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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專項整治港口危險貨物作業

發布時間:2021-03-29 09:51:15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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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guan) 於(yu) 深入整治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e) 安全生產(chan) 重點難點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聚焦港口危險貨物罐區等作業(ye) 場所和港口特殊作業(ye) 違規行為(wei) 、危險貨物經營相關(guan) 前置手續不全等重點難點問題,促進港口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通知》指出,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港口安全生產(chan) 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整治存量、遏製增量,健全雙重預防機製,強化重大風險防控,主要針對四方麵重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專(zhuan) 項整治行動。一是開展動火等特殊作業(ye) 違規行為(wei) 整治,港口企業(ye) 需完善安全管理製度,加強特殊作業(ye) 安全管理培訓,開展全麵自查。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檢查程序、檢查方法、檢查標準等要求,加強對動火、受限空間、臨(lin) 時用電等特殊作業(ye) 行為(wei) 監管。二是開展竣工驗收和經營許可等手續不全問題整治,港口企業(ye) 要以碼頭、堆場、儲(chu) 罐、裝車台等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e) 場所為(wei) 重點開展全麵自查,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與(yu) 應急、環保、住建等相關(guan) 主管部門建立多部門協同治理機製,指導港口經營人落實整改,采用補辦手續或評估認可等方式妥善解決(jue) 。三是開展危險貨物謊報瞞報問題整治,在港口企業(ye) 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管理。四是開展應急能力薄弱問題整治,港口企業(ye) 要重點排查整治未按規定建立專(zhuan) 職消防隊、消防設備維護保養(yang) 不到位等情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完善港區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將港口危險貨物應急和消防納入城市應急體(ti) 係。

據悉,此次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將持續近一年時間,分為(wei) 3個(ge) 階段:2021年4月為(wei) 全麵排查階段,2021年5月至12月為(wei) 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月為(wei) 總結鞏固階段。交通運輸部將建立季度調度機製,將重點難點問題納入部年度安全生產(chan) 檢查內(nei) 容,各地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wei) 年度交通運輸領域平安建設考核評價(jia) 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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