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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REITs試點優先支持交通補短板項目

發布時間:2020-08-06 11:10:28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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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chan) 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聚焦重點行業(ye) ,優(you) 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鼓勵新型基礎設施項目開展試點,倉(cang) 儲(chu) 物流、收費公路、鐵路、機場、港口、智能交通等項目均在其中。

《通知》指出,聚焦重點準確把握試點項目的地區和行業(ye) 範圍。優(you) 先支持位於(yu) 《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ti) 化發展規劃綱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ti) 方案》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範圍內(nei) 的基礎設施項目。支持位於(yu) 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nei) 的基礎設施項目。

《通知》要求,試點項目運營時間原則上不低於(yu) 3年。項目現金流持續穩定且來源合理分散,投資回報良好,近3年內(nei) 總體(ti) 保持盈利或經營性淨現金流為(wei) 正。預計未來3年淨現金流分派率(預計年度可分配現金流/目標不動產(chan) 評估淨值)原則上不低於(yu) 4%。

《通知》明確,鼓勵將回收資金用於(yu) 基礎設施補短板建設。在符合國家政策及企業(ye) 主營業(ye) 務要求的條件下,回收資金可跨區域、跨行業(ye)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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