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3-04 10:24:03 中國新聞網

1.關(guan) 於(yu) 大力推進“成果中試研究” 打通成果轉化“最後一公裏”的提案
摘要:目前,科技成果在中試研究過程中仍麵臨(lin) 一些亟待解決(jue) 的問題。一是對中試研究重視不足。二是對開展“成果中試研究”支持不夠。三是企業(ye) 對“成果中試研究”積極性不高。為(wei) 此,建議:一是製定科技成果分類分級標準,完善國家科技項目立項考核指標。製定國家統一的科技成果分級標準,明確科技成果的分級分類方式,將“成果中試研究”納入標準。二是在國家科技項目立項中加大“成果中試研究”支持力度。梳理“十三五”期間國家科技項目成果,依據科技成果分級標準對所有項目成果的成熟等級進行分級,“十四五”時期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立項時,傾(qing) 斜支持需延續的“產(chan) 品目標”項目,設立中試科技專(zhuan) 項,對達到“中試研究”的成果給予專(zhuan) 項支持。三是充分調動企業(ye) 和科研人員“成果中試研究”的積極性。引導企業(ye) 充分運用好“研發投入視同企業(ye) 利潤”及相關(guan) 稅收政策,落實企業(ye) 科研人員持股相關(guan) 製度設計,激發科研人員開展“成果中試研究”的積極性,簡化國有企業(ye) 投資決(jue) 策程序,完善相關(guan) 保值增值指標,引入市場評價(jia) 機製決(jue) 定“成果中試研究”價(jia) 值。
2.關(guan) 於(yu) 強化轉製科研院所行業(ye) 技術引領作用的提案
摘要:自1999年起,為(wei) 推進產(chan) 學研協同創新機製改革探索,原冶金部、機械部、郵電部等部委所屬242家科研院所轉製為(wei) 科技型企業(ye) ,拉開了科研院所轉製的序幕。但轉製以後,不少轉製科研院所在引領行業(ye) 技術進步、促進原創性研發方麵功能弱化,麵臨(lin) 一些亟待解決(jue) 的問題。一是缺乏經費支持,行業(ye) 關(guan) 鍵共性技術研發積極性不高。二是身份“兩(liang) 不像”,企業(ye) 科研院所的優(you) 惠政策“兩(liang) 難沾”。三是激勵機製難以落地,人才流失趨勢加大。為(wei) 此建議:一是調研梳理轉製科研院所現狀,明確轉製科研院所基礎性、公益性屬性及在國家創新體(ti) 係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轉製院所納入國家科研支持範圍。二是明確轉製科研院所在科研開發、成果孵化轉化、人才引進和培養(yang) 、科技服務等領域的科技創新工作享受同等稅收、激勵、薪酬等政策;以轉製院所為(wei) 基礎組建國家級新型研發機構,享受新型研發機構的政策紅利。三是推動《國有科技型企業(ye) 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等係列文件加快落地。加快落實轉製科研院所自主權、股權期權和分紅等激勵政策,製定轉製院所促進科研人員流動政策,讓轉製科研院所人才引得進、留得住、幹得好,為(wei) 科技創新築牢人才之基。
3.關(guan) 於(yu) 強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導向作用 推動企業(ye) 開展基礎和應用研究的提案
摘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國家激勵企業(ye) 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極大降低了企業(ye) 負擔,增強了企業(ye) 開展研發活動的積極性,將在“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為(wei) 增強企業(ye) 研發能力發揮重要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隨著我國企業(ye) 創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國內(nei) 外形勢的變化,對企業(ye) 類別及研發環節不加區分,加計扣除比例統一設定為(wei) 75%的政策措施也出現精準性不夠,導向性不清的問題。一是總體(ti) 上看,我國企業(ye) 將大部分研發經費投入到試驗發展,用於(yu) 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比例過低。二是針對中小企業(ye) 和大企業(ye) 的政策區分度不高。因此,為(wei) 推動企業(ye) 向研發前端轉移,將政策向科技型中小企業(ye) 集聚,建議:一是采用更加精準、結構化的加計扣除政策組合,鼓勵企業(ye) ,特別是龍頭企業(ye) 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二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ye) 加計扣除比例。三是加強對企業(ye) 研發活動和企業(ye) 類別的分類統計。
4.關(guan) 於(yu) 加快製定實施《中國碳達峰行動計劃》的提案
摘要: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hui) 一般性辯論上鄭重宣布中國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與(yu) 2060年實現碳中和願景,把加強氣候保護作為(wei) 我國參與(yu) 和引領全球治理重要支撐,把氣候治理作為(wei) 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關(guan) 鍵動能,開啟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征程,我國開始進入氣候治理新時代。實現2030年前高質量碳達峰是整個(ge) 社會(hui) 經濟的一場深刻革命,任務十分艱巨,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為(wei) 此,建議:一、統籌推進實現氣候保護目標和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統籌提出2025年、2030年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煤炭消費總量、非化石能源比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森林蓄積量等關(guan) 鍵目標指標。二、製定重點行業(ye) 碳達峰方案。推進重點行業(ye) 溫室氣體(ti) 排放管理和大氣汙染物排放管理在目標設定、指標體(ti) 係、監管執法等方麵的融合。三、推進重點城市盡早實現碳達峰。要求重點城市設定碳排放達峰目標以及“十四五”時期的目標指標。四、推進多層次低碳試點示範。五、加快構建全國碳市場體(ti) 係。加快推進全國碳市場製度建設、監管體(ti) 係建設和能力建設。六、加強碳達峰政策製度創新。將碳達峰實施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圍,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措施。七、加速低碳技術研發與(yu) 應用。
5.關(guan) 於(yu) 國內(nei) 大循環為(wei) 主體(ti) 發展格局下推進智慧物流發展的提案
摘要:物流是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的重要環節。加快形成內(nei) 外聯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網絡,對於(yu) 構建新發展格局至關(guan) 重要。當前,物流產(chan) 業(ye) 總體(ti) 發展基礎還比較薄弱,部分領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社會(hui) 物流成本出現階段性上升。“智慧物流”通過智能硬件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對各種物流要素的智慧化協同而提升物流運作水平和效益,是現代物流體(ti) 係建設的重要抓手。從(cong) 物流業(ye) 發展“補短板、謀長遠”相結合考慮,在“十四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應著重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推進我國智慧物流的發展。一是強化智慧物流在規劃與(yu) 建設中的引領作用。二是夯實智慧物流基礎。與(yu) 智慧城市建設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相結合,積極推進新一代國家交通控製智慧網絡建設,加快貨物管理、運輸服務、場站設施等物流新型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建設和升級,全方位夯實智慧物流的基礎。三是加快智慧物流的標準化體(ti) 係建設。四是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進智慧物流發展。鼓勵智慧物流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協同攻關(guan) 、融通合作,優(you) 化智慧物流的創新建設與(yu) 運營模式,營造創新要素集聚、市場公平競爭(zheng) 、規範有序的產(chan) 業(ye) 環境。
6.關(guan) 於(yu) 開展河流健康管理 強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提案
摘要:近年來,我國以河長製管理為(wei) 基礎,建立健全河流流域管理製度體(ti) 係,開展一係列的河流綜合治理的高強度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從(cong) 發達國家對河流管理的經驗來看,我國河流健康管理的創新思維和方法措施仍不完善。為(wei) 此,建議在黃河流域首先開展河流健康管理。一是提高科學認知,維護河流健康生命。將維護河流健康生命特征,作為(wei) 永續利用河流自然資源的重要理念。二是突出河流健康科學評價(jia) 與(yu) 目標管理。一些發達國家已全麵開展河流健康科學評價(jia) 與(yu) 管理,我國也開展了試點工作。但由於(yu) 南北河流水情差異大,許多技術方法、指標體(ti) 係和評價(jia) 標準,還需要因地製宜建立符合當地河流特點的技術框架。三是把河流健康建設作為(wei) 生態保護任務納入計劃。針對不同河流研製長遠規劃,依據規劃把河流健康管理建設納入政府長期工作計劃和生態文明建設主要任務,促進水生態保護與(yu) 修複有計劃的長期推進。四是加強監督監測,為(wei) 管理提供技術保證。
7.關(guan) 於(yu) 促進長江岸線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更好落實的提案
摘要:長江岸線是港口、產(chan) 業(ye) 及城鎮布局的重要載體(ti) ,是長江生態屏障和汙染物入江的最後防線,國家相關(guan) 部委及沿江各省市在長江大保護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曆史性成就,但岸線生態環境保護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長江岸線管控邊界不明確,管理落地難。二是搬遷政策未配套,項目退出難。三是航運與(yu) 環境敏感區有衝(chong) 突,整治實施難。為(wei) 此,建議:一、明確長江及主要支流岸線化工等重汙染項目及工業(ye) 園區布局的管控邊界。二、製定實施長江岸線1公裏化工等重汙染項目退出配套管理辦法。三、優(you) 化長江岸線利用與(yu) 港口布局,強化沿江生態環境敏感區域保護。
8.關(guan) 於(yu) 數字賦能基層社會(hui) 治理 推進我國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的提案
摘要:在科技不斷發展的今天,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不斷推動社會(hui) 治理創新,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國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實行精準智控,促進了疫情防控工作,為(wei) 基層社會(hui) 治理提供了新經驗。但是,當前數字賦能基層社會(hui) 治理也存在一些不足:工作理念方法仍需持續創新;基層治理大數據體(ti) 係不完善,標準不一、共享不足、協同不暢的問題仍較突出;數字化平台應用場景單一,創新應用不夠;信息化人才短缺,尤其是熟悉基層治理又有數字化技能的複合型人才短缺;數據安全存在隱患,個(ge) 人信息保護亟待加強。為(wei) 此,建議:一、運用大數據思維創新基層治理。加快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將數字賦能、“整體(ti) 智治”、大數據思維等理念深度融入基層社會(hui) 治理之中。二、加強基層治理數字化體(ti) 係建設。三、創新基層治理智能化應用場景。四、加強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五、築牢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防線。
9.關(guan) 於(yu) 加快培育和發展服務業(ye) 新職業(ye) 進一步保障居民就業(ye) 的提案
摘要:服務業(ye) 是我國吸納就業(ye) 最多的產(chan) 業(ye) ,尤其是生活服務業(ye) 因豐(feng) 富的業(ye) 態成為(wei) 孕育新就業(ye) 形態和新職業(ye) 的搖籃。201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分類大典》頒布後,出現了一些新型職業(ye) 和工種。特別是近年來,數字經濟新業(ye) 態、新職業(ye) 不斷湧現,極大改變了眾(zhong) 多生活服務業(ye) 從(cong) 業(ye) 者的就業(ye) 和工作模式。相對於(yu) 傳(chuan) 統職業(ye) 來說,新職業(ye) 具有就業(ye) 容量更大、靈活性更強、從(cong) 業(ye) 者更主動等特點。加快培育和發展服務業(ye) 新職業(ye) ,對於(yu) 增加就業(ye) 機會(hui) 、緩衝(chong) 失業(ye) 風險、幫扶困難群體(ti) 就業(ye) 意義(yi) 重大。然而,由於(yu) 大量服務業(ye) 新業(ye) 態尚處於(yu) 起步階段,大多數新職業(ye) 從(cong) 業(ye) 者不僅(jin) 要麵對新業(ye) 態發展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還要麵對職業(ye) 培訓體(ti) 係不完善、上升空間有限、法律和社會(hui) 保障不完善、職業(ye) 認同感不強等多重問題。為(wei) 此,建議:一是強化開展職業(ye) 教育培訓。二是建立健全新職業(ye) 就業(ye) 統計體(ti) 係,進一步放寬新職業(ye) 審批標準和條件。三是強化新業(ye) 態勞動權益保障。四是加快推動生活服務業(ye) 數字化轉型。
10.關(guan) 於(yu) 推進黃河淮河流域煤炭開采區生態環境保護的提案
摘要:我國煤炭資源大多分布在黃淮流域,長期大規模、高強度開發造成諸多環境問題,如地麵沉陷、煤矸石堆存、礦井水和瓦斯持續排放等,生態修複難度大。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ye) 始終重視生態環境保護,采取了一係列政策舉(ju) 措,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曆史欠賬多,修複代價(jia) 高。我國煤炭開采曆史久遠、周期長,受保護意識、技術條件、管理水平等條件限製,遺留生態環境問題多。二是區域性破壞地表生態環境。煤炭開采過程中破壞含水層、疏幹地下水、襲奪地表水,造成區域性居民用水困難、影響自然植被和農(nong) 作物生長。三是礦區複合型汙染防治技術有待突破。為(wei) 此,建議:一是加強煤炭開采科學布局和總量控製,有效減低增量。二是因地製宜開展礦區綜合治理,優(you) 先保障原生生態係統。三是加強科技攻關(guan) ,支撐相關(guan) 政策標準製修訂。
11.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我國近岸海域空間環境綜合治理的提案
摘要:近年來,我國著力推進近岸海域生態環境整治修複並取得較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近岸海域綜合治理的總體(ti) 戰略與(yu) 重點任務統籌規劃不足。整治修複呈分散化、碎片化。二是近岸海域綜合治理監管未能與(yu) 規劃、立項、實施、效果評估和驗收等各環節有效銜接。有的已立項項目需要對整治修複內(nei) 容、位置、考核指標及經費等進行較大調整。三是整治修複項目“頭疼醫頭,腳痛醫腳”情況較多。四是存在“重景觀、輕生態”的思想誤區。為(wei) 此,建議:一是堅持山水林田湖草係統治理,完善頂層設計與(yu) 中長期規劃。二是建立長期穩定、科學高效的近岸海域綜合治理運行機製,加強生態保護修複監督管理。三是堅持陸海統籌綜合治理。協調各部門構建“區域-流域-海域”的汙染防控和不同級別管理部門共同參與(yu) 下的統籌統管機製,集中專(zhuan) 門力量製定有針對性的精準化管理與(yu) 綜合治理方案,並督促落實。四是加強海洋生態環境整治修複相關(guan) 領域的科技攻關(guan) 與(yu) 關(guan) 鍵技術研發。
12.關(guan) 於(yu) 進一步推動高端醫療器械國產(chan) 化的提案
摘要:當前,我國高端醫療器械國產(chan) 化仍麵臨(lin) 不少問題,具體(ti) 表現在:一是應用國產(chan) 高端醫療器械的鼓勵支持政策有待加強。二是臨(lin) 床需求與(yu) 研究機構、醫藥企業(ye) 研發脫節。三是我國醫療器械企業(ye) 現狀是小、多、散,缺少與(yu) 中介服務和社會(hui) 資本及產(chan) 業(ye) 的有效對接。四是醫療器械審批和監管有待加強。為(wei) 此,建議:一是完善采購應用國產(chan) 高端醫療器械的支持政策。二是醫研企結合引領行業(ye) 創新發展。三是積極推動創新源頭的科技成果轉化與(yu) 落地。發揮基金投資導向、資本經營的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醫療器械企業(ye) 快速發展壯大。四是強化監管體(ti) 係建設,提升醫療器械審評審批質量和效率。加快推進臨(lin) 床試驗機構由審批製改為(wei) 備案製,做好創新申請審查、審核工作。
13.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提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ti) 係,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民辦高校從(cong) 無到有,逐漸壯大,已成為(wei) 我國高等教育事業(ye) 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相對於(yu) 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特別是與(yu) 公辦高校相比,民辦高校整體(ti) 辦學質量有待提高,高水平學校建設任重道遠。一是辦學層次有待提升。二是師資隊伍存在短板。三是教育評價(jia) 體(ti) 係有待完善。四是教育管理力量較為(wei) 薄弱。為(wei) 此,建議:一、“十四五”時期啟動“國家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工程”。二、參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開展2020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的通知》,給予西部地區、民族高校在申請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點時申請條件可降低20%的傾(qing) 斜政策,加大對優(you) 質民辦高校學位授權的支持力度。三、加強頂層設計,製定科學合理、導向明確、符合民辦高等教育特質的教學評估指標體(ti) 係,加強分類評估、分類考核。四、建立公辦和民辦高校聯動發展機製。五、提高民辦高校教師待遇,促進教師專(zhuan) 業(ye) 發展。六、健全民辦教育管理機構和協調機製。
14.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大提出構建以國家公園為(wei) 主體(ti) 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對健全國家公園保護製度作出安排,明確要求“構建以國家公園為(wei) 主體(ti) 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健全國家公園保護製度”。2020年2月10日,自然資源部和國家林業(ye) 和草原局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做好自然保護區範圍及功能分區優(you) 化調整前期有關(guan) 工作的函》,各省區市隨後啟動了保護地整合優(you) 化工作。目前,原有保護地一些遺留問題尚未解決(jue) ,增加了整合優(you) 化的難度。具體(ti) 表現在:一是以行政幹預手段將保護區強行調出的情況依然存在。二是打破行政邊界難上加難,自然保護地完整性難以保證。為(wei) 使保護地整合優(you) 化工作發揮應有作用,完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建議:一、提高認識,理順自然保護地管理體(ti) 係,層層壓實責任。二、給予地方政府對自然公園更多的管理權,不再設立國家級自然公園。三、完善生態效益補償(chang) 機製,給予地方政府使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更多自主權。
15.關(guan) 於(yu) “十四五”時期大力發展花生產(chan) 業(ye) 的提案
摘要:花生作為(wei) 我國最大的油料作物,2019年總產(chan) 量達1752萬(wan) 噸,占全國油料總產(chan) 量的一半左右。花生作為(wei) 重要的油料作物具有諸多優(you) 勢:一是產(chan) 油率高,且榨油後花生餅粕可替代豆粕作為(wei) 優(you) 質飼料,花生秸稈則可作為(wei) 優(you) 質飼草;二是作為(wei) 豆科作物,種植花生可大幅較少氮肥施用,且具有“肥田”作用;三是由於(yu) 夏播花生新品種的推廣,可在黃淮海主產(chan) 區麥收後種植,改善“一年兩(liang) 熟”種植結構;四是種植花生的綜合效益好,既有助於(yu) 農(nong) 民增收,也有利於(yu) 減少環境汙染。然而,目前我國花生產(chan) 業(ye) 發展尚麵臨(lin) 諸多製約因素:一是重視程度不夠。相比大豆、菜籽等油料作物,花生在政策扶持、生產(chan) 技術研發等方麵明顯被邊緣化。二是產(chan) 業(ye) 規模化發展滯後。三是良種花生繁育研發投入不足,優(you) 質花生品種推廣力度不夠。為(wei) 此,建議:一是把大力發展花生產(chan) 業(ye) 納入“十四五”規劃。二是推動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區花生產(chan) 業(ye) 發展。三是加快花生產(chan) 業(ye) 化發展水平。四是強化優(you) 良花生品種的研發推廣。
16.關(guan) 於(yu) 城鄉(xiang) 社區治理推廣“五共”做法的提案
摘要:近年來,城鄉(xiang) 社區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頂層設計更加完善、組織領導逐步加強、設施機構日益健全,社區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居民群眾(zhong) 福祉不斷增進。但是總體(ti) 上看,城鄉(xiang) 社區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兩(liang) 張皮”、居民主體(ti) 作用發揮不足、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不夠等。為(wei) 此,建議:一是借鑒集中開展農(nong) 村人居環境整治做法,考慮以城鄉(xiang) 建設部門開展的美好環境與(yu) 幸福生活共同締造“五共”做法為(wei) 主,融入新時代楓橋經驗、“街鄉(xiang) 吹哨、部門報到”和城市更新等好經驗,集中一段時間在全國範圍開展城鄉(xiang) 社區治理行動。二是以中小城市、城鎮老舊小區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小區為(wei) 重點,統籌多途徑建管投入,以適當的整治、建設項目為(wei) 載體(ti) ,整合相關(guan) 部門力量協同推進。三是發揮黨(dang) 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和居民主體(ti) 作用。四是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強化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為(wei) 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層治理新格局提供人力人才保障。
17.關(guan) 於(yu) 推進水稻收入保險試點擴麵提質的提案
摘要:2019年10月,財政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銀保監會(hui) 、林草局《關(guan) 於(yu) 加快農(nong) 業(ye) 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運行規範、基礎完備的多層次農(nong) 業(ye) 保險體(ti) 係,稻穀、小麥、玉米3大主糧作物農(nong) 業(ye) 保險覆蓋率達到70%以上。當前,在全國進行推廣並達到相關(guan) 文件的農(nong) 業(ye) 保險覆蓋要求,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期貨市場與(yu) 收入保險進一步發展不相適應。二是產(chan) 量與(yu) 價(jia) 格內(nei) 在穩定機製發揮不足。三是缺乏多級財政支持的補貼製度。為(wei) 此建議:一、大力發展稻穀期貨市場,完善水稻收入保險定價(jia) 製度。水稻收入保險的發展需要解決(jue) 價(jia) 格風險分散和價(jia) 格指標確定兩(liang) 大難題。二、完善農(nong) 業(ye) 巨災風險分散機製。嚐試建立中國農(nong) 業(ye) 巨災債(zhai) 券市場。三、建立水稻收入保險多級財政支持體(ti) 係。由各級政府逐步完善財政補貼製度。
18.關(guan) 於(yu) 進一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提案
摘要:近年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臭氧(O3)汙染仍呈上升趨勢。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細顆粒物汙染的重要前體(ti) 物,為(wei) 加強治理,生態環境部先後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等文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標準體(ti) 係尚不健全。二是治理成效仍不明顯。三是監管仍需加強。為(wei) 此,建議:一是完善政策法規體(ti) 係。將更多種類揮發性有機物列入《環境保護稅法》征稅範圍,明確汙染當量核算標準和對應稅額;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VOCs物種濃度限值;完善VOCs排放標準體(ti) 係,健全行業(ye) 監測技術標準;建立以技術性能、經濟性能、環保性能和生產(chan) 管理等評價(jia) 指標為(wei) 基礎的減排評估方法指南,建立涵蓋源頭、過程和末端全過程的技術指標體(ti) 係。二是精準施策。通過“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等精細化管控手段,提升企業(ye) 生產(chan) 過程全鏈條VOCs綜合去除效率。三是強化聯防聯控。根據主體(ti) 功能區劃分、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區域揮發性有機物防治重點區域,建立重點產(chan) 業(ye) 園區汙染物在線監測網。加強環境在線監測新設備和新技術研發。
19.關(guan) 於(yu) 采用新技術完善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提案
摘要:當前我國知識產(chan) 權保護取得了長足進步,帶動創新活力全麵提升,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但也麵臨(lin) 一些新問題、新挑戰。一是商業(ye) 秘密保護麵臨(lin) 存證難問題。二是專(zhuan) 利審查周期、標準不適應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發展需求。三是創新主體(ti) 知識產(chan) 權全鏈條保護意識不強。當前,大量創新主體(ti) 缺乏知識產(chan) 權“全鏈條”意識,不少企業(ye) 往往是到了需要使用專(zhuan) 利時,才發現缺乏係統考慮。為(wei) 此,建議:一是將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納入商業(ye) 秘密存證與(yu) 保護工作中,提升商業(ye) 秘密保護法治化水平。二是研究製定新領域新業(ye) 態知識產(chan) 權保護規則,運用新技術手段持續提升知識產(chan) 權審查質量和效率。三是強化知識產(chan) 權全鏈條保護,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20.關(guan) 於(yu) 加強人工智能應用中個(ge) 人隱私保護的提案
摘要:人工智能快速發展需要大量個(ge) 人數據支撐,其中很多涉及個(ge) 人隱私。特別是疫情以來,很多麵部信息、行程軌跡等涉及個(ge) 人隱私的信息被社區、超市、藥店等多方采集。當前個(ge) 人隱私保護主要麵臨(lin) 以下問題:一是個(ge) 人信息被過度采集。二是個(ge) 人信息應用合規合法性監管不力。三是安全意識薄弱和管控不足導致個(ge) 人隱私泄露。為(wei) 此,建議:一是針對個(ge) 人信息過度采集開展專(zhuan) 項治理。監管部門應持續開展治理工作,進一步擴大工作範圍,加大處罰力度,對違法違規采集用戶信息行為(wei) 形成有力震懾,提高其違法違規成本。二是構建“製度+科技”治理機製。行政、司法、行業(ye) 、企業(ye) 、公眾(zhong) 等多方協同治理,在推進人工智能應用的同時有效保護個(ge) 人隱私。三是隱私信息采集應區分“戰時”和“平時”,並堅持“最小夠用”原則。如,“健康碼”采集的信息需在其他領域或疫情以後使用的,應嚴(yan) 格控製範圍和條件;“行程碼”顯示的行程信息,由登記所有到訪地區調整為(wei) 僅(jin) 登記到訪過的中高風險地區;等等。
21.關(guan) 於(yu) 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多樣性保護 助力美麗(li) 灣區建設的提案
摘要: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在生物多樣性維護和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製方麵,還存在一些問題。為(wei) 此,建議:一是建立跨境保護合作機製,共同維護生態安全。高位統籌協調,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聯席會(hui) 議機製,定期研討協商大灣區環境保護、生態修複、防災減災、協同管理各方麵事務。二是突出區域特色,聯合製定生態保護修複規劃。宜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統領下,三地聯合製定粵港澳大灣區生態保護修複規劃,強化內(nei) 地相關(guan) 規劃與(yu) 港澳相關(guan) 規劃的融合與(yu) 協同,堅持保護優(you) 先,自然恢複為(wei) 主,共同推進海灣整治和珠江三角洲水生態保護修複、加強海岸線保護與(yu) 管控、保護和修複紅樹林等典型海洋生態係統、保護重要海洋生物繁育場等,促進大灣區人與(yu) 海洋和諧共生。三是強化科技支撐,建立生態監測評估預警平台。統一調查內(nei) 容和評價(jia) 標準,以海洋資源調查監測數據為(wei) 基礎,整合各類空間關(guan) 聯數據,共同推進三地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建立統一的海洋空間基礎信息平台。
22.關(guan) 於(yu) 做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ti) 方案》修編工作的提案
摘要:目前,太湖流域的水環境問題突出表現為(wei) 富營養(yang) 化程度依然嚴(yan) 重,富營養(yang) 化的趨勢尚未得到完全控製。為(wei) 破解太湖生態環境治理的難點問題,建議在《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ti) 方案》修編時,考慮以下幾點:一、優(you) 化水質治理指標,設定分段治理目標。二、強力加大汙水處理力度,加強尾水循環利用。三、實施河湖岸線生態化治理,修複水生態循環係統。
23.關(guan) 於(yu) 強化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的提案
摘要:長期以來,我國十分重視基本農(nong) 田建設,提出了實施“藏糧於(yu) 地、藏糧於(yu) 技”的戰略,確定了“到2020年確保建成8億(yi) 畝(mu) 高標準農(nong) 田,到2022年建成10億(yi) 畝(mu) 高標準農(nong) 田”的發展目標,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成效明顯。然而,一些不利於(yu) 農(nong) 田高標準建設持續推進的問題也有不同程度的顯現。為(wei) 此,建議:一、依托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加大資金支持,強化用於(yu) 耕地地力提升和保護。二、開展已建成高標準農(nong) 田的運營跟蹤普查。三、建立“建、管、用”一體(ti) 化持續運轉機製。一是多部門統一協調,針對不同區域、不同作物製訂統一的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標準,建設前有專(zhuan) 門指導,建設後有專(zhuan) 業(ye) 部門驗收;二是在不降低耕地質量和農(nong) 業(ye) 產(chan) 出的前提下,在已建成高標準農(nong) 田的監管、保障及運轉等方麵出台相應的扶持政策,財政等部門按照與(yu) 建設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管護資金,進一步規範基礎設施的運維承擔主體(ti) 、承擔責任,對經營主體(ti) 享受建設成果過程中參與(yu) 設施的維護和保護作出要求,明確對服務提供方的服務(包括信息服務等)費用的支付規範,以解決(jue) 建成後可能出現的運轉效率低、保持期限短的難題。
24.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個(ge) 人所得稅法》實施問題的提案
摘要:隨著新業(ye) 態、新職業(ye) 不斷湧現,個(ge) 人從(cong) 事多份職業(ye) 、從(cong) 多處取得固定報酬日趨常態化。2019年新個(ge) 人所得稅法頒布實施,2020年個(ge) 人所得稅首個(ge) 匯算清繳期內(nei) ,出現大量“從(cong) 兩(liang) 處以上取得固定報酬的納稅人對兼職單位預扣預繳個(ge) 人所得提出異議”的申訴案件,涉及應稅項目、稅率認定、法律法規規範統一等許多問題。為(wei) 此,建議:一、完善法律體(ti) 係。一是適時修訂相關(guan) 法規,增強部門法之間的協調統一;二是作好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修訂和廢止;三是適時針對特殊領域稅收征管出台相應政策。二、適時優(you) 化、更新納稅係統。一是在納稅係統中增加個(ge) 人所得稅“含稅收入”辦稅選項,實現企業(ye) 輸入稅後收入,係統自行折算應納稅額、快速辦稅;二是在納稅係統增設“警示功能”,扣繳義(yi) 務人在輸入納稅人信息後,若納稅人還從(cong) 他處取得工資薪金情況,係統自動予以提示,使企業(ye) 可以提前與(yu) 納稅人溝通處理相關(guan) 問題;三是確保各級稅務機關(guan) 及時處理相關(guan) 問題。
25.關(guan) 於(yu) 加強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的提案
摘要:目前,我國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普遍跨省布局,省際統籌協調的效率和質量很大程度上取決(jue) 於(yu) 省際交界地區的合作效能。近年來,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需通過完善相關(guan) 合作機製等措施予以加強。為(wei) 此,建議:一、在編製“十四五”規劃時將加強省際交界地區合作作為(wei) 區域協調發展重要內(nei) 容。進一步強調加強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發展的重要性,交界地區應當成為(wei) 區域協調發展支撐點、聯結點。二、進一步完善省際交界地區合作機製。在國家層麵建立負責協調省際交界地區合作事務的工作機製。在省級政府間建立聯席會(hui) 等協商合作機製,統一協調合作事務。三、因地製宜實施重大發展改革舉(ju) 措。四、研究出台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發展分類指導意見。對晉陝豫黃河金三角、粵桂、湘贛、川渝等省際交界地區合作探索進行總結,梳理如何實現區域內(nei) 政策統一、共享,如何更好發揮政府、社會(hui) 和市場促進合作的作用,如何實現區域內(nei) 項目建設的聯審聯批、直報直批,如何促進區域內(nei) 外的對接協作等方麵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出台鼓勵、支持和引導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發展的分類指導意見。
26.關(guan) 於(yu) 加強地方畜禽遺傳(chuan) 資源保護的提案
摘要:畜禽遺傳(chuan) 資源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農(nong) 業(ye) 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是畜牧業(ye) 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由於(yu) 單純追求畜禽產(chan) 品的數量,盲目利用,忽視保護,畜禽品種數量驟減。我國瀕危和瀕臨(lin) 滅絕的地方畜禽品種約占地方品種總數的?18%。這種趨勢將隨著畜禽養(yang) 殖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和大量的引種而進一步加劇。當前麵臨(lin) 的主要問題有:一是保護體(ti) 係不完善。畜禽遺傳(chuan) 資源保護是公益性、社會(hui) 性事業(ye) ,但是畜禽所有權卻大多歸私營主體(ti) 。二是保種支持力度不夠。畜禽遺傳(chuan) 資源保護工作長期而艱巨,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大部分省區沒有設立專(zhuan) 項經費,市、縣兩(liang) 級政府經費缺口更大。三是監測及評價(jia) 機製建設滯後。地方品種動態監測與(yu) 預警機製不健全,不能及時準確掌握資源狀況。四是地方品種開發利用程度低。為(wei) 此,建議:一是健全保護體(ti) 係。二是整合資金技術力量。三是加快專(zhuan) 業(ye) 平台建設。四是加強開發利用。
【編輯:張楷欣】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