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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鼓勵大件運輸優先選擇水路鐵路

發布時間:2022-11-22 10:51:05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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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簡稱《辦法》)正式發布,將於(yu)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社會(hui) 參與(yu) 的工作機製,構建起集源頭監管、路麵檢查、信用管理等於(yu) 一體(ti) 的新型治理工作體(ti) 係,實現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全鏈條、全覆蓋治理。

針對公路治超環節多、重型貨物生產(chan) 源頭多元等問題,《辦法》進一步強化宣傳(chuan) 教育機製,明確政府部門加強宣傳(chuan) 教育,生產(chan) 經營單位加強教育培訓等相關(guan) 規定;明確建立相應的投訴舉(ju) 報與(yu) 獎勵機製,構建齊抓共管治超新格局;著力構建以源頭防控、入口拒超、路麵檢查、“科技+信用監管”等為(wei) 一體(ti) 的新型治理工作體(ti) 係,力爭(zheng) 實現公路治超全鏈條、全覆蓋監管,努力推進超限超載治理體(ti) 係現代化。

為(wei) 落實全環節安全責任,在車輛生產(chan) 、貨物裝載源頭、道路運輸等環節,《辦法》強化了生產(chan) 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細化明確車輛生產(chan) 製造、貨物裝載源頭、路麵檢查等監管部門責任,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ti) ;引導源頭生產(chan) 企業(ye) 合理選址優(you) 化設計,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重型裝備等大型不可解體(ti) 物品生產(chan) 企業(ye) 選址時,應統籌考慮區域內(nei) 公路網的承載能力,優(you) 先在水路、鐵路沿線選址,鼓勵大型不可解體(ti) 物品生產(chan) 企業(ye) 優(you) 先選擇水路、鐵路等運輸方式。

《辦法》對加強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治理,保障群眾(zhong) 生命和財產(chan) 安全具有重要意義(yi) 。江蘇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宣貫培訓,強化各項治超措施落實,推進公路超限超載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範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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