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2-29 09:30:25 中國交通新聞網

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製度改革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再組織開展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駕駛員憑《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ye) 證書(shu) 》和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證件。此舉(ju) 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ti) 的實施意見》部署要求,方便道路貨運駕駛員從(cong) 業(ye) 、就業(ye) 、擇業(ye) 。
《通知》重點從(cong) 明確培訓機構、及時公開信息,優(you) 化培訓內(nei) 容、減輕學員負擔,嚴(yan) 把培訓質量、落實主體(ti) 責任,改進服務方式、提高便民水平,實施分類管理、確保平穩過渡,把握工作節奏、穩步推進改革,強化組織領導、營造良好氛圍7個(ge) 方麵,係統部署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考試製度改革。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具備條件的駕培機構,有序開展駕駛員培訓,及時公布駕培機構名稱、監督電話等信息;督促指導駕培機構按新製定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推動實現學員“一次報名、一次培訓、一次考核”;壓實駕培機構主體(ti) 責任,切實加強培訓質量管理;指導監督駕培機構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ye) 證書(shu) 》信息存入學員檔案,並及時上傳(chuan) 至相關(guan) 信息係統,同時加強與(yu) 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係統的信息共享,便利駕駛員信息查詢、異地申領從(cong) 業(ye) 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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