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5-20 15:35:56 中國水運報

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印發《江蘇省交通運輸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加快推進交通運輸信用體(ti) 係建設,構建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
《管理辦法》主要包含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簡稱“紅黑名單”)的認定、公示、異議處理和發布,聯合獎懲,信用修複與(yu) 名單移除,信用信息保護,監督管理等內(nei) 容,對“紅名單”提出優(you) 惠經濟政策、便捷業(ye) 務辦理、優(you) 先經營拓展、評先評優(you) 優(you) 先等11條獎勵措施,對“黑名單”則提出加強警示教育、取消政策扶持、限製經營活動、逐出業(ye) 務市場等11條懲戒措施。
認定“紅名單”數據來源主要包括:信用評價(jia) 形成的信用信息、省級以上表彰信息等。黑名單數據來源主要包括: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執行有關(guan) 行政決(jue) 定,嚴(yan) 重影響政府公信力的信息;交通運輸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方麵反映經營者和從(cong) 業(ye) 人員失信狀況的信息;信用評價(jia) 形成的信用信息;弄虛作假和安全生產(chan) 、汙染防治等反映失信狀況的信息。
根據《管理辦法》,“紅名單”有3條共性類認定標準,“黑名單”有10條共性類認定標準和39條非共性類認定標準。如依據2019年底江蘇省安委會(hui) 《從(cong) 嚴(yan) 開展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未來三年要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載現象;本省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100%實施‘一超四罰’”和繼續治理“百噸王”車輛等要求,《管理辦法》在“安全生產(chan) 及汙染防治工作相關(guan) 認定標準”中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超過100%或者車貨總質量達到100000千克以上的”認定為(wei) “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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