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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部2016年立法計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3-21 10:22:19 公路貨運分會(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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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法函〔2016〕106號


部屬各單位,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部內(nei) 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2016年立法計劃》已經2016年3月2日第4次部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立法作為(wei) 法治建設的首要環節,是實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礎。加強交通運輸立法、建設法治交通是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化解交通運輸行業(ye) 改革風險、推動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徑。各單位要從(cong) 積極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ti) 係建設、為(wei)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做好交通運輸服務保障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交通運輸立法工作。 
    2016年立法工作要緊緊圍繞“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主動適應交通運輸改革和發展需要,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五大發展理念,切實增強立法的及時性、係統性、針對性、有效性。要牢固樹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立法理念,從(cong) 過去注重“立權”向更加重視“立責”轉變,從(cong) 注重維護公權向更加重視規範權力、尊重權益轉變。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ju) ,統籌考慮立新廢舊、銜接協調等問題,保證法規體(ti) 係的和諧統一。要繼續堅持民主立法,多方位、多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切實做到集思廣益、凝聚共識,為(wei) 立法決(jue) 策奠定紮實基礎。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ge) 關(guan) 鍵,在立法的精細化上多下功夫,進一步加強起草、論證、協調、審議工作,確保出手的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經部務會(hui) 審議通過的部年度立法計劃是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據。各計劃項目承辦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yan) 謹細致的作風,依法按程序認真做好法規草案起草和送審工作。列入一類立法計劃的項目,承辦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時間及時推進、按時送審。列入二類立法計劃的項目,承辦單位應當抓緊研究,做好立法的前期準備。部法製司要做好立法的綜合協調和歸口管理,加強合法性、合理性審查,防止部門利益法律化;要統籌推進,做好指導,提前介入,主動服務,不斷提高立法工作的質量與(yu) 效率;年末要向部務會(hui) 匯報全年立法計劃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和問題,分析原因,促進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ti) 係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交通運輸部 
2016年3月9日

第一類:年內完成部內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1.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法製司會同公路局、規劃司、財審司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2.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法製司會同海事局、水運局、國際合作司、搜救中心、救撈局、通信信息中心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3.快遞條例:法製司會同國家郵政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4.城市公共交通條例:法製司會同運輸服務司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5.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法製司會同國家鐵路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6.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運輸服務司負責起草,法製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報送國務院後,法製司會同運輸服務司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7.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報送國務院後,法製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8.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報送國務院後,法製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9.鐵路法(修訂):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製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報送國務院後,法製司會同國家鐵路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10.民用航空法(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負責部內審核工作。報送國務院後,法製司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做好審核修改工作。
11.潛水條例:法製司會同救撈局、海事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12.海上人命搜尋救助條例:法製司會同搜救中心、海事局、救撈局配合國務院法製辦開展審核修改工作。
二、年內由交通運輸部公布或者聯合公布的規章

   序號
規章名稱
送法製司審核時間
報部務會(hui) 審議時間
承辦
單位
司局
負責人
責任
處室
1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修正案)
2月
3月
水運局
薑明寶
港口管理處
2
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cong) 業(ye) 人員考核和資格管理辦法
已報
4月
水運局
海事局
薑明寶
水運局港口管理處
海事局危防處
3
公路工程造價(jia) 管理辦法
已報
4月
公路局
胡濱
技術管理處
4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修訂)
已報
4月
安質司
張繼順
綜合處
5
集郵市場管理辦法(修訂)
已報
5月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
趙雷
法規處
6
水運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辦法
2月
5月
水運局
薑明寶
建設市場監管處
7
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規定
2月
5月
運輸
服務司
蔡團結
城鄉(xiang) 客運管理處
8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與(yu) 公安部、安監總局、工信部、質檢總局、環保部聯合發布)
3月
6月
運輸
服務司
徐亞(ya) 華
貨運與(yu) 物流管理處
9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3月
6月
法製司
王海峰
執法監督處
10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修訂)
3月
6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空管辦
許浩
空管處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修正案)
4月
5月
海事局
鄭和平
船員處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修正案)
4月
5月
海事局
鄭和平
船員處
13
港口工程竣工驗收辦法(修正案)
4月
5月
水運局
薑明寶
工程管理處
14
船舶登記辦法
4月
7月
海事局
李青平
船舶處
15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工作規則(修訂)
4月
7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魏亞(ya) 軍(jun)
安檢處
16
水路旅客運輸實名製管理規定
5月
8月
水運局
李天碧 、李宏印
法規處、國內(nei) 航運管理處
17
民用機場飛行程序和運行最低標準管理規定(修訂)
5月
8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飛標司
楊洪海
航務處
18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jia) 審核管理辦法
6月
9月
水運局
解曼瑩
航道處
19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修訂)
6月
9月
國家鐵路局科技與(yu) 法製司
嚴(yan) 賀祥
綜合技術處
20
民用航空產(chan) 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6月
9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司
王京玲
審定處
21
定期國際航空運輸管理規定(修訂)
6月
9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
廉秀琴
市場監管處
22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修訂)
7月
10月
公路局
王太
路網管理處
23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訂)
7月
10月
運輸
服務司
王水平
車輛管理處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定(修訂)
7月
10月
海事局
李世新
通航處
25
民用機場航空燃油供應安全管理規定
7月
10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
刁永海
綜合處
26
民用航空統計管理辦法(修訂)
7月
10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計劃司
吉原
統計處
27
航空器型號和適航合格審定噪聲規定(修訂)
7月
10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司
楊楨梅
審定處
28
民用航空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7月
10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飛標司
胡振江
通用處
29
交通法規製定程序規定(修訂)
8月
10月
法製司
魏東(dong)
條法一處
30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定
8月
11月
運輸
服務司
徐文強
出租汽車管理處
31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8月
11月
公路局
張德華
工程管理處、建設市場監管處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修訂)
8月
11月
海事局
李世新
危防處
33
正常類旋翼航空器適航規定(修訂)
8月
11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司
楊楨梅
審定處
34
通用機場管理規定
8月
11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
刁永海
綜合處
35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修訂)
9月
11月
公路局
張德華
工程管理處
36
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9月
11月
水運局
薑明寶
港口管理處
37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9月
11月
安質司
成平
水運處
38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
9月
11月
安質司
成平
公路處
39
鐵路車站和線路名稱管理辦法
9月
11月
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管司
張群
貨運監管處
40
運輸類旋翼航空器適航規定(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司
楊楨梅
審定處
41
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
刁永海
安全處
42
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
刁永海
安全處
43
公共航空旅客運輸企業(ye) 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薛榮國
勤務處
44
民航安全保障財務考核暫行辦法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財務司
劉金波
預算管理處
45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航安辦
李繼承
安監處
46
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ye) 規定(補充規定六,與(yu) 商務部、發改委聯合發布)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政法司
顏明池
政策處
47
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e) 經營許可規定(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
廉秀琴
市場處
48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飛標司
胡振江
運輸處
49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ye) 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管理辦法(修訂)
9月
12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國際司
陳衛
外組處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製定及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規章

序號
規章名稱
送法製司審核時間
報部務會(hui) 審議時間
承辦
單位
司局
負責人
責任
處室
製定
修正
原因
1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辦法(修正案)
2月
3月
安質司
成平
水運處
清理紅頂中介
2
港口設施保安規則(修正案)
3月
4月
水運局
薑明寶
港口
管理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修正案)
3月
4月
海事局
李青平
政法處
4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修正案)(與(yu) 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布)
4月
5月
財審司
盧尚艇
資產(chan) 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guan) 作業(ye) 活動汙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修正案)
3月
4月
海事局
李世新
危防處
改變管理方式清理不必要的備案
6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汙染海洋環境應急防備和應急處置管理規定(修正案)
7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待國務院批複
運輸
服務司
徐文強
出租汽車管理處
適應深化出租汽車行業(ye) 改革需要
8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修正案)
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台
9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cong) 業(ye) 資格管理規定(修正案)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guan) 作業(ye) 活動汙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防治船舶汙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修改時間而定
海事局
李世新
危防處
取消“船舶汙染港區水域作業(ye) 審批”
11
海上滾裝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內(nei) 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內(nei)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修改時間而定
海事局
李青平
船舶處
取消“國內(nei) 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客船安全監督管理規則(修正案)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管理規則(修正案)
14
遊艇安全管理規定(修正案)
政法處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nei) 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修正案)
16
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修正案)
水運局
李宏印
國內(nei) 航運管理處
17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正案)
3月
4月
運輸
服務司
王水平
車輛
管理處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從(cong) 業(ye) 人員資格證認定”
、“機動車維修人員從(cong) 業(ye) 資格證核發”
18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修正案)
王水平
車輛
管理處
19
道路運輸從(cong) 業(ye) 人員管理規定(修正案)
徐文強
綜合處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航員注冊(ce) 和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修正案)
依上位法《船員條例》修改時間而定
海事局
鄭和平
船員處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引航員任職資格審批”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修正案)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nei) 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修正案)
23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製區通航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
依上位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內(nei) 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改時間而定
海事局
李世新
通航處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船舶進入或穿越禁航區審批”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修改時間而定
海事局
李青平
政法處
取消相關(guan) 海事行政審批事項
25
路政管理規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公路法》修改時間而定
公路局
王太
路網管理處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鐵路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麵的機具在公路上行駛許可”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修正案)
依上位法《國際海運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時間而定
水運局
李宏印
國際航運管理處
工商登記先照後證改革
27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修正案)
運輸
服務司
蔡團結
城鄉(xiang) 客運管理處
28
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修正案)
徐亞(ya) 華
貨運與(yu) 物流管理處
29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修正案)
依相關(guan) 部門統一要求時間而定
運輸
服務司
王水平
車輛管理處
工商登記三證合一改革
30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外派管理規定(修正案)
海事局
鄭和平
船員處

 第二類:研究起草,適時報審的立法項目
一、法律、行政法規草案
(一)港口法(修訂):水運局負責起草,法製司參加。
(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沉船打撈清除管理條例:海事局負責起草,法製司、救撈局參加。
(三)鐵路運輸條例:國家鐵路局負責起草,法製司參加。
(四)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參加。
(五)國務院關於通用航空管理的暫行規定(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參加。
(六)航空運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起草,法製司參加。
二、規章草案

序號
規章名稱
承辦單位
責任處室
1
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管理規定
綜合規劃司
統計處
2
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修訂)
綜合規劃司
環境保護處
3
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投資人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修訂)
公路局
建設市場監管處
4
公路養(yang) 護工程管理辦法
公路局
養(yang) 護保通處
5
農(nong) 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公路局
農(nong) 村公路處
6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修訂)
水運局
工程管理處
7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修訂)
水運局
工程管理處
8
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與(yu) 環保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
運輸服務司
車輛管理處
9
多式聯運發展推進辦法
運輸服務司
綜合運輸服務處
10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
安質司
公路處
11
交通運輸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誠信管理辦法
安質司
安全監察處
12
交通運輸標準化管理辦法
科技司
標準化管理處
13
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公安局
海事局
公安局消防處
海事局危防處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管理辦法(修訂)
海事局
船員處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服務管理規定(修訂)
海事局
船員處
16
海船船員職業(ye) 保障管理規定(與(yu) 人社部聯合發布)
海事局
船員處
17
交通行業(ye) 無線電管理規定
通信中心
通信導航管理處
18
鐵路運輸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鐵路局
運輸監管司
客運監管處
貨運監管處
19
鐵路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鐵路局
工程監管司
建設市場管理處
20
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鐵路局
安全監察司
監察一處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權利登記條例實施辦法(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法規司政策處
22
關(guan) 於(yu) 民航參與(yu)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暫行辦法
中國民用航空局
節能減排辦
23
關(guan) 於(yu) 從(cong) 事民航企業(ye) 排放核查機構管理暫行細則
中國民用航空局
節能減排辦
24
民航業(ye) 溫室氣體(ti) 核算與(yu) 報告方法細則
中國民用航空局
節能減排辦
25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nei) 運輸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運輸司綜合業(ye) 務處
26
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運輸處
27
民用航空人員體(ti) 檢合格證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航衛處
28
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通用處
29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維修處
30
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航務處
31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飛標司運輸處
32
正常類、實用類、特技類和通勤類飛機適航標準(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適航司審定處
33
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建設處
34
民用機場低能見度運行規則(修訂)
中國民用航空局
機場司安全處
35
仿印郵票圖案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郵政局
普遍服務司
郵票處
36
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郵政局
市場監管司
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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