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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促發展!長沙出台支持網絡貨運業發展財稅政策

發布時間:2020-02-21 11:40:58 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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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2月20日訊(記者 陳新)為(wei) 支持長沙市道路貨運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促進網絡貨運業(ye) 發展壯大,記者今天從(cong) 長沙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近日長沙市交通運輸局會(hui) 同該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製發了《支持網絡貨運業(ye) 發展的財稅獎補政策實施辦法》,支持長沙市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規模化發展,提升貨物運輸組織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進貨運物流行業(ye) 轉型升級,提升道路貨運業(ye) 對經濟增長的支撐作用,服務貨運物流暢通和穩崗經濟發展大局。

《辦法》規定,支持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開展代開增值稅發票試點。指導企業(ye) 申報和獲得“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ye) 代開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資質。根據企業(ye) 網絡貨運經營業(ye) 務實繳稅收規模情況,實施獎勵,支持企業(ye) 擴大再生產(chan) 和規模化經營。同時,支持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為(wei) 小規模納稅人代繳稅收。為(wei) 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提供實際貨物運輸服務的會(hui) 員(小規模納稅人),鼓勵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代其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繳納運輸業(ye) 務增值稅,申請代開專(zhuan) 用發票,並據以抵扣相應運輸業(ye) 務的進項稅額。根據代繳稅收情況,實施獎勵,支持小規模貨運經營業(ye) 戶穩定發展。

另外,《辦法》支持網絡貨運經營企業(ye) 規模化發展。針對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許可資質的原部省“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ye) 等給予10萬(wan) 元至30萬(wan) 元的獎勵。針對取得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經營範圍為(wei) “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ye) ,經年度考核合格,且綜合監測評估排名進入國家、省、市前列的,給予5萬(wan) 元至30萬(wan) 元的獎勵。

網絡貨運經營,是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台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yu) 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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