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6號
為(wei) 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guan) 於(yu) 印發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yu) 考試大綱的通知》(交運發〔2022〕36號)有關(guan) 要求,統籌做好機動車駕駛培訓與(yu) 考試製度銜接,規範輕型牽引掛車培訓業(ye) 務,交通運輸部組織編製了《輕型牽引掛車駕駛員培訓基本業(ye) 務條件(試行)》,現予以發布。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 30340)、《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 30341)等標準修訂實施後,《輕型牽引掛車駕駛員培訓基本業(ye) 務條件(試行)》自行廢止。
交通運輸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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