wei) 國際海事商事爭(zheng) 端解決(jue) 優(you) 選地創造條件。

(八)強化航運人才保障。優(you) 化船員教育培訓體(ti) 係及考試製度,加強LNG等新能源、新業(ye) 態船員培養(yang) 。優(you) 化和加強海員外派機構管理,加強船員管理和權益保護,健全船員勞動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製。落實航運企業(ye) 培養(yang) 船員主體(ti) 責任,引導航運企業(ye) 自有船員比例穩步提高。支持引進郵輪運輸等航運高技能人才,增加急需緊缺人才供給。充分發揮香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現代航運服務業(ye) 人才優(you) 勢,促進航運服務業(ye) 融合協調發展。

(九)提高航運技術服務能力。推進綠色智能船舶、產(chan) 品和係統研發設計,加快數字化係統推廣應用,強化船舶建造維修等技術服務能力,提升綠色智能船舶和產(chan) 品的檢驗、認證服務能力。加強船舶檢驗機構管理,促進船舶檢驗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全麵提升。加快在上海設立船舶能效管理中心,強化船舶能耗數據等管理。組織開展綠色智慧航運技術標準製定和推廣應用。強化國家水上裝備安全與(yu) 可靠性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強船用新能源技術研究與(yu) 決(jue) 策谘詢支撐。研究推進航運碳交易市場發展。

(十)完善航運中心服務功能。依托航運服務功能集聚區,按功能定位集聚航運要素。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天津、大連、廈門區域性國際航運中心和武漢、重慶等長江區域航運中心,積極開展政策先行先試。

(十一)提升航運基礎服務能力。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全麵推進船舶經紀、船舶管理、船舶代理、客貨運代理、助導航服務等航運服務業(ye) 務轉型升級。加強航運貿易數字化平台應用推廣,強化數據共享和業(ye) 務協同,進一步提升航運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強營商環境和文化建設,創新商業(ye) 模式,優(you) 化產(chan) 品供給,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中國證監會(hui) 各派出機構,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依職責加強對本地區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的指導,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強化製度保障。

(十三)強化法製保障。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修訂,完善我國航運法律體(ti) 係,為(wei) 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提供法製保障。推動現代航運服務業(ye) 信用體(ti) 係建設,維護行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秩序。

(十四)深化交流合作。鼓勵各類航運服務機構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秉持互利共贏原則,積極拓展航運服務市場。充分利用雙邊、多邊國際合作機製,積極參與(yu) 國際航運服務業(ye) 相關(guan) 標準、規則的製修訂,增強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十五)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充分發揮媒體(ti) 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chuan) 現代航運服務業(ye) 發展取得的成效。借助全球可持續交通高峰論壇、中國航海日論壇、北外灘國際航運論壇等平台,加大我國航運服務品牌宣傳(chuan) 與(yu) 推廣。

交通運輸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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