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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強化道路貨物運輸重點領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4-11 16:37:00 交通運輸部網站

為(wei) 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3•21”東(dong) 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交通運輸安全生產(chan) 強化年以及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有關(guan) 部署安排,聚焦關(guan) 鍵環節,緊盯突出問題,強化道路貨物運輸重點領域安全管理,現將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重點貨運企業(ye) 安全監督檢查

針對道路貨運企業(ye) 安全管理製度落實流於(yu) 形式、安全生產(chan) 經營條件較差等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擁有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ye) (以下簡稱重型貨車營運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落實情況為(wei) 重點,深入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內(nei) 容包括:企業(ye) 是否具備《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確定的安全生產(chan) 經營條件;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度是否健全並有效落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chan) 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安全考核並合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載明的經營主體(ti) 與(yu) 車輛行駛證登記主體(ti) 是否一致,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自有停車場地是否落實封閉等管理要求。

二、強化重點崗位從(cong) 業(ye) 人員安全監管

針對道路貨運從(cong) 業(ye) 人員專(zhuan) 業(ye) 知識不足、實操能力不強等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重點崗位從(cong) 業(ye) 人員安全監管,嚴(yan) 格審查從(cong) 業(ye) 資格證件,確保從(cong) 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取得類別為(wei) “劇毒化學品運輸” 或“爆炸品運輸”的從(cong) 業(ye) 資格證。要加強對從(cong) 業(ye) 人員教育培訓製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深入了解企業(ye) 培訓內(nei) 容是否符合法規標準要求,駕駛員是否熟悉所承運貨物的危險特性、是否掌握罐體(ti) 設備及應急防護器材使用方法。同時,要督促道路貨物運輸企業(ye) 做好《道路運輸駕駛員應急駕駛操作指南(試行)》(交辦運函〔2021〕679號)普及應用工作,強化重型貨車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防禦性駕駛和應急駕駛培訓,切實提升駕駛員對惡劣天氣、車輛爆胎、路麵濕滑、製動失效、車輛自燃等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

三、強化重型貨車本質安全管理

針對江蘇鹽城“4•4”、青海海北“3•11”事故暴露出的輪胎脫落、製動失效等車輛技術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重型貨車安全技術管理,全麵落實《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有關(guan) 要求,嚴(yan) 格核查重型貨車相關(guan) 參數配置,從(cong) 嚴(yan) 把好車輛入口關(guan) ,嚴(yan) 防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重型貨車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同時,要督促重型貨車營運企業(ye) 嚴(yan) 格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及有關(guan) 標準規範要求,認真落實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ang) 和檢驗檢測製度,規範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確保車輛轉向、製動、輪胎等關(guan) 鍵部件齊全有效、狀況良好,嚴(yan) 防車輛“帶病”運行。

四、強化常壓液體(ti) 危險貨物罐車治理

針對常壓液體(ti) 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罐體(ti) 壁厚不達標、關(guan) 鍵安全附件缺失、“大罐小標”、跑冒滴漏等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常壓液體(ti) 危險貨物罐車治理工作方案》(交運發〔2021〕35號)部署要求,紮實推進常壓罐車治理工作。為(wei) 常壓罐車配發或換發《道路運輸證》時,要嚴(yan) 格核驗罐體(ti) 檢驗機構是否在《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轉發具備常壓液體(ti) 危險貨物罐車罐體(ti) 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名單的通知》(交辦運函〔2021〕1379號)範圍。同時,要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按要求委托開展常壓罐車罐體(ti) 檢驗,不得以車輛不到場檢驗、僅(jin) 提供相關(guan) 書(shu) 麵材料的方式違規獲取罐體(ti) 檢驗報告。發現檢驗機構涉嫌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要及時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五、強化危險貨物運輸源頭安全監管

針對非法托運、違規充裝危險貨物等行為(wei) 導致的安全風險傳(chuan) 導至運輸環節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yu) 應急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推動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儲(chu) 存、使用和經營企業(ye) ,建立健全並嚴(yan) 格落實托運清單、妥善包裝以及充裝(裝載)環節“五必查”製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托運、充裝或者裝載;需要添加抑製劑或者穩定劑的,應當按照規定添加;包裝容器損壞或者泄露、罐體(ti) 關(guan) 閉裝置未處於(yu) 關(guan) 閉狀態的,不得交付運輸。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儲(chu) 存、使用和經營企業(ye) 涉嫌未嚴(yan) 格執行相關(guan) 管理製度的,及時抄告應急管理部門。

六、強化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應用

針對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應用不廣泛、執行不規範等問題,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運單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20〕531號)要求,加快完善省級電子運單係統功能,深入推進運單電子化。要將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係統、電子運單係統信息接入省級路網運行監測平台,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聯網收費高速公路通行記錄提供給電子運單係統,促進運單數據質量提升。同時,要指導轄區各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電子運單使用情況納入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質量信譽考核,進一步提升電子運單覆蓋率。

七、強化重點貨運車輛運行風險處置

針對貨車行駛過程中超速、疲勞駕駛多發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與(yu) 道路客運車輛發生碰撞加劇事故危害等問題,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貨物運輸企業(ye) 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加強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檢查,確保功能良好、實時在線、使用正常;足額配備動態監控人員,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監控管理,實時掌握車輛位置及運行狀況,及時發現、提醒和糾正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督促企業(ye) 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駕駛員進行及時有效的糾正和處理。同時,要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和重型貨車營運企業(ye) 的定向輔導,指導企業(ye) 督促駕駛員在行車時,盡量避讓道路客運車輛;在長陡下坡路段如遇製動失效,及時使用緊急避險車道。

八、強化道路貨運安全監管協同治理

針對部門協同不緊密、數據共享不暢通、監督機製不健全等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zhuan) 項整治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的通知》(交運發〔2020〕116號)要求,積極會(hui) 同公安機關(guan) 交通管理部門,建立完善部門間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監管信息共享機製,實時共享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證、從(cong) 業(ye) 資格證、交通事故、違法違章、電子運單、衛星定位等監管信息,強化信息交叉比對。要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門的溝通配合,加快健全完善執法協作機製,結合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受理、部門抄告、群眾(zhong) 舉(ju) 報的違法案件線索,以成品油、液化石油氣、電石、硝酸銨等危險貨物為(wei) 重點,強化危險物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周邊道路、貨運場站、港口堆場等關(guan) 鍵區域的監督檢查,通過核查道路運輸單證、運輸工具合格證和貨物包裝標誌等手段,及時發現和嚴(yan) 厲打擊違法運輸行為(wei) ,嚴(yan) 防危險品謊報、瞞報、匿報。

九、強化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

針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置不及時、引發二次災害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製要求》(JT/T 911),健全完善與(yu) 運輸危險貨物特性相匹配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隨車配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及與(yu) 所載貨物特性相匹配的應急防護設備;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燃燒、爆炸、汙染、中毒或者被盜、丟(diu) 失、流散、泄露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要立即根據應急預案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的要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並向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企業(ye) 報告,積極配合專(zhuan) 業(ye) 機構進行救援處置。

十、強化典型事故安全警示教育

針對近年來發生的浙江溫嶺“6•13”、河北浮圖峪隧道“5•23”等重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以及“9•6”黎湛線X9547次列車火災鐵路交通一般事故暴露出的非法托運、違法運輸、違規包裝、車輛超速等突出問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典型事故安全警示教育。督促指導道路貨物運輸企業(ye) 認真汲取教訓教訓,舉(ju) 一反三,警鍾長鳴,認真查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補齊短板,堵塞漏洞,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堅決(jue) 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道路運輸行業(ye) 行車事故統計報表製度》要求,及時報送事故信息,嚴(yan) 禁瞞報、謊報、遲報、漏報。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於(yu) 2022年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將本省份強化道路貨物運輸重點領域安全管理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報部(運輸服務司)。

聯係方式:010-65293433、65292764(傳(chuan) 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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