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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咋享受?國家稅務總局解答來了

發布時間:2024-07-29 10:03:50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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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年發布支持製造業(ye) 發展主要稅費優(you) 惠政策指引。關(guan) 於(yu)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liang) 費”政策,圍繞讀者普遍關(guan) 心的享受主體(ti) 、享受內(nei) 容、享受時間、享受條件、申報時點、辦理材料、享受方式等內(nei) 容,國家稅務總局有關(guan) 司局負責人近日進行了解答。

填寫(xie) 申報表單即可享受減免,無需額外提交資料

問:“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是什麽(me) ,申報時需要向稅務機關(guan) 提交資料嗎?

答:根據相關(guan) 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通過填寫(xie) 申報表單即可享受減免優(you) 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ti) 地點和網址可從(cong)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符合條件的新設企業(ye) 也能申報享受減免

問:如果是今年新設立的企業(ye) ,尚未辦理過匯算清繳,能申報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嗎?

答:對於(yu) 登記為(wei)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ye) 來說,隻要是從(cong) 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ye) ,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cong) 業(ye) 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chan) 總額不超過5000萬(wan) 元兩(liang) 項條件的,在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前,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業(ye) 申報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後,確定屬於(yu) 小型微利企業(ye) 的一般納稅人,自辦理匯算清繳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報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確定不屬於(yu) 小型微利企業(ye) 的一般納稅人,不得再申報享受優(you) 惠。

新設立企業(ye) 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後,申報當月及之前“六稅兩(liang) 費”的,也依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可享受減免優(you) 惠。

已依法享受其他優(you) 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

問:如果企業(ye) 已按規定享受了其他優(you) 惠政策,還可以繼續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嗎?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e) 、個(ge) 體(ti) 工商戶已依法享受其他優(you) 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在享受優(you) 惠的順序上,“六稅兩(liang) 費”減免優(you) 惠是在享受其他優(you) 惠基礎上的再享受。原來適用比例減免或定額減免的,“六稅兩(liang) 費”減免額計算的基數是應納稅額減除原有減免稅額後的數額。

比如,甲企業(ye) 為(wei) 小型微利企業(ye) ,符合相關(guan) 政策規定的“物流企業(ye) ”條件,當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為(wei) 20元/平方米,該企業(ye) 自有大宗商品倉(cang) 儲(chu) 設施用地10000平方米,可按規定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優(you) 惠,按50%計征稅費。在納稅申報時,甲企業(ye) 可先享受物流企業(ye) 大宗商品倉(cang) 儲(chu) 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you) 惠政策,再按減免後的金額享受“六稅兩(liang) 費”優(you) 惠政策,兩(liang) 項優(you) 惠政策疊加減免後的應納稅額為(wei) :20×10000×50%×5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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