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各園區交通運輸、財政主管部門,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guan) 於(yu) 加快道路貨運行業(ye) 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16號)和全市企業(ye) 工作座談會(hui) 議精神,為(wei) 支持我市網絡貨運企業(ye) 做大做強,繼續推動物流貨運行業(ye) 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市交通運輸局會(hui) 同市財政局製定了《綿陽市支持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綿陽市交通運輸局 綿陽市財政局
2023年4月27日
綿陽市支持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發展實施方案
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guan) 於(yu) 加快道路貨運行業(ye) 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16號)和全市企業(ye) 工作座談會(hui) 議精神,推動我市物流貨運行業(ye) 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本方案。
一、支持對象
(一)取得網絡貨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並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的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
(二)企業(ye) 注冊(ce) 地在綿陽市市轄區(指區、園區),具備獨立的企業(ye) 法人資格,或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且納稅在本地的企業(ye) 。
(三)網絡貨運業(ye) 務年度營業(ye) 收入總額合計3億(yi) 元以上(含3億(yi) 元)。
(四)年度內(nei) 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五)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年度內(nei) 無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支持時間
對《綿陽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綿府辦發〔2019〕15號)所明確的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扶持政策延續5年,即2021至2025年。
三、支持政策
按照“年度獎勵、總量控製、市區分擔、逐步退坡”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給予獎勵。
(一)對網絡貨運業(ye) 務年營業(ye) 收入3—5億(yi) 元(含5億(yi) 元)的企業(ye) ,按照不超過年營業(ye) 收入3%的比例給予年度獎勵;對網絡貨運業(ye) 務年營業(ye) 收入5—10億(yi) 元(含10億(yi) 元)的企業(ye) ,按照不超過年營業(ye) 收入3.5%的比例給予年度獎勵;對網絡貨運業(ye) 務年營業(ye) 收入10億(yi) 元以上的企業(ye) ,按照不超過年營業(ye) 收入4%的比例給予年度獎勵。
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ye) 網絡貨運業(ye) 務當年對市區兩(liang) 級財政貢獻的總和,市、區(園區)按照財政體(ti) 製確定市區兩(liang) 級獎勵金額。
(二)支持政策實行退坡機製,即:2024年、2025年年度獎勵金額分別退坡10%、20%。
四、申報和審核
獎勵每年兌(dui) 現一次,當年兌(dui) 現上年度獎勵。流程如下:
(一)申報流程。網絡貨運企業(ye) 向所在地的區級交通運輸部門提交申報資料,區級交通運輸部門會(hui) 同財政部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並附相關(guan) 資料匯總報送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會(hui) 同市交通運輸局對各地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核,按規定程序報批、公示後將市級獎勵下達到獲獎企業(ye) 所在區級財政部門。相關(guan) 區(園區)財政局歸集市、區兩(liang) 級獎勵資金後撥付給被獎勵企業(ye) 。
(二)申報和審核時間。申報時間為(wei) 每年5月1日至5月20日。審核時間為(wei) 每年5月20日至6月10日。2021年、2022年的獎勵在2023年一並申報兌(dui) 現。
五、申報資料
申報獎勵的單位、企業(ye) 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企業(ye) 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複印件)
(二)納稅情況證明(稅務部門出具)
(三)營業(ye) 額情況證明(以納稅申報表為(wei) 準)
(四)年度內(nei) 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為(wei) 準)
(五)年度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以企業(ye) 提供的聲明為(wei) 準)
(六)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以“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為(wei) 準)
各區(園區)交通運輸部門收集、審核上述申報資料,填報“綿陽市網絡貨運平台企業(ye) 獎勵資金匯總申請表”(見附件),匯總後以正式文件報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聯係人:李亞(ya) 堯,聯係電話:0816—2337381),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審核後按相關(guan) 程序辦理。
六、其他
(一)各縣(市)可參照本方案,結合各地實際製定相關(guan) 支持政策。
(二)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間,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wei) 準。
(三)本方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別負責解釋。
附件: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