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07 09:21:53 中國郵政快遞報

“新技術、新業(ye) 態、新模式下的快遞員、送餐員、代駕員、網約車司機、淘寶店主等職業(ye) 構成了‘三新’就業(ye) 群體(ti) ,在創造大量就業(ye) 崗位的同時,也因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用工關(guan) 係具有彈性,給傳(chuan) 統勞動關(guan) 係和社會(hui) 保障製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應將‘新業(ye) 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作為(wei) 特定職業(ye) 類型,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的保護範圍。”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接受《中國郵政快遞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他將提交10份左右的提案。其中,在《關(guan) 於(yu) 盡快修改勞動法對“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進行專(zhuan) 章規定的提案》中,他呼籲,盡快修改我國勞動法,補齊勞動立法短板,增設專(zhuan) 門章節規定“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持續關(guan) 注“三新”就業(ye) 群體(ti)
今年是皮劍龍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第五個(ge) 年頭。過去幾年,皮劍龍先後向全國政協提交38件提案,其中,2018年7件,2019年10件,2020年12件,2021年9件。從(cong) 2018年開始,皮劍龍持續關(guan) 注“三新”就業(ye) 群體(ti) 。“我過去調查送餐員、快遞員,冬天那麽(me) 冷,夏天下著雨,他們(men) 風裏雨裏送餐、送快遞。但有些小區、寫(xie) 字樓,根本不讓這一群體(ti) 進入。還有網約車司機,咱們(men) 基本的勞動時間是8小時工作日,但他們(men) 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都不固定……這些新業(ye) 態就業(ye) 群體(ti) 也是勞動者,要有一個(ge) 新的機製給他們(men) 保障。”
2019年,皮劍龍提交了《關(guan) 於(yu) 加大“三新”就業(ye) 群體(ti) 勞動經濟權益保障的提案》,為(wei) 這個(ge) 全新就業(ye) 群體(ti) 的勞動權益保障發聲。他在提案裏建議,加大“三新”群體(ti) 的合同簽訂力度,創新“三新”群體(ti) 社保繳存模式,引導成立“三新”勞動者行業(ye) 協會(hui) ,加快平台用工勞動權益保障的專(zhuan) 項立法工作。經過與(yu) 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反複溝通協商,這份提案被列為(wei) 人社部當年的重點辦理提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以快遞、外賣為(wei) 代表的新業(ye) 態,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獨特作用。但皮劍龍調研發現,新業(ye) 態就業(ye) 群體(ti) 麵臨(lin) 的主要問題包括,合同簽訂比例低、用工秩序混亂(luan) 、社保繳存比例低、遊離在行業(ye) 協會(hui) 邊緣等,權利無法得到保障。
2020年,皮劍龍提交了《關(guan) 於(yu) 加強和完善新業(ye) 態就業(ye) 群體(ti) 勞動權益保障的提案》,建議針對新業(ye) 態群體(ti) 工作時間靈活鬆散、勞動者存在多平台接單、兼職工作等特點,利用小時工、季節工、綜合工時製等靈活用工形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yi) 務,防止靈活用工無序蔓延;區分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及其他書(shu) 麵合同,依法簽訂並履行。
“據有關(guan) 部門測算,目前全國約有近1億(yi) 的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人員。”皮劍龍告訴記者,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定,勞動保護針對的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一般是指與(yu) 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guan) 係或者存在事實勞務關(guan) 係的職工。但靈活就業(ye) 、平台就業(ye) 等新業(ye) 態人員的大多數,往往被定義(yi) 為(wei) 勞務關(guan) 係而非勞動關(guan) 係,從(cong) 而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這些新業(ye) 態勞動者大多數無勞動合同、無社會(hui) 保險、無勞動保障,一旦發生職業(ye) 傷(shang) 害極易陷入困境。
盡快修改《勞動法》 補齊勞動立法短板
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出台《關(guan) 於(yu) 維護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皮劍龍說,看到相關(guan) 部門對提案的高度重視,自己很欣慰。相關(guan) 政策出台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問題還是要修法。因此,皮劍龍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議,盡快修改我國勞動法,補齊勞動立法短板。對“新業(ye) 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進行專(zhuan) 章規定,將新業(ye) 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作為(wei) 特定職業(ye) 類型,納入勞動法的保護範圍。
在勞動關(guan) 係上,勞動法要明確:新業(ye) 態用工屬於(yu) 新型勞動關(guan) 係。符合確定勞動關(guan) 係情形的,企業(ye) 應當依法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符合非全日製用工情形的,企業(ye) 應與(yu) 勞動者訂立書(shu) 麵協議,合理確定企業(ye) 與(yu) 勞動者的權利義(yi) 務。個(ge) 人依托平台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cong) 事自由職業(ye) 等,應按照民事法律調整雙方權利義(yi) 務。
在勞動權益保障上,勞動法要賦予新業(ye) 態勞動者在平等就業(ye) 、最低工資、工作時間與(yu) 休息時間、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方麵的基本勞動權利。尤其是針對新業(ye) 態勞動者的工作特點,在勞動安全保障上,對以出行、外賣、配送、貨運等行業(ye) 的平台企業(ye) 要普遍建立職業(ye) 傷(shang) 害保險製度。平台企業(ye) 應主動完善算法規則的製定程序,通過職代會(hui) 等民主管理方式,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參與(yu) 權。
皮劍龍說,不可否認,平台經濟的出現,給了新型就業(ye) 者一個(ge) 提高收入的機會(hui) ,也為(wei) 社會(hui) 經濟發展貢獻了力量。相關(guan) 法律滯後的地方,要推動它及時補齊、繼續前進,最終將新型就業(ye) 者納入到勞動法的體(ti) 製內(n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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