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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同意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製度

發布時間:2022-07-25 17:36:58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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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函〔2022〕6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guan) 於(yu) 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複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聯席會(hui) 議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有關(guan) 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

  根據《“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部署,為(wei) 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做強做優(you) 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以下簡稱聯席會(hui) 議)製度。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推進實施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統籌數字經濟發展工作,研究和協調數字經濟領域重大問題,指導落實數字經濟發展重大任務並開展推進情況評估,研究提出相關(guan) 政策建議。

  (二)協調製定數字化轉型、促進大數據發展、“互聯網+”行動等數字經濟重點領域規劃和政策,組織提出並督促落實數字經濟發展年度重點工作,推進數字經濟領域製度、機製、標準規範等建設。

  (三)統籌推動數字經濟重大工程和試點示範,加強與(yu) 有關(guan) 地方、行業(ye) 數字經濟協調推進工作機製的溝通聯係,強化與(yu) 各類示範區、試驗區協同聯動,協調推進數字經濟領域重大政策實施,組織探索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改革舉(ju) 措。

  (四)完成黨(dang) 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hui) 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hui) 、證監會(hui) 等20個(ge) 部門組成,國家發展改革委為(wei) 牽頭單位。

  聯席會(hui) 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誌擔任召集人,中央網信辦、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分管負責同誌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guan) 負責同誌為(wei) 聯席會(hui) 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hui) 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hui) 議確定。聯席會(hui) 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hui) 議日常工作。聯席會(hui) 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guan) 司局負責同誌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hui) 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由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建議,可召開全體(ti) 或部分成員單位參加的專(zhuan) 題會(hui) 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員主持。專(zhuan) 題研究特定事項時,可邀請其他相關(guan) 部門、機構和專(zhuan) 家參與(yu) 。

  根據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開聯絡員會(hui) 議,研究討論聯席會(hui) 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hui) 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guan) 事項。

  聯席會(hui) 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告黨(dang) 中央、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聯席會(hui) 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和議定事項,主動研究製定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提出工作建議,加強溝通協調,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地方對口部門落實具體(ti) 工作措施,推進相關(guan) 工作任務,及時通報有關(guan) 情況。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充分發揮有關(guan) 地方、部門和專(zhuan) 家的作用,加強對會(hui) 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

     林念修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召集人:

     曹淑敏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王江平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成  員:

     鍾登華  教育部副部長

  相裏斌  科技部副部長

  杜航偉(wei)   公安部副部長

  詹成付  民政部副部長

  餘(yu) 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副部長

  薑萬(wan) 榮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副部長

  徐成光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馬有祥  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副部長

  盛秋平  商務部副部長

  於(yu) 學軍(jun)   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

  譚作鈞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

  饒立新  稅務總局總經濟師

  秦宜智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梁 濤  銀保監會(hui) 副主席

  王建軍(jun)   證監會(hui)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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