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1-13 09:09:45 交通運輸部網站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guan) 於(yu) 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ti) 係的意見》(簡稱《意見》),將《交通運輸法》《綜合交通運輸樞紐條例》等統攝交通運輸全領域的法律法規提上立法進程。這些重磅法律法規的製修訂,將有效支撐各種運輸方式一體(ti) 化融合發展,保障現代化綜合交通體(ti) 係建設,為(wei) 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根據各法規主要調整領域,綜合交通法規體(ti) 係由跨運輸方式法規、鐵路法規、公路法規、水路法規、民航法規和郵政法規六大係統構成。“十四五”期,交通運輸部將推動製修訂《鐵路運輸條例》《農(nong) 村公路條例》《船員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條例》《郵政服務條例》等多部各領域重要法規條例。
到2035年,我國將基本形成係統完備、架構科學、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相互銜接的綜合交通法規體(ti) 係;基本完成跨運輸方式、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各領域的“龍頭法”和重點配套行政法規製修訂工作;覆蓋交通運輸各領域的法規體(ti) 係主骨架基本建立,不同運輸方式的法律製度有效銜接,交通運輸各方麵法律製度更加成熟、定型。
據了解,《交通運輸法》將主要明確交通運輸行業(ye) 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的總體(ti) 目標和基本原則;綜合交通運輸管理體(ti) 製,及規劃的定位和重點任務;促進不同運輸方式的規劃、政策、標準的統籌和銜接,推進各交通方式融合發展,促進多式聯運;強化交通運輸安全發展和相關(guan) 保障要求,打破不同運輸方式的信息壁壘。
《綜合交通運輸樞紐條例》將於(yu) 2035年之前起草完成,主要規範多層級、一體(ti) 化綜合交通樞紐體(ti) 係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chan) 、設施保護等問題,有機連接和優(you) 化配置不同運輸方式的線路、場站、信息等資源,促進網絡化運輸和集疏運體(ti) 係建設,實現“零換乘”和“無縫銜接”。
交通運輸部要求各單位科學編製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將立法規劃逐年分解、落實到年度立法計劃;對於(yu) 國家層麵尚不具備統一立法條件的領域,鼓勵地方在立法權限範圍內(nei) 先期開展地方立法;統籌行業(ye) 資源、社會(hui) 資源,開展合作共建;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將相關(guan) 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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