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08 09:19:25 應急管理部網站

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通知,出台《危險化學品企業(ye) 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有關(guan) 企業(ye) 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製度,明確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從(cong) 總體(ti) 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三個(ge) 層麵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
通知指出,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重中之重。製定《辦法》的目的,就是為(wei) 了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決(jue) 策部署,壓實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規範和強化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有效遏製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要采取集中講座、專(zhuan) 題學習(xi) 等多種形式全麵開展《辦法》的宣傳(chuan) 培訓,進一步提高對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認識,深刻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落實的要求,強化舉(ju) 措,推動《辦法》落地落實。要將《辦法》的落實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製度措施清單,有效施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製,抓住企業(ye) 關(guan) 鍵人、少數人,加快補齊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責任短板,不斷提升重大危險源本質安全水平。
通知強調,要將《辦法》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範疇,統籌推進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an) 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機製、重大危險源企業(ye) 聯合監管機製,形成監管合力。要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在線巡查抽查,形成線上線下監管融合,推動構建重大危險源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與(yu) 安全風險防控的長效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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