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5-27 10:12:49 國家稅務總局官微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加大對製造業(ye) 企業(ye) 的研發費用優(you) 惠力度。明確從(cong) 2021年1月1日起,製造業(ye) 企業(ye)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勵企業(ye) 創新,促進產(chan) 業(ye) 升級。
政策要點:製造業(ye) 企業(ye) 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chan) 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chan) 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chan) 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製造業(ye) 企業(ye) 2021年預計發生研發費用100萬(wan) 元,如何計算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製造業(ye) 企業(ye) 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需將研發費用分別進行“費用化”或“資本化”處理,“資本化”的部分將來會(hui) 形成無形資產(chan) ,將通過攤銷方式計入會(hui) 計利潤,“費用化”部分直接計入當期利潤。享受稅收優(you) 惠政策時,對於(yu) 未形成無形資產(chan) 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chan) 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chan) 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假設公司2021年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費用化,則在據實扣除100萬(wan) 元的基礎上,可再在稅前多扣除100萬(wan) 元。如果發生的研發費用全部資本化,100萬(wan) 元將計入無形資產(chan) 成本,在形成無形資產(chan) 後,在以後年度按照無形資產(chan) 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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