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運明電〔2022〕3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撈局:
2023年春運從(cong) 1月7日開始,至2月15日結束,共40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決(jue) 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部署,認真落實《2023年綜合運輸春運疫情防控和運輸服務保障總體(ti) 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堅持係統謀劃,強化分類施策,高效統籌客貨運輸,優(you) 化道路水路運輸組織,以最大能力、最佳狀態、最優(you) 服務,確保春運期間人民群眾(zhong) 平安健康便捷舒暢出行,確保重點物資運輸暢通有序。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客運組織保障
(一)嚴(yan) 格落實公眾(zhong) 出行優(you) 化保障政策。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yan) 格執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相關(guan) 政策規定,科學精準執行疫情防控優(you) 化措施和“乙類乙管”各項措施,對乘客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不再實施測溫。嚴(yan) 禁擅自阻斷或關(guan) 閉高速公路及服務區、普通公路、航道船閘,不得隨意暫停或限製客運服務,不得限製跨區域車輛和人員流動,加快恢複已暫停的道路水路客運服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有序出行。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依法采取的臨(lin) 時限製聚集性活動和人員流動等平抑疫情高峰的措施,道路水路客運及客運站經營者應予以積極配合,認真貫徹實施。
(二)切實做好道路客運組織。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考慮社會(hui) 公眾(zhong) 出行預期,加強春運客流分析研判,統籌道路客運運力資源,按照充分準備、按需投入、及時響應的原則,強化道路客運組織,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出行需要。加強與(yu) 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單位協同協作,準確把握春運探親(qin) 流、務工流、旅遊流、學生流新特點,有針對性製定道路客運保障計劃,增強運輸組織彈性,合理安排班次計劃,動態優(you) 化運力調配,服務乘客錯峰出行。通過加密既有線路發班頻次、開通定製客運班線等措施,滿足乘客多樣化出行需求。對於(yu) 出行需求相對集中的務工人員、學生,積極開展團體(ti) 服務、上門服務,具備條件的可組織“點對點”包車運輸,保障務工人員有序返鄉(xiang) 返崗、學生錯峰離校返校。會(hui) 同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等部門組織實施好2023年春節期間“春暖農(nong) 民工”服務行動、春風行動。
(三)切實做好水路客運組織。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港航企業(ye) 嚴(yan) 格落實水路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加強水路運輸組織管理,著力提升運輸服務水平。加強瓊州海峽水路客運組織,認真落實班輪化運營模式。要督促重點水域客(滾)運輸企業(ye) 嚴(yan) 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價(jia) 營運,切實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要加強航道養(yang) 護,做好航標、通航建築物等航道設施的檢查維護,通航建築物運行單位要按照有關(guan) 規定保障客運船舶優(you) 先過閘。長江幹線航運的春運工作,由長江航務管理局會(hui) 同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四)切實做好城鄉(xiang) 客運組織。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客運樞紐場站、火車站、渡口碼頭、機場、旅遊景區景點等重點場所城市交通運力投放和組織調度,強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運力與(yu) 鐵路列車、道路水路客運班線、民航班機等信息共享和銜接,加強在運營時刻、組織調度、運力安排等方麵的協同銜接和應急響應,暢通出行最後“一公裏”。指導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采取縮短發車間隔、開行區間車和快車、開通夜班公交、定製公交、接駁公交等措施,提高乘客集疏運能力,減少聚集和長時間等待。強化春運期間農(nong) 村客運服務保障,加大運力投入力度,通過增開趕集班、增加定製線路、提供預約響應和包車服務等措施,切實保障農(nong) 村地區群眾(zhong) 出行需求。
二、加強交通物流保通保暢
(一)保障交通物流持續穩定運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嚴(yan) 格落實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優(you) 化政策,確保交通物流暢通高效。不再查驗貨車司乘人員、船舶船員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對跨區域流動貨車司乘人員開展落地檢。嚴(yan) 禁擅自關(guan) 停關(guan) 閉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嚴(yan) 禁以防疫為(wei) 由擅自限製貨運服務,嚴(yan) 禁擅自限製船員上岸流動。要督促重點港口、機場、鐵路貨站、物流園區、郵政快遞分撥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築物、引航機構等運營單位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建立一線人員預備隊,必要時可實施輪崗備崗製度,進行封閉管理,確保突發情況下重點物流樞紐運行穩定。
(二)保障醫療物資運輸安全高效。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yu) 工業(ye) 和信息化、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及時共享醫療物資生產(chan) 供應、運輸需求等信息,組織轄區內(nei) 重點物流企業(ye) 加強與(yu)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醫療物資保障組確定的重點醫療物資保供企業(ye) 的對接,“一企一策”製定運輸保障方案,強化組織調度和運力儲(chu) 備,做好保供企業(ye) 關(guan) 鍵物料和產(chan) 成品運輸保障。指導大型骨幹物流運輸企業(ye) 研究製定春節假期期間醫療物資運輸保障方案,通過安排員工輪崗、錯峰休假,以及發放穩崗補貼、加班費等措施,鼓勵一線從(cong) 業(ye) 人員在春節假期期間繼續開展物流運輸服務,確保春節假期期間醫療物資運輸服務不中斷。持續落實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運輸車輛收費公路免費優(you) 先通行政策,確保疫苗、抗原檢測試劑、藥品、口罩等醫療物資運輸高效順暢。
(三)保障郵政快遞末端服務暢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嚴(yan) 格規範郵政快遞基礎設施關(guan) 停關(guan) 閉,按要求履行關(guan) 停關(guan) 閉審批程序。對於(yu) 已經關(guan) 停關(guan) 閉的郵政快遞營業(ye) 網點,滿足條件的要盡快恢複運行;對於(yu) 符合防疫要求可以上崗的郵政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要盡快返崗複工。加大對郵政快遞企業(ye) 在人員調配、防疫物資配備、疫苗接種等方麵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大型骨幹郵政快遞企業(ye) 作用,指導企業(ye) 健全完善春節假期期間應急運輸保障預案,加強郵政快遞人員、物資儲(chu) 備,切實暢通物流運輸末端“微循環”,著力保障各類醫療物資、民生物資有序運輸。
(四)保障能源糧食等重點物資運輸有序。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yu) 發展改革、工業(ye) 和信息化、商務、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能源、糧食等有關(guan) 部門的溝通對接,了解各類重點物資運輸需求,強化統籌調度,完善保障預案,做好組織協調。保障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優(you) 先便捷通行,對重點物資運輸船舶實行優(you) 先引航、優(you) 先過閘、優(you) 先錨泊、優(you) 先靠離泊,配合有關(guan) 部門鞏固公路及航道、船閘防疫檢查點“應撤盡撤”成果,全力保障能源、糧食、農(nong) 資農(nong) 機、外貿,以及各類生活物資高效順暢運輸。統籌考慮大範圍疫情感染、極端惡劣天氣、長時間嚴(yan) 重擁堵等對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的影響,研究製定春節假期期間重點物資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專(zhuan) 項演練,切實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五)強化交通物流從(cong) 業(ye) 人員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屬地聯防聯控機製,加強對貨車司機、快遞員、船員的生活保障,出現滯留的,為(wei) 其提供必要的飲水、用餐、如廁等基本生活服務和基本醫療救助服務。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務區確需關(guan) 閉部分區域的,要保證加油、如廁等基本公共服務功能正常運轉。嚴(yan) 禁隨意暫停或拒絕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保障國際海上物流供應鏈暢通和船員合法權益。
三、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
(一)嚴(yan) 格落實春運期間疫情防控措施。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運輸、場站經營者及公路服務區等經營管理單位,加強從(cong) 業(ye) 人員健康監測,實施症狀管理,出現發熱等症狀的,第一時間報告、停止作業(ye) ,必要時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加強個(ge) 人防護,上崗期間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鼓勵客流量大的客運場站一線從(cong) 業(ye) 人員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做好道路水路運輸場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車輛(船舶)等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加強道路水路客運場站客流引導,組織乘客盡量分散候乘,減少人員聚集。積極推動地方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將交通運輸從(cong) 業(ye) 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優(you) 先保障交通運輸行業(ye) 防疫物資供應和從(cong) 業(ye) 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二)有效防範從(cong) 業(ye) 人員大麵積感染。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運輸企業(ye) 加強從(cong) 業(ye) 人員防疫管理,必要時可對駕駛員等一線從(cong) 業(ye) 人員實施“兩(liang) 點一線”管理。加強對已感染從(cong) 業(ye) 人員的關(guan) 心關(guan) 愛和救助服務,幫助其早日康複和返崗。對出現症狀超過7天或症狀消失的從(cong) 業(ye) 人員,可在嚴(yan) 格個(ge) 人防護的情況下恢複相關(guan) 工作,其中對駕駛員上崗要堅持從(cong) 嚴(yan) 審慎原則,確保身體(ti) 狀況勝任安全行車要求。建立實施關(guan) 鍵崗位輪崗備崗製度,一旦出現關(guan) 鍵崗位人員感染,及時輪換,確保工作有效接續,減少疫情對行業(ye) 運轉的影響。
(三)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精準實施疫情防控處置,督促指導運輸企業(ye) 、樞紐場站、重點物流園區、港口碼頭、航道、通航建築物、引航機構等運營單位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一般情況下不得對涉疫客貨運輸場站、車輛(船舶)等進行封控,同工作場所人員不進行隔離。在從(cong) 業(ye) 人員出現大麵積感染的極端情況下,要完善應急處置措施,並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統籌建立本地從(cong) 業(ye) 人員、運力調配機製以及跨區域調配機製,加強人員、運力應急儲(chu) 備,確保一旦出現突發規模性疫情,及時調度投用儲(chu) 備力量,確保春運期間重點樞紐場站不關(guan) 停、重要運輸通道和線路服務不中斷、重點物資運輸不斷鏈。
(四)著力加強防疫宣傳(chuan) 引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創新宣傳(chuan) 手段和形式,積極運用交通設施和服務窗口等載體(ti) ,廣泛宣傳(chuan) 倡導“每個(ge) 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引導乘客出行期間提高防護意識,進站乘車期間全程佩戴口罩、主動減少聚集、遵守咳嗽禮儀(yi) 、保持人際距離、做好手衛生。引導乘客加強個(ge) 人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時,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導患有基礎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婦、兒(er) 童等人員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風險。
四、強化安全應急保障
(一)壓緊壓實經營者安全主體(ti) 責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運輸經營者嚴(yan) 格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針對春運前運輸工具長期停運或低頻運行、駕駛員技能生疏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以及春運期間惡劣天氣和客流大規模增長對運輸安全帶來的風險挑戰,全麵開展一次從(cong) 業(ye) 人員安全培訓和交通運輸工具技術狀況檢查維護。合理安排運輸任務,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避免交通運輸工具技術狀況不良、帶病運行,以及運輸企業(ye) 搶生產(chan) 、搶進度、搶效益等帶來的安全風險。督促800公裏以上道路客運班線嚴(yan) 格落實固定班次、固定車輛要求,依托動態監控強化重點監管。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長途客車嚴(yan) 格落實淩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規定,對接駁運輸車輛虛假接駁、接駁點不規範運行等情況,通報車籍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成整改,相關(guan) 車輛取消當季度接駁運輸資格;除機場、高鐵快線以及短途駁載線路外,不得安排淩晨2時至5時運行的加班車或包車。嚴(yan) 格按規定執行道路水路乘客實名製管理製度,強化安檢查危工作,加強航道及其設施設備運行監測,做好橋梁隧道、長大下坡、急彎陡坡、臨(lin) 水臨(lin) 崖等重點路段安全保障。
(二)持續加強安全監督執法。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訪與(yu) 自檢自查相結合的檢查整改機製,全麵排查治理安全風險隱患,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置並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圍繞道路水路客運樞紐場站、危險貨物運輸及港口作業(ye) 、農(nong) 村客運、城市交通、農(nong) 村渡口渡船、“六區一線”重點水域和四類重點船舶等重點環節,深入開展各類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強化與(yu) 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合作,加大道路水路客運場站、公路服務區、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點場所執法力量投入,依法從(cong) 嚴(yan) 查處春運期間非法營運、客車違規異地經營、違規漲價(jia) 、貨車違法載人及超限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會(hui) 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長途客車中途停靠就餐場所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宰客、強製交易和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對勾結餐飲經營者宰客的,依法嚴(yan) 肅處理,責令春運期間不得執行客運任務。
(三)強化安全應急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與(yu) 公安、衛生健康、氣象等部門的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機製,針對惡劣天氣、安全生產(chan) 事故和險情、運輸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情況,建立完善應急預案,統籌做好春運應急運輸組織、響應程序、應急措施等部署安排。科學部署應急力量,保持救助人員、車輛、船艇、直升機等處於(yu) 應急待命狀態,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能夠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多渠道及時發布惡劣天氣預警信息,一旦出現強降溫、大範圍雨雪冰凍等預警,督促道路水路客運企業(ye) 及時調整運輸計劃,嚴(yan) 格落實限行、禁航規定,杜絕涉險運輸、冒險作業(ye) ,保障乘客安全有序出行。遇運力不足需跨區域調配運力的,從(cong) 嚴(yan) 檢查維護交通運輸工具,加強從(cong) 業(ye) 人員安全培訓,確保駕駛員熟悉線路走向和運營環境,最大限度確保運輸安全。
(四)有力維護行業(ye) 穩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運輸經營者用好用足助企紓困政策,深入推進免征公共交通服務增值稅、免征客運場站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落地落實,發揮好中央農(nong) 村客運補貼、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等作用,保障行業(ye) 持續穩定運行。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將矛盾風險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保障道路貨運、出租汽車、城市公交等平穩運行。重點針對互聯網道路貨運平台惡意壓低運價(jia) 、擾亂(luan) 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秩序等行為(wei) ,督促企業(ye) 嚴(yan) 格落實主體(ti) 責任,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wei) ,保障廣大貨車司機合法權益。
五、強化路網運行保障
(一)加強路網通行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公路養(yang) 護檢查,及時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幹線公路養(yang) 護施工計劃,除保障公路安全運行開展的應急養(yang) 護工程外,避免在春運出行高峰期間開展影響通行的公路養(yang) 護作業(ye) 。加強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備,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時快速處理,及時清理現場,盡早恢複交通。加強服務區停車管理和秩序維護,嚴(yan) 防車輛倒灌主線引發事故。
(二)加強路網運行監測。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春運高峰時段易受惡劣天氣影響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城市周邊等路網運行動態監測,多渠道及時向公眾(zhong) 發布實時路況等信息,引導公眾(zhong) 合理安排出行。加強省際、市際信息共享與(yu) 協調聯動,確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銜接順暢。加強與(yu) 公安等部門溝通合作,對重點路段製定疏堵和分流繞行預案。加強部省視頻聯網,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傳(chuan) 輸現場視頻資源,確保部與(yu) 現場協同會(hui) 商。
(三)加強路網運行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嚴(yan) 格落實春節假期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加強收費站通行管理,強化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道運行監測,及時處置異常情況,避免造成車輛擁堵和人員聚集。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運營管理,督促做好服務區加油、用餐、如廁等服務管理,必要時采取增設臨(lin) 時衛生間等措施,解決(jue) 公眾(zhong) 如廁難問題,確保商品供應充足、設施安全有效、環境衛生可靠、服務便捷高效。
六、加強運輸服務保障
(一)優(you) 化乘客票務服務。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客運經營者完善道路水路客運售票服務,多渠道及時發布客運服務信息,延長客票預售期,方便乘客錯峰出行。根據客流變化及時增開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拓展互聯網、手機客戶端、小程序等售票渠道,以及手機支付、掃碼乘車船等應用範圍,積極推廣應用電子客票售票終端、實名檢票終端、移動服務終端等智能設備,切實便捷乘客購票乘車乘船。根據需要適當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等群體(ti) 購票。督促客運經營者嚴(yan) 格實行明碼標價(jia) ,保持價(jia) 格基本穩定。班車客運等領域按照規定調整價(jia) 格,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hui) 公布。因政策調整或運輸經營者原因導致不能提供運輸服務的,相關(guan) 經營者應當為(wei) 乘客免費退票或統籌解決(jue) 乘客出行問題。
(二)提升乘客候乘體(ti) 驗。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客運站經營者嚴(yan) 格落實環境衛生要求和客運服務標準。視客流情況,及時增開進出站和安檢通道、增配服務人員和設施設備。加快推進鐵路、民航和城市軌道交通安檢流程優(you) 化,切實提升乘客換乘效率。督促道路水路客運站經營者加強口罩、發熱藥品等防疫物品儲(chu) 備。
(三)強化重點群體(ti) 出行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道路水路客運站和客運經營者積極關(guan) 愛幫扶老幼病殘孕等重點乘客,開通快速通道,完善無障礙設施,提供必要幫助。加強軍(jun) 人、消防救援人員、“三屬”出行優(you) 待和兒(er) 童客票優(you) 惠政策公示並依法落實,耐心細致向攜帶兒(er) 童出行的乘客加強政策解釋,避免服務糾紛。鼓勵會(hui) 同當地工會(hui) 、共青團組織等,在客運場站組建誌願服務團隊,為(wei) 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ti) 提供多元化誌願服務。
(四)加大服務監督力度。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暢通12328等服務熱線投訴舉(ju) 報渠道,解答乘客信息谘詢,收集整理乘客利益訴求,采取有力措施協調解決(jue) ,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寓交通執法於(yu) 服務之中,幫助司乘人員排憂解難,持續改善春運出行體(ti) 驗。
七、營造春運良好氛圍
(一)引導乘客文明出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利用微博、微信、廣播、電視、海報等多種方式,運用“車、船、路、港、站”交通設施和服務窗口等載體(ti) ,及時發布出行服務信息,引導公眾(zhong) 錯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車宣傳(chuan) 力度,引導公眾(zhong) 誠信文明出行。會(hui) 同公安機關(guan) 加強農(nong) 村地區出行安全宣傳(chuan) ,引導公眾(zhong) 選擇合規車、係好安全帶。
(二)有序做好春運宣傳(chuan)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部春運宣傳(chuan) 工作方案部署,嚴(yan) 格規範做好信息發布和宣傳(chuan) 報道。大力宣傳(chuan) 一線幹部職工堅守崗位、無私奉獻、真情服務和交通運輸企業(ye) 全力保障公眾(zhong) 出行和重點物資運輸的感人事跡,積極營造春運工作良好氛圍。
八、切實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
(一)加強春運值班值守。春運期間,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yan) 格執行24小時專(zhuan) 人值班和領導帶班製度,並安排信息技術保障人員一並參與(yu) 值班,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保障信息聯絡渠道暢通,全麵掌握春運期間道路水路運輸生產(chan) 和穩定運行情況,妥善處置道路水路突發事件。
(二)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值班值守。春運期間,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發揮好物流保通保暢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加強交通物流運行監測,繼續做好7×24小時值班值守,強化督辦轉辦,“一事一協調”解決(jue) 各類交通物流不通不暢問題訴求,“一事一處理”保障各類重點物資運輸需求,確保交通物流運行暢通高效,重要情況及時報部。聯係電話:010-65292831。
(三)做好道路春運信息報送工作。春運期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托全國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平台,每日9:00前在重點時段道路客運信息“春運期間客運信息”模塊報送前一日道路客運運力、客運量等基本情況和應急情況。加強阻斷信息報送工作,通過部“路況信息子係統”上報信息,確保公路突發事件及時上報。2023年1月12日前將春節假期公路網運行研判分析報告、值班表、值班電話等信息報部(路網監測與(yu) 應急處置中心);春節假期期間每日12:00前通過部“免通數據填報係統”完成數據報送。2023年1月28日、2月16日12:00前將春節假期、春運期間公路網運行保障工作總結報部(路網監測與(yu) 應急處置中心),聯係電話:010-65293705,傳(chuan) 真:010-65292992。
(四)做好水路春運信息報送工作。春運開始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重點水域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工作聯係人信息通過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係統報部(水運局)。請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京杭運河沿線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繼續做好三峽船閘、長洲船閘、京杭運河船閘運行情況信息報送工作。聯係電話:010-65292636/65292824。
(五)做好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春運期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上搜救中心要多渠道收集相關(guan) 信息,如發生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及時視情提升等級報送,重要情況邊核邊報部(應急辦)。聯係電話:010-65292218,傳(chuan) 真:010-65292245。
(六)做好值班信息和工作總結報送。2023年1月28日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直屬海事局將春節期間行業(ye) 運行情況、值班值守情況以值班信息形式簡要報送部(應急辦),電子郵箱:cnmrcc@mot.gov.cn。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春運疫情防控和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部署。
交通運輸部
2022年12月28日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