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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文規範中央企業采購管理工作

發布時間:2024-08-07 16:40:34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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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網站日前公開的信息顯示,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規範中央企業(ye) 采購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全力打造依法合規、公開透明、集約高效的供應鏈,切實提升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業(ye) 采購管理體(ti) 係,增強采購價(jia) 值創造能力,全麵推動中央企業(ye) 采購管理規範化、精益化、協同化、智慧化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平等對待中央企業(ye) 內(nei) 部和外部各市場參與(yu) 主體(ti) ,破除行業(ye) 壟斷和保護主義(yi) ,完善企業(ye) 內(nei) 控監督機製,防止國有資產(chan) 流失。

指導意見圍繞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強化采購尋源和供應商管理、完善采購執行和評審機製、推動采購活動公開透明、提升采購數智化水平、加大集中采購力度、發揮采購對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鼓勵更好履行社會(hui) 責任等方麵,提出一係列具體(ti) 要求。

例如,在大力扶持中小企業(ye) 發展方麵,指導意見提出中央企業(ye) 應當支持中小企業(ye) 參與(yu) 采購活動,不得違法限定供應商所在地、所有製形式、組織形式、注冊(ce) 資本、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或者設定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排斥、限製中小企業(ye) 參與(yu) 采購活動。指導意見明確,鼓勵中央企業(ye) 通過預留采購份額、優(you) 先安排價(jia) 款支付等方式給予中小企業(ye) 積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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