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資訊中心 > 綜合物流 > 正文

財政資金支持製造業創新升級

發布時間:2024-04-19 15:18:27 經濟日報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近日,財政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發布《關(guan) 於(yu) 開展製造業(ye) 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組織開展製造業(ye) 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將對入選城市給予不超過3億(yi) 元的獎補資金。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4年年會(hui) 上表示,下一步將強化政策集成,加大支持創新發展力度,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統籌推進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升級、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壯大、未來產(chan) 業(ye) 培育,因地製宜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you) 勢。

關(guan) 於(yu) 資金分配,《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對入選城市給予定額獎勵。按照每個(ge) 入選城市不超過3億(yi) 元下達獎補資金,試點實施期第一年撥付50%獎補資金,實施期滿考核評價(jia) 通過後撥付其餘(yu) 50%獎補資金。關(guan) 於(yu) 資金使用,《通知》明確,獎補資金由入選城市用於(yu) 支持企業(ye) 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確定,包括投資補助、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等,對單個(ge) 項目的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已獲得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服務商培育等項目原則上由地方支持。入選城市應確保專(zhuan) 項資金專(zhuan) 款專(zhuan) 用,不得用於(yu) 財政供養(yang) 單位人員福利、公用經費、機構運轉經費等支出,不得用於(yu) 樓堂館所等基建工程支出,不得用於(yu) 平衡本級預算。

為(wei) 落實好相關(guan) 工作,財政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提出了總體(ti) 要求:一是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大力推進“智改數轉網聯”新技改,打造一批重大示範項目,促進企業(ye) 設備更新、工藝升級、數字賦能、管理創新,推動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提高製造業(ye) 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為(wei) 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加快培育新質生產(chan) 力、推進新型工業(ye) 化提供有力支撐。二是申報城市原則上應為(wei) 地級市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區)的省會(hui) 城市、計劃單列市、地級市(州、盟),直轄市所轄區(縣),以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鼓勵地方與(yu) 中央企業(ye) 聯合申報。適當考慮東(dong) 、中、西、東(dong) 北地區發展基礎差異,統籌合理布局。

“這是財政支持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的實質性舉(ju) 措。”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是一個(ge) 久久為(wei) 功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各部門的協調協同,對於(yu) 實現國家發展戰略具有至關(guan) 重要的意義(yi) 和積極的推動作用。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