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11 09:32:26 新京報

近年來,平台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ye) 機會(hui) ,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ye) 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國家統計局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中國靈活就業(ye) 人員已經達到2億(yi) 人。
平台企業(ye) 與(yu) 勞動者之間的關(guan) 係如何認定?“算法”困住從(cong) 業(ye) 者如何破解?安全問題如何保障?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開展新就業(ye) 形態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試點。兩(liang) 會(hui) 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就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者權益保護問題帶來了他們(men) 的建議。
■ 現象
互聯網平台用工量大從(cong) 業(ye) 者權益被忽視
中國人民大學靈活用工課題組等發布的《中國靈活用工發展報告(2022)》藍皮書(shu) 指出,當前靈活用工規範的重點難點在於(yu) 互聯網平台用工。但這部分靈活用工人員數量龐大且保持增長。
以幾個(ge) 頭部企業(ye) 數據為(wei) 例,美團研究院發布的《2019年及2020年疫情期間美團騎手就業(ye) 報告》顯示,2020年上半年平台有單騎手為(wei) 2952萬(wan) 人;餓了麽(me) 在本輪調研中表示,2021年月活躍騎手(每月跑夠一單以上)數量為(wei) 85萬(wan) 人;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課題組2019年發布的《滴滴平台就業(ye) 體(ti) 係與(yu) 就業(ye) 數量測算》顯示,2019年滴滴打車平台上的網約車司機約為(wei) 2345萬(wan) 人。
去年,一篇《外賣騎手,困在係統裏》的報道將新就業(ye) 形態從(cong) 業(ye) 者的困與(yu) 難擺在公眾(zhong) 麵前。所謂“係統”,是互聯網平台提高生產(chan) 效率的算法,也是平台企業(ye) 獲得更高利潤的重要手段。
根據某平台公司公開資料顯示,其對配送時間有“曆史數據模型估算時間”“城市通行狀態特性下估算時間”“出餐到店取餐等配送各場景累加估算時間”和“配送距離估算時間”四種評估算法。平台企業(ye) 通過實時智能配送係統分析配送員大數據,利用算法進行派單,給出建議路線,壓縮配送員數量及其配送時間,提高單位時間內(nei) 送餐數量,從(cong) 而獲得更高利潤。
一人、一車、一個(ge) APP,騎手注冊(ce) 通過後可以立刻上崗,沒有底薪、社保,可以自由搶單,可以拒絕係統派單,但多次拒絕會(hui) 被限製搶單,不受差評和投訴影響,但超時會(hui) 麵臨(lin) 嚴(yan) 重的懲罰,超時1秒鍾,配送費扣50%。
藍皮書(shu) 指出,互聯網平台用工是目前比較廣為(wei) 使用的靈活用工類型,但平台勞動者也不被平台企業(ye) 納入員工體(ti) 係。
該項目組調研的數據顯示,近五分之一的企業(ye) 在靈活用工中遇到了“勞動爭(zheng) 議與(yu) 員工維權”的問題。勞動爭(zheng) 議問題的出現與(yu) 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e) 的規範性不足有關(guan) ,尤其是一些小型的人力資源服務供應商,在麵臨(lin) 工傷(shang) 、工亡、退工或者其他勞資糾紛時存在著與(yu) 用工企業(ye) 互相推諉甚至關(guan) 門跑路的情況,在日常業(ye) 務運營中也存在不繳或少繳社保、未足額發放工資、拖欠工資等方麵的問題。
建議 1
雇傭(yong) 關(guan) 係模糊難界定 建議明確勞動關(guan) 係
在現實中,勞動者與(yu) 平台間的用工關(guan) 係情況較為(wei) 複雜。
平台自營、商戶自營、眾(zhong) 包配送、物流供應商及代理商提供物流配送等模式,不同的模式也意味著配送員所屬的單位不同,這也會(hui) 造成平台責任不明確、平台與(yu) 勞動者關(guan) 係模糊、勞動者權益缺乏保障等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等八部門於(yu) 2021年7月印發的《關(guan) 於(yu) 維護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中規定: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guan) 係情形但企業(ye) 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指導企業(ye) 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協議,合理確定企業(ye) 與(yu) 勞動者的權利義(yi) 務。
“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模式已經從(cong) 原來的‘組織+雇員’模式向現在的‘平台+個(ge) 體(ti) ’模式轉變。靈活就業(ye) 、平台就業(ye) 的發展,使原來的‘標準勞動關(guan) 係’發生變形,導致多重勞動關(guan) 係建立。從(cong) 業(ye) 形態突破了單一雇主的界限,兼職、多職以及受雇和自雇之間的身份轉換成為(wei) 一種常態。”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表示。
皮劍龍建議,盡快修改我國勞動法,補齊勞動立法短板,對“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進行專(zhuan) 章規定,將新業(ye) 態勞動者作為(wei) 特定職業(ye) 類型,將其勞動權益保障納入勞動法的保護範圍。
皮劍龍認為(wei) ,由於(yu) 雇傭(yong) 關(guan) 係和勞動者身份出現模糊,新業(ye) 態勞動者勞動關(guan) 係屬性趨於(yu) 弱化,導致新業(ye) 態勞動者目前麵臨(lin) 諸多問題和挑戰,比如合同簽訂比例低、用工秩序混亂(luan) 、社保繳存比例低、職業(ye) 傷(shang) 害頻發、商業(ye) 保險缺少保障等。
他提出,靈活就業(ye) 、平台就業(ye) 等新業(ye) 態人員的大多數往往被定義(yi) 為(wei) 勞務關(guan) 係而非勞動關(guan) 係,從(cong) 而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這些新業(ye) 態勞動者大多數無勞動合同、無社會(hui) 保險、無勞動保障,一旦發生職業(ye) 傷(shang) 害,極易陷入困境。
為(wei) 此,皮劍龍呼籲通過法律規範明確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在勞動關(guan) 係上,勞動法可明確新業(ye) 態用工屬於(yu) 新型勞動關(guan) 係。符合確定勞動關(guan) 係情形的,企業(ye) 應當依法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符合非全日製用工情形的,企業(ye) 應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協議,合理確定企業(ye) 與(yu) 勞動者的權利義(yi) 務;個(ge) 人依托平台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cong) 事自由職業(ye) 等,應按照民事法律調整雙方權利義(yi) 務。
全國政協總工會(hui) 界別連續第二年關(guan) 注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界別提案中建議,出台與(yu) 新業(ye) 態形勢相適應的法律規定,修改勞動法、社會(hui) 保險法等,對勞動者、勞動關(guan) 係、工資收入等基本概念做出界定。明確平台企業(ye) 在平台用工關(guan) 係中的義(yi) 務及在多方關(guan) 係中的責任,確認行業(ye) 主管部門對平台企業(ye) 的監管職責內(nei) 容。
建議 2
規範靈活就業(ye) 人員勞務合同條款和內(nei) 容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完善靈活就業(ye) 社會(hui) 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ye) 形態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試點。相關(guan) 工作此前已陸續開展。
2020年,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抓好“三農(nong) ”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麵小康的意見》(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中,“開展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人員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試點”這一表述就首次提出。
2021年8月,時任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該部正在製定平台靈活就業(ye) 人員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辦法,擬開展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障試點。目前,在廣東(dong) 、浙江、四川等地已經進行試點,保障方式大體(ti) 分為(wei) 兩(liang) 種:單獨設立職業(ye) 傷(shang) 害險,或由傳(chuan) 統工傷(shang) 保險承擔。
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多位代表委員就新就業(ye) 形態從(cong) 業(ye) 者權益保障問題提出建議。皮劍龍建議勞動法要賦予新業(ye) 態勞動者在平等就業(ye) 、最低工資、工作時間與(yu) 休息時間、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方麵的基本勞動權利。尤其是針對新業(ye) 態勞動者的工作特點,在勞動安全保障上,對出行、外賣、配送、貨運等行業(ye) 的平台企業(ye) 要普遍建立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險製度。平台企業(ye) 應主動完善算法規則的製定程序,通過職代會(hui) 等民主管理方式,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參與(yu) 權。
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李東(dong) 生建議,完善靈活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障,在全國社保體(ti) 係內(nei) 設立靈活就業(ye) 人員獨立統籌參保平台。規範靈活就業(ye) 人員勞務合同條款和內(nei) 容,保障其享有合法權益。明確靈活就業(ye) 人員社保繳納標準,進而不斷提高靈活就業(ye) 人員參保積極性。
每日 推薦
- 比亞迪叉車:以綠色科技賦能傳統紙媒轉型
- 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召開2025年第一次全體會議 凝聚合力切實保障貨車司機合法權益
- 三部門多措並舉促進航空口岸通關便利化
- 稅惠政策支持科技創新和製造業發展
- 10個城市啟動第二批公共領域車輛全麵電動化試點
- 【四川】多式聯運數智平台建圈強鏈育產業
- 物流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核心:數字化運營的實踐與價值
- 【江西】交投吉安西中心創新“綠通先行後驗”模式 民生通道再提速 鮮活農產品不再等待
-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 發揮高鐵航空優勢構建快速輸送係統
- 【浙江】“司機之家”提質擴麵
- 2024年民營企業在我國外貿領域創造“三個首次”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