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策法規 > 交通運輸部 > 正文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深入開展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6-09 16:03:32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公路函〔2021〕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生態環境廳(局、委)、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局、委),天津、重慶市城管委(局):

為(wei) 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堅決(jue) 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促進貨運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根據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規定,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係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對照“六個(ge) 必須”標準(見附件1),深入查找薄弱環節,堅決(jue) 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實現違規設施和卡點全麵清除、保留設施和卡點全麵公示、新增設施和卡點全麵規範、安全監管措施全麵創新,不斷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保障道路貨運物流暢通,促進貨運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依法嚴(yan) 治。嚴(yan) 格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違規設置的堅決(jue) 拆除取締,依法保留的精準分類管理,新增設置的嚴(yan) 格審批把關(guan) ,確保路網暢通。

(二)堅持標本兼治。從(cong) 全局高度和發展角度,既立足當前、解決(jue) 突出問題,又著眼長遠、健全長效機製,統籌推進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兼顧安全監管和服務便民。

(三)堅持社會(hui) 共治。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社會(hui) 監督,不斷完善政府主抓、部門協作、縱橫協調、全民參與(yu) 的共治格局,確保整治到位,防止“反彈回潮”。

(四)堅持創新慧治。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jue) 問題,不斷推進技術、管理和服務創新,強化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增強遠程精準監管能力,提升路網管理服務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全路網複核。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2020年專(zhuan) 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對照“六個(ge) 必須”標準,以省級匯總清單為(wei) 基數,以審核係統PC端為(wei) 載體(ti) ,分別組織本行業(ye) 相關(guan) 單位開展“回頭看”,對本省份公路和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複查,確保不漏一處、不留隱患,重點核查五個(ge) 方麵內(nei) 容:是否對違規設置的設施和卡點做到應拆盡拆;是否對依法保留的設施全部設置公示牌;是否存在違法新增或恢複設置設施和卡點等“反彈回潮”現象;是否存在拆除限高限寬設施後又違規設置檢查卡點的情況;是否存在虛報瞞報、弄虛作假、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情況。根據複核結果,更新省級匯總清單,形成問題清單(見附件2)。

(二)強化全清單整治。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設置、誰清理”的原則,分別對照問題清單,全麵組織清理整治,切實做到“五個(ge) 堅決(jue) ”:堅決(jue) 拆除未依法設置公示牌或設置主體(ti) 不明確的限高限寬設施;堅決(jue) 整治違法新增或恢複設置設施和卡點的行為(wei) ;堅決(jue) 糾正設施拆除後又違規設置卡點的行為(wei) ;堅決(jue) 查處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ge) 人;堅決(jue) 曝光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單位或個(ge) 人。

(三)強化全社會(hui) 監督。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指導相關(guan) 單位,按要求繼續做好省級匯總清單公示工作,接受全社會(hui) 監督。要共同細化行業(ye) 檢查、協會(hui) 評估、公眾(zhong) 舉(ju) 報、通報抄告、反饋評價(jia) 等“五個(ge) 機製”(見附件3),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等活動,檢查整治結果。充分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貨運企業(ye) 、貨車司機等監督作用,通過隨機抽檢、實地查看方式,評估整治效果。在依托本行業(ye) 現有服務監督、投訴舉(ju) 報渠道的基礎上,引導公眾(zhong) 使用全國統一的投訴舉(ju) 報小程序(見附件4),及時受理投訴舉(ju) 報,一經發現違規設置問題,對於(yu) 本行業(ye) 的,要按要求嚴(yan) 肅查處,絕不姑息;對於(yu) 其他行業(ye) 的,及時抄告相關(guan) 部門核實處置,確保群眾(zhong) 投訴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結果可評價(jia) 。

(四)強化全過程規範。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guan) 技術要求,指導相關(guan) 單位切實做好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規範設置工作,對於(yu) 依法保留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對於(yu) 在現有公路上確需新增的,要按照相關(guan) 規定設置;在公路設計階段設計的,要遵守有關(guan) 規定,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yan) 格落實“三同時”製度。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公路變更城市道路路產(chan) 路權和養(yang) 護責任移交製度,合理確定公路和城市道路邊界,梳理移交路段清單,明確公路繞城路線,規範移交程序,優(you) 化限行限速管理,統籌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公路幹線暢通。各地公安部門要按照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最大限度便捷貨車通行。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提供空氣質量監測站點信息,配合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做好相關(guan) 工作。

(五)強化全鏈條創新。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推行“互聯網+監管”,準確記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位置、權屬信息,科學合理布設電子抓拍、不停車檢測、視頻監控等技術監控設施,構建現代路網監控網絡,加快推進部門數據交換和共享,提升大數據分析應用和遠程精準監管能力。積極探索與(yu) 第三方導航平台合作,強化限高限寬設施提示,防止誤闖引發意外事故。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1年6月15日前。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細化行業(ye) 檢查、協會(hui) 評估、公眾(zhong) 舉(ju) 報、通報抄告、反饋評價(jia) 機製。

(二)全麵整治階段,2021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分行業(ye) 開展整治工作,全麵拆除取締違規設施和卡點,保留設施全麵安裝公示牌。形成問題清單和整治清單。

(三)監督完善階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分行業(ye) 全麵公示依法保留設施和卡點,強化社會(hui) 監督,開展行業(ye) 檢查、部門互查、協會(hui) 評估、群眾(zhong) 舉(ju) 報等活動。定期報送投訴舉(ju) 報及處理反饋情況。

(四)總結評估階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分行業(ye) 做好總結評估,研究建立相關(guan) 製度,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健全長效機製,按照行業(ye) 歸口分別報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省級黨(dang) 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扛起整治工作主體(ti) 責任,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加強部門溝通協作,製定本地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目標和時間安排,加強監督檢查,切實抓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堅決(jue) 反對形式主義(yi) ,對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做樣子的相關(guan) 責任人,一律嚴(yan) 肅問責。

(二)加強技術指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委托技術支持單位,為(wei) 區域內(nei) 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利用統一開發的信息采集、審核、投訴等係統,全麵記錄本行業(ye) 整治工作全過程,發現違法違規問題,按程序回溯倒查,依法追究相關(guan) 單位和人員責任。建立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信息動態調整機製,定期對設施和卡點信息進行調整。

(三)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用好傳(chuan) 統媒體(ti) 基礎上,充分發揮新媒體(ti) 力量,大力宣傳(chuan) 整治目的和意義(yi) ,及時展示整治工作效果,堅決(jue) 曝光典型反麵案例,形成強大聲勢,最大限度爭(zheng) 取群眾(zhong) 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明確專(zhuan) 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見附件5)。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監督完善階段結束,每周五12時前報送本周工作進展情況。聯絡人名單、實施方案、細化的工作機製於(yu) 2021年6月18日前,問題清單、整治清單於(yu) 2021年8月6日前,總結報告、媒體(ti) 曝光、製度文件等材料於(yu) 2021年10月15日前分別報送。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交通運輸部:王岱嶽,010-65292751,傳(chuan) 真:010-65292781,信息報送郵箱:lwglc@mot.gov.cn。

公安部:薑育慧,010-66263130,傳(chuan) 真:010-66263333,信息報送郵箱:jgjglxj@sina.com。

生態環境部:盧威嚴(yan) ,010-65645581,傳(chuan) 真:010-65645587,信息報送郵箱:jidongche@mee.gov.cn。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張旭亮,010-58933961,傳(chuan) 真:010-58933981,信息報送郵箱:zhangxul@mohurd.gov.cn。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

2021年5月31日

附件下載: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