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13 10:01:00 國家稅務總局官微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guan) 於(yu) 明確快遞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5號
現將快遞服務等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遞企業(ye) 提供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快遞企業(ye) ,是指在境內(nei) 從(cong) 事快遞業(ye) 務經營並依法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的企業(ye) ,上述企業(ye) 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分支機構,以及上述企業(ye) 或者上述分支機構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快遞末端網點。快遞末端網點,是指提供快遞末端服務的經營網點。
本公告所稱快遞服務,是指在承諾的時限內(nei) 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揀、運輸、投遞服務的業(ye) 務活動,不包括快遞企業(ye) 僅(jin) 提供運輸服務的業(ye) 務活動。快遞末端服務是指上述收寄、投遞服務。快件,是指快遞企業(ye) 遞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務,是指快遞企業(ye) 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單、驗視、包裝、封裝等服務的業(ye) 務活動。分揀服務,是指快遞企業(ye) 對快件進行歸類、封發的業(ye) 務活動。投遞服務,是指快遞企業(ye) 將快件按約定方式投交到約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業(ye) 務活動。
二、具有網絡平台道路貨物運輸(以下簡稱網絡貨運)經營資質的納稅人,從(cong) 事網絡貨運經營,自行采購並交付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氫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類車輛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cong) 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氫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類車輛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應用於(yu) 從(cong) 事網絡貨運經營納稅人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
(二)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現行規定。
本公告所稱網絡貨運經營,是指納稅人依托互聯網平台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yu) 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不包括為(wei) 托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務的行為(wei) 。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網絡貨運經營者委托,實際從(cong) 事道路貨物運輸的經營者。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5年8月11日
每日 推薦
- 7月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同比增長6.7% 增速創年內新高
- 今年1880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設備更新投資補助資金下達完畢
- 數字賦能深入推進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
- 交通運輸領域新質生產力培育壯大 陸海空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活力湧動
- 躍升: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加速提質向新
- 市場監管總局擬出台新規強化網絡食品安全監管
- 兩部門發文明確快遞服務等增值稅政策
- 國家郵政局:2025年7月中國快遞發展指數同比提升5.2%
- 上半年郵政行業規模保持高位運行 國內快遞業務增長較快
- 國家戰略視野下“十五五”江蘇物流與供應鏈發展趨勢研討會在淮安舉辦
- 江蘇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比率首次降至12.8%!上半年節約物流成本超1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