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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四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9-29 13:58:01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辦運〔202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推動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優(you) 化調整運輸結構的決(jue) 策部署,加快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體(ti) 係,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有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決(jue) 定組織開展第四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為(wei) 總目標,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以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建設為(wei) 載體(ti) ,加快推進基礎設施一體(ti) 化銜接、多式聯運組織模式創新、聯運裝備標準化專(zhuan) 業(ye) 化發展、運輸服務規則銜接和“一單製”應用、跨運輸方式信息互聯共享,加快培育一批服務優(you) 質、管理規範、示範引領作用明顯的龍頭骨幹多式聯運企業(ye) ,不斷提升多式聯運市場競爭(zheng) 力,為(wei) 推動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提供經驗借鑒和模式參考。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ye) 可單獨申報也可聯合申報,參與(yu) 申報企業(ye) 均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企業(ye) (獨立申報企業(ye) 或聯合申報的牽頭企業(ye) ,下同)為(wei) 在全國布局若幹網點進行網絡化經營的大型企業(ye) 。鼓勵大型龍頭骨幹企業(ye) 牽頭申報,鼓勵跨區域聯合申報。

3.申報企業(ye) 或其實際參與(yu) 多式聯運項目運作的全資、控股企業(ye) ,應具有鐵路、公路、水路(含港口)、航空貨物運輸以及網絡貨運、無船承運、郵政快遞業(ye) 務經營等資質中至少一種資質資格。

4.申報企業(ye) 或其實際參與(yu) 多式聯運項目運作的全資、控股企業(ye) ,應具備良好的多式聯運業(ye) 務基礎或發展前景、較強的經營能力和資金實力,近3年公鐵或鐵水多式聯運量不低於(yu) 5萬(wan) TEU或100萬(wan) 噸,空陸聯運量不低於(yu) 30萬(wan) 噸。

5.申報項目所依托的線路通道應具備兩(liang) 種及以上運輸方式的運營條件,具有充足穩定的貨源,申報企業(ye) 應具有明確的運營組織方案和合理的運輸結構,示範線路中公路裏程最長不超過150公裏。

6.申報企業(ye) 未被有關(guan) 部門依法列入嚴(yan) 重失信主體(ti) 名單。

(二)重點支持方向。

1.服務支撐國家重大戰略的項目。能夠有效支撐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符合《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和《國家綜合立體(ti) 交通網規劃綱要》規劃布局的支持方向。

2.運輸結構調整效果顯著的項目。優(you) 先支持運輸結構調整重點地區綜合貨運樞紐及集疏運體(ti) 係完善,鐵路專(zhuan) 用線建設推進有力、管理和運營水平較高,公路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路轉移成效顯著的項目。

3.促進幹線支線高效銜接的項目。優(you) 先支持國家物流樞紐範圍內(nei) 運作水平較高的多式聯運項目,促進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不同運輸方式之間,以及幹線通道間、幹線與(yu) 區域網絡間高效銜接,實現幹線運輸與(yu) 支線集散相互支撐和相互促進。

4.推動運輸組織模式創新的項目。優(you) 先支持通過站場改造、流程優(you) 化、裝備升級、機製創新等方式,實現公鐵、鐵水、陸空聯運效率顯著提升的項目。鼓勵開展全程冷鏈、商品車滾裝、中歐班列、電商快遞班列、煤炭糧食“散改集”及高鐵快運等專(zhuan) 業(ye) 化聯運服務,以及以45英尺內(nei) 陸標準箱為(wei) 載體(ti) 的內(nei) 陸多式聯運發展。

5.研發重大技術裝備的項目。鼓勵開展多式聯運快速轉運換裝設備研發,鐵路雙層高箱專(zhuan) 用平車、可變軌距車輛及配套地麵變軌裝置、半掛車專(zhuan) 用滾裝船舶和可交換箱體(ti) 等專(zhuan) 業(ye) 化裝備和配套機具研發,以及周轉箱、集裝箱、半掛車等物流單元循環共用創新。

6.推動多式聯運信息互聯共享的項目。優(you) 先支持實現運輸方式間和企業(ye) 間貨運信息開放共享、互聯互通,應用區塊鏈等新一代技術,實現全程動態追蹤的項目。

7.應用多式聯運“一單製”的項目。優(you) 先支持實現不同運輸方式票據單證格式、信息交換標準、貨物交接服務規範、安全管理製度等有效銜接,實現不同運輸方式之間貨物、運輸信息開放共享,開展“一次委托、一次結算、一單到底”服務,並承諾納入示範工程創建項目後應用《國內(nei) 集裝箱多式聯運運單》(JT∕T 1244—2019)和《國內(nei) 集裝箱多式聯運電子運單》(JT∕T 1245—2019)的項目。

(三)重點支持的省(區、市)。

1.重點支持交通運輸部已批複的交通強國試點方案中含多式聯運示範相關(guan) 內(nei) 容的省(區、市)。

2.重點支持納入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前三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項目實施進展順利(第一批項目已通過部級驗收)的省(區、市)。

3.重點支持已出台推動多式聯運發展或運輸結構調整相關(guan) 規劃、專(zhuan) 項方案或行動計劃,並取得積極成效的省(區、市)。

4.重點支持中歐班列集結中心示範工程所在省(區、市)及中歐班列海鐵聯運等發展取得重要成效的省(區、市)。

5.重點支持已建立推動多式聯運發展或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協同聯動機製的省(區、市)。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ye) 向交通運輸、經濟運行調節部門提出申報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實施方案。按照《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開展多式聯運示範工程的通知》(交運發〔2015〕107號)附件1編製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結合具體(ti) 線路,深入分析示範工程開展的基礎條件、市場需求和發展潛力,充分論證示範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創新性,詳細闡述破解多式聯運發展瓶頸製約的具體(ti) 解決(jue) 方案,明確提出示範工程的總體(ti) 思路、建設內(nei) 容、運營組織、年度計劃和工作目標,客觀評估示範工程的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二)牽頭及參與(yu) 企業(ye) (單位)的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或事業(ye) 單位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相關(guan) 經營許可資質、備案證明或其他資格證明(複印件)。

(四)若申報項目中包含在建或改建樞紐站場內(nei) 容的,應提供樞紐站場前期建設進展情況材料(複印件),主要包括:

1.實行審批管理的投資項目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文件,實行核準管理的投資項目提供申請報告核準文件,實行備案管理的投資項目提供備案意見。

2.城鄉(xiang)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土地權屬關(guan) 係相關(guan) 證明材料,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jue) 定書(shu) 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shu) 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築施工許可證。

(五)聯合申報企業(ye) 所簽署的合作協議以及前期合作業(ye) 務開展說明性文件。

(六)其他證明企業(ye) 實力或基礎條件的材料。

四、時間安排

(一)企業(ye) 申報(2021年10月底前)。有意向的企業(ye) 可根據本通知要求,編製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實施方案,並於(yu) 2021年10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同時上報省級交通運輸和經濟運行調節部門,中央管理企業(ye) 將申報材料上報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紙質材料各一式兩(liang) 份,附電子文檔光盤)。

(二)省級初審(2021年10月底—11月中旬)。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hui) 同經濟運行調節部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形成審核意見,並擇優(you) 向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每個(ge) 省份推薦項目不超過3個(ge) ,並明確項目排序。2021年11月15日前,省級交通運輸和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聯合行文將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分別報送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紙質材料各一式兩(liang) 份,附電子文檔光盤)。

(三)部級評審(2021年11月中旬—12月)。交通運輸部會(hui) 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zhuan) 家進行方案評審和實地審查(如疫情形勢發生變化,另行通知),評審結果經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議後,聯合公布第四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項目名單。

(四)項目實施(2022年1月—2024年12月)。示範工程實施時間為(wei) 3年,申報企業(ye) 應按照申報的實施方案,全力抓好項目建設和組織實施,並按照有關(guan) 要求做好運行動態監測數據填報、績效評估等工作。其間,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適時組織專(zhuan) 項督導、年度評估、工作交流和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交通運輸、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高度重視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建設,落實責任、人員和措施,按照嚴(yan) 格把關(guan) 、優(you) 中選優(you) 、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統籌做好組織申報和推進實施等工作。

(二)做好組織實施。各地交通運輸、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在企業(ye) 自願申請和科學分析論證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推薦實施項目,並按照“邊示範、邊總結、邊推廣”的思路,抓好項目實施、績效評估和經驗推廣等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交通運輸部將對示範工程符合要求的綜合貨運樞紐及集疏運體(ti) 係項目,按照相關(guan) 政策和程序予以積極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依托國家物流樞紐建設等相關(guan) 政策,支持示範工程建設。各地交通運輸、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積極爭(zheng) 取地方財政等對示範工程給予相應配套資金支持。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聯係人:朱超,電話:010-65293778、65293269(傳(chuan) 真);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聯係人:孫飛,電話:010-68505602,68505865(傳(chuan) 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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