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財審明電〔2022〕38號
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做好交通運輸業(ye) 助企紓困扶持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中國道路運輸協會(hui) 、中國船東(dong) 協會(hui) 、中國港口協會(hui) 、中國交通會(hui) 計學會(hui) ,部屬各單位,部內(nei) 相關(guan) 司局:
為(wei) 幫助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渡過難關(guan) 、恢複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hui) 同交通運輸部等14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促進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下簡稱《若幹政策》),現將《若幹政策》轉發給你單位,並就貫徹落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交通運輸業(ye) 助企紓困工作的重要意義(yi)
今年是我國踏上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進軍(jun) 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將喜迎黨(dang) 的二十大召開。麵對複雜多變的內(nei) 外部環境,黨(dang) 中央、國務院要求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穩定宏觀經濟大盤,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保持社會(hui) 大局穩定。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受出行需求減少、防疫支出增加等影響,交通運輸企業(ye) 經營受到較大衝(chong) 擊,全國經營性道路客運量、水路客運量、城市公共交通客運量大幅下降,企業(ye) 虧(kui) 損嚴(yan) 重、經營困難。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穩定市場主體(ti) 工作,指導有關(guan) 部門聯合出台了《若幹政策》,製定了針對交通運輸行業(ye) 的精準扶持政策和針對困難行業(ye) 的普惠性紓困政策,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交通運輸等困難行業(ye) 的關(guan) 心和關(guan) 愛。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dang) 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上來,充分認識到穩定交通運輸等市場主體(ti) 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助企紓困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確保相關(guan) 扶持政策落地見效,保障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
二、推動助企紓困各項政策落實落細
《若幹政策》涵蓋財稅、金融、就業(ye) 等多方麵,涉及政策麵廣,協調落實工作量大。各單位、各部門要分工協作、團結配合,確保國家扶持政策傳(chuan) 導到基層、落實到企業(ye) 。一是建立完善專(zhuan) 項工作機製,明確牽頭部門,確保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措施落實。要研究吃透政策精神,加大政策宣傳(chuan) 力度,主動上門服務,指導行業(ye) 企業(ye) 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二是加強溝通協調。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主動對接財稅、金融、社保等部門,研究細化幫扶措施。要主動提供承擔疫情防控、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ye) 信息,合法合規共享車輛、船舶等動產(chan) 數據,為(wei) 金融部門定向加大金融支持提供支撐。三是積極爭(zheng) 取地方配套資金和政策支持。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反映行業(ye) 困難,推動地方政府加大對交通運輸行業(ye) 支持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用於(yu) 存在困難的新能源出租車、城市公交車等支出,多措並舉(ju) 改善交通運輸市場主體(ti) 經營狀況,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四是督促所屬單位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嚴(yan) 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ye) 款項支付條例》,依法合規及時支付合同賬款,保障中小企業(ye) 合法權益。落實《若幹政策》要求,對承租疫情中高風險縣級區域內(nei) 國有房屋的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給予減免房租。積極發揮政府采購等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五是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橋梁紐帶作用。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ye) 協會(hui) 指導,督促建立完善與(yu) 行業(ye) 企業(ye) 聯係機製,跟蹤了解企業(ye) 發展狀況、紓困政策落實情況、存在的困難及訴求,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
三、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發展
我國經濟發展韌性強、潛力大、回旋空間廣,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麵不會(hui) 改變。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堅定信心決(jue) 心,牢牢把握恢複發展機會(hui) ,引導行業(ye) 企業(ye) 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推動行業(ye) 轉型升級、提質增效。要加快完善綜合立體(ti) 交通網絡,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建立完善統一開放交通運輸市場,為(wei) 交通運輸行業(ye) 平穩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要認真貫徹《若幹政策》要求,認真落實嚴(yan) 格、科學、精準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放鬆防控”、“過度防控”兩(liang) 種傾(qing) 向。建立精準監測機製,運用大數據手段建立港口、冷鏈運輸等重點從(cong) 業(ye) 人員庫,提升精準識別能力,強化精準管控隔離,落實精準防護措施。嚴(yan) 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五個(ge) 不得”部署和服務業(ye) 精準防疫要求,不得非必要、不報批中斷公共交通,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服務場所實施關(guan) 停措施、不得擅自增加疫情防控措施。確有必要采取中斷交通等措施的,須由省級人民政府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同意後實施。要有效恢複和保持交通運輸發展正常秩序,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發展。
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於(yu) 2022年3月底前將各地貫徹落實《若幹政策》情況和助企紓困工作開展情況報部(財務審計司)。各單位在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有關(guan) 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部反饋。聯係人及聯係電話:部財務審計司 陳冰波、武超,010-65292915、65292998;部科學研究院 王海霞,010-58278682、15811086560。
附件:關(guan) 於(yu) 促進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 發改財金〔2022〕271號)
交通運輸部
2022年2月19日
附件
關(guan) 於(yu) 促進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 發改財金〔2022〕271號)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為(wei) 幫助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渡過難關(guan) 、恢複發展,在落實好已經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助企紓困扶持政策措施。
一、服務業(ye) 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延續服務業(ye)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chan) 、生活性服務業(ye) 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2.2022年擴大“六稅兩(liang) 費”適用範圍,將省級人民政府在50%稅額幅度內(nei) 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liang) 費”的適用主體(ti) ,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符合條件的服務業(ye) 市場主體(ti) 可以享受。
3.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本地實際,2022年對繳納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ye) 市場主體(ti) 可以享受。
4.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業(ye) 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ye) 2022年度內(nei) 新購置的單位價(jia) 值500萬(wan) 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wei) 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wei) 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ye) 可按季度享受優(you) 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kui) 損,可在以後5個(ge) 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符合條件的服務業(ye) 市場主體(ti) 可以享受。
5.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ye) 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ye) 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在2022年度將中小微企業(ye) 返還比例從(cong) 60%最高提至90%。符合條件的服務業(ye) 市場主體(ti) 可以享受。
6.2022年被列為(wei) 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nei) 的服務業(ye) 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ge) 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ge) 月租金。各地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ye) 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ti) 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ye) 主,2022年繳納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鼓勵各地可根據條例授權和地方實際給予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ye) 單位業(ye) 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7.2022年引導銀行用好2021年兩(liang) 次降低存款準備金率釋放的2.2萬(wan) 億(yi) 元資金,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優(you) 先支持困難行業(ye) 特別是服務業(ye) 小微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
8.2022年發揮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場化工具引導作用,對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yu) 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用好4000億(yi) 元再貸款滾動額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ye) 特別是服務業(ye) 領域的傾(qing) 斜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服務業(ye) 市場主體(ti) 按正常續貸業(ye) 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
9.2022年繼續推動金融係統減費讓利,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jia) 利率(LPR)下行、支農(nong) 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服務業(ye) 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
10.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製止亂(luan) 收費、亂(luan) 攤派、亂(luan) 罰款行為(wei) ,研究實施專(zhuan) 項整治行動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亂(luan) 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製,防止對服務業(ye) 的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效果被“三亂(luan) ”抵消。鼓勵服務業(ye) 行業(ye) 采取多種手段開展促銷活動。
二、餐飲業(ye) 紓困扶持措施
11.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餐飲企業(ye) 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對企業(ye) 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應給予餐飲企業(ye) 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於(yu) 50%比例的補貼支持。
12.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台企業(ye) 進一步下調餐飲業(ye) 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guan) 餐飲企業(ye) 經營成本。引導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nei) 的餐飲企業(ye) ,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you) 惠。
13.允許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基金結餘(yu) 較多的省份對餐飲企業(ye) 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政策,具體(ti) 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ye) 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14.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yu) 餐飲行業(ye) 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guan) 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jia) 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ye) 發行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拓寬餐飲企業(ye) 多元化融資渠道。
15.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wei) 符合條件的餐飲業(ye) 中小微企業(ye) 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chang) 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ye) 續保續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
16.鼓勵保險機構優(you) 化產(chan) 品和服務,擴大因疫情導致餐飲企業(ye) 營業(ye) 中斷損失保險的覆蓋麵,提升理賠效率,提高對餐飲企業(ye) 的保障程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保費補貼。
17.鼓勵餐飲企業(ye) 為(wei) 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地方結合實際因地製宜對老年人助餐服務給予適當支持。不得強製餐飲企業(ye) 給予配套優(you) 惠措施。
三、零售業(ye) 紓困扶持措施
18.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零售企業(ye) 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對企業(ye) 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應給予零售企業(ye) 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於(yu) 50%比例的補貼支持。
19.中央財政通過服務業(ye) 發展資金,支持開展縣域商業(ye) 體(ti) 係建設。加強政策支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推動“一個(ge) 上行(農(nong) 產(chan) 品上行)”和“三個(ge) 下沉(供應鏈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務下沉)”。
20.中央財政繼續通過服務業(ye) 發展資金,支持10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加強農(nong) 產(chan) 品供應鏈體(ti) 係建設,完善農(nong) 產(chan) 品流通骨幹網絡等。
21.允許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基金結餘(yu) 較多的省份對零售企業(ye) 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政策,具體(ti) 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ye) 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2.對於(yu)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ye) ,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yu) 零售行業(ye) 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guan) 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jia) 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ye) 發行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拓寬零售企業(ye) 多元化融資渠道。
23.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wei) 符合條件的零售業(ye) 中小微企業(ye) 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chang) 責任,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ye) 續保續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
四、旅遊業(ye) 紓困扶持措施
24.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80%的暫退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提高暫退比例。同時,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範圍。
25.允許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基金結餘(yu) 較多的省份對旅遊企業(ye) 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政策,具體(ti) 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ye) 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6. 加強銀企合作,建立健全重點旅遊企業(ye) 項目融資需求庫,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鄉(xiang) 村旅遊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ti) 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27.政府采購住宿、會(hui) 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yan) 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製等為(wei) 門檻限製相關(guan) 企業(ye) 參與(yu) 政府采購。
28.鼓勵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將符合規定舉(ju) 辦的工會(hui) 活動、會(hui) 展活動等的方案製定、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確服務內(nei) 容、服務標準等細化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
29.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遊業(ye) 有效信貸供給。建立重點企業(ye) 融資風險防控機製。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chan) 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ye) 主動讓利。鼓勵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ye) 發行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拓寬旅遊企業(ye) 多元化融資渠道。
30.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良好的旅行社、旅遊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ye)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發揮文化和旅遊金融服務中心的積極作用,建立中小微旅遊企業(ye) 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對旅遊相關(guan) 初創企業(ye) 、中小微企業(ye) 和主題民宿等個(ge) 體(ti) 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
五、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ye) 紓困扶持措施
31.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ye) 預繳增值稅一年。
32.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
33.2022年中央財政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車,繼續按照既定標準給予購置補貼,且退坡幅度低於(yu) 非公共領域購置車輛。
34.2022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力度,支持公路、水運和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體(ti) 係建設等。
35.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yu) 存在困難的新能源出租車、城市公交運營等支出。
36.加強信息共享,發揮動態監控數據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道路水路運輸企業(ye) 特點的動產(chan) 質押類貸款產(chan) 品,盤活車輛、船舶等資產(chan) 。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ye)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相關(guan) 主管部門提供企業(ye) 清單供金融機構參考。鼓勵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企業(ye) 發行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拓寬交通運輸企業(ye) 多元化融資渠道。
六、民航業(ye) 紓困扶持措施
37.2022年暫停航空運輸企業(ye) 預繳增值稅一年。
38.地方可根據實際需要,統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財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機場做好疫情防控。
39.統籌資源加大對民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力度。中央財政繼續通過民航發展基金對符合條件的航空航線、安全能力建設等予以補貼。繼續通過民航發展基金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機場和直屬機場運營、安全能力建設等予以補貼,對民航基礎設施貸款予以貼息,對機場和空管等項目建設予以投資補助。鼓勵地方財政對相關(guan) 項目建設予以支持。
40.研究協調推動中國航空油料集團有限公司與(yu) 上遊企業(ye) 協商取消航空煤油價(jia) 格中包含的海上運保費(2美元/桶)、港口費(50元/噸)等費用。
41.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對樞紐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航空公司發行公司信用類債(zhai) 券,拓寬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資渠道。對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機場注冊(ce) 發行債(zhai) 務融資工具建立綠色通道。
七、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42.認真落實嚴(yan) 格、科學、精準的疫情防控措施,堅決(jue) 防止和避免“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兩(liang) 種傾(qing) 向,有效恢複和保持服務業(ye) 發展正常秩序。一是建立精準監測機製,運用大數據手段建立餐廳、商超、景點、機場、港口、冷鏈運輸等服務業(ye) 重點區域、重點行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庫,落實重點人員和高風險崗位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做到應檢盡檢。二是提升精準識別能力,確保疫情在服務業(ye) 場所發生時全力以赴抓好流調“黃金24小時”。三是強化精準管控隔離,科學精準定位服務業(ye) 重點、高危人群,對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其他人員按照相關(guan) 規定進行分類管理。四是推廣精準防護理念,餐飲、零售、旅遊、交通客運、民航等行業(ye) 和相關(guan) 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做到疫苗應接盡接,建立工作人員每日健康監測登記製度,增強從(cong) 業(ye) 人員和公眾(zhong) 疫情防控意識。
43.嚴(yan) 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防疫政策“五個(ge) 不得”的要求,即不得禁止低風險地區人員返鄉(xiang) ;不得隨意擴大中高風險地區範圍;不得隨意將限製出行範圍由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區(縣)擴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對低風險地區人員采取集中隔離管控、勸返等措施;不得隨意延長集中隔離觀察期限。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服務業(ye) 行業(ye) 提出精準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不得非必要、不報批中斷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guan) 服務業(ye) 場所等實施關(guan) 停措施、延長關(guan) 停時間。三是不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ye) 的疫情防控措施。確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區、中斷交通等措施或在現行基礎上加強疫情防控力度的,須報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同意後實施。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統籌本地區疫情防控措施總體(ti) 要求,針對服務業(ye) 行業(ye) 特點,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層層加碼問題反映、核實、糾正專(zhuan) 項工作機製。
八、保障措施
發展改革委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形勢分析,加大協調推動有關(guan) 政策的出台、執行落實工作力度,強化儲(chu) 備政策研究;國務院各有關(guan) 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配合,加大政策宣傳(chuan) 貫徹力度,抓緊出台具體(ti) 政策實施辦法,及時跟進解讀已出台政策措施,及時協調解決(jue) 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回應社會(hui) 訴求和關(guan) 切。
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和服務業(ye) 領域困難行業(ye) 特點,把握好政策時度效,抓好政策宣傳(chuan) 貫徹落實,及時跟蹤研判相關(guan) 困難行業(ye) 企業(ye) 恢複情況,出台有針對性的專(zhuan) 項配套支持政策,確保政策有效傳(chuan) 導至市場主體(ti) ,支持企業(ye) 紓困發展。
各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要充分發揮聯係企業(ye) 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指導幫助企業(ye) 用足用好相關(guan) 紓困扶持措施,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反饋行業(ye) 發展動態、難點問題、企業(ye) 訴求和政策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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