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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建設 不得以任何形式設置限製性門檻

發布時間:2020-07-13 13:44:54 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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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等12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支持民營企業(ye) 參與(yu)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各類投資主體(ti) 一視同仁,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民營企業(ye) 參與(yu)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設置限製性門檻。

由於(yu) 涉及投資金額巨大,民營企業(ye) 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一直處於(yu) 邊緣地位。《實施意見》要求,相關(guan) 部門要合理設置資格條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民營企業(ye) 參與(yu)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設置限製性門檻,破除市場準入壁壘;保證各類主體(ti) 平等準入、公平競爭(zheng) ,調動企業(ye) 參與(yu) 建設投資積極性,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實施意見》提出構建民營企業(ye) 合理盈利的參與(yu) 機製,充分發揮民營企業(ye) 作用,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發展質量和效率,為(wei) 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鐵路方麵要加快研究製定和完善符合市場原則的鐵路行業(ye) 調度、收費定價(jia) 、財務清算等方麵的規則和製度,健全運輸企業(ye) 間協商調度機製,完善行業(ye) 清算平台,保證各類主體(ti) 平等準入、公平競爭(zheng) 。民航方麵要公平配置航權時刻等資源,不得因企業(ye) 性質不同對航線、時刻、航油、機場等要素實施差異化供給。

在新型商業(ye) 模式下,民營企業(ye) 的活力和創造力將一展身手。《實施意見》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ye) 參與(yu) 重大鐵路項目建設,以及鐵路客貨站場經營開發、移動互聯網服務、快遞物流等業(ye) 務經營,推動鐵路站城融合投融資改革,因地製宜規劃建設以鐵路車站為(wei) 載體(ti) 的城市商業(ye) 綜合體(ti) ,打造公鐵、鐵水聯運中心;支持民營企業(ye) 參與(yu) 以貨運功能為(wei) 主的機場、通用機場、直升機起降點項目建設;鼓勵具備專(zhuan) 業(ye) 經驗的民營企業(ye) 參與(yu) 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活動,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ye) 參與(yu) 智慧交通及綠色交通建設。

不僅(jin) 參與(yu) 領域得到拓展,營商環境也將進一步優(you) 化。《實施意見》要求稅費優(you) 惠政策平等對待各類所有製主體(ti) ,不得向民營企業(ye) 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減輕企業(ye) 實際負擔,保障企業(ye) 合法收入;對民營企業(ye) 投資建設的公益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與(yu) 其他市場主體(ti) 享受相同投資支持政策;相關(guan) 部門需暢通協商渠道,解決(jue) 民營企業(ye) 參與(yu) 建設過程中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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