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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製度的函

發布時間:2020-07-21 14:25:10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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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同意調整完善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的函

國辦函〔2020〕52號

市場監管總局:

你局關(guan) 於(yu) 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複如下:

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聯席會(hui) 議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有關(guan) 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

為(wei) 進一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促進網絡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以下簡稱聯席會(hui) 議)製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網絡市場監管的決(jue) 策部署,研究提出有關(guan) 工作思路以及促進網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加強對網絡市場監管的協同、指導和監督;協調解決(jue) 網絡市場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完成黨(dang) 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hui) 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chuan) 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chan) 權局等14個(ge) 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wei) 牽頭單位。

聯席會(hui) 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guan) 負責同誌為(wei) 聯席會(hui) 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hui) 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hui) 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hui) 議確定。

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承擔聯席會(hui) 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監管總局有關(guan) 司局負責同誌兼任。聯席會(hui) 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guan) 司局負責同誌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hui) 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hui) 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誌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hui) 議的建議。在聯席會(hui) 議召開之前,可由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同誌主持召開聯絡員會(hui) 議。

聯席會(hui) 議研究審議具體(ti) 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hui) 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有關(guan) 地方和專(zhuan) 家參與(yu) 特定事項的專(zhuan) 題會(hui) 議。聯席會(hui) 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hui) 議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guan) 方麵,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hui) 議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依法做好聯席會(hui) 議各項工作,主動研究提出網絡市場監管有關(guan) 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hui) 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hui) 議作用,按照“各盡其責、協同管網”要求,加強對地方指導和部門間協調協作,增強監管合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做好對聯席會(hui) 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guan) 情況。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hui) 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肖亞(ya) 慶  市場監管總局局長

成 員:梁言順  中央宣傳(chuan) 部副部長

劉烈宏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林 銳  公安部副部長

任鴻斌  商務部部長助理

王曉峰  文化和旅遊部黨(dang) 組成員

範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鄒誌武  海關(guan) 總署副署長

任榮發  稅務總局副局長

秦宜智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盛榮華  網信辦副主任

李春良  林草局副局長

劉 君  郵政局副局長

顏江瑛  藥監局副局長

周暉國  知識產(chan) 權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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