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進口電商貨物港航“暢行工程”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2021〕294號
遼寧、河北、天津、山東(dong) 、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廣東(dong) 、廣西、海南省(區、市)交通運輸廳(委),中遠海運集團,天津、山東(dong) 、上海、浙江、安徽、廈門、廣州港集團,菜鳥物流、京東(dong) 物流、上海環世物流等主要進口電商物流企業(ye) :
實施進口電商貨物港航“暢行工程”已列為(wei) 我部2021年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之一。為(wei) 抓好民生實事的落實,提升水路運輸服務水平,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跨境購物需求,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實施基於(yu) 區塊鏈技術的進口電商貨物港航“暢行工程”,是建設人民滿意交通、促進港航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積極應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舉(ju) 措。各有關(guan)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港航企業(ye) 、主要進口電商企業(ye) 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推進港航作業(ye) 單證電子化,堅持協同聯動,優(you) 化作業(ye) 流程,確保港航“暢行工程”落到實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
利用1年的時間,以天津、青島、上海、寧波舟山、廈門、廣州港等6個(ge) 沿海港口和蕪湖等沿江港口以及主要進口電商企業(ye) 為(wei) 重點,積極應用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實現主要進口電商貨物港航單證平均辦理時間由2天縮短至4小時以內(nei) ,全程無接觸。
二、加快推進重點港口主要進口電商貨物集裝箱單證上鏈辦理
以上海港等6個(ge) 沿海港口和蕪湖等沿江港口為(wei) 重點,卡實節點、壓茬推進,加快推進主要進口電商貨物集裝箱單證上鏈辦理。
(一)2021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部署。有關(guan) 港航企業(ye) 要加快對接,升級改造係統,盡快完善相關(guan) 功能,上線部署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主要進口電商企業(ye) 有關(guan) 信息係統要與(yu) 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實現對接。有關(guan) 港航企業(ye) 做好沿海沿江港口的推廣注冊(ce) 、使用和服務等相關(guan) 工作。
(二)2021年6月底前,主要進口電商貨物集裝箱單證基本實現上鏈辦理。加快在6個(ge) 沿海重點港口和蕪湖港的應用落地,推進主要進口電商貨物的港航單證基本上鏈辦理,不斷擴大業(ye) 務辦理量。
(三)2021年9月底前,壓縮港航單證平均辦理時間至4小時以內(nei) ,12月底前持續優(you) 化提升。有關(guan) 港航企業(ye) 持續完善平台功能,優(you) 化流程,評估單證平均辦理時間,實現進口電商貨物電子放貨平台港航單證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4小時以內(nei) 。
有序推進其他港口和班輪公司提升進口電商貨物港航作業(ye) 效率和服務水平
引導其他沿海沿江集裝箱港口企業(ye) 有序推進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部署。鼓勵有關(guan) 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與(yu) 沿海重點港口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對接,推進電子放貨,大幅壓縮單證辦理時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yu) 海關(guan) 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快海關(guan) 電子放行信息上鏈,對港航“暢行工程”予以支持。
四、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guan)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與(yu) 海關(guan) 等部門加強合作,支持港航企業(ye) 和進口電商開展工作。有關(guan) 港航企業(ye) 要與(yu) 進口電商、船代、貨代等主動對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技術支撐。有關(guan) 港航企業(ye) 要不斷完善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台功能,加強技術服務保障,著力提升各方應用便利化水平。部將加強經驗總結,組織研究製定集裝箱港航區塊鏈應用指南。
(三)加強指導督促。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有關(guan) 港口企業(ye) 的指導督促力度,及時協調解決(jue) 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季度調度機製,6個(ge) 重點沿海港口和蕪湖港所在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於(yu) 每季度末將進展情況報部,其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於(yu) 2021年6月底、12月底前將進展情況報部。部將定期進行視頻調度,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
請有關(guan)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港航企業(ye) 、進口電商企業(ye) 將單位負責人和聯係人信息(姓名、單位、職務、手機號碼)於(yu) 2021年3月5日前書(shu) 麵反饋我部(港口企業(ye) 聯係人信息抄送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部水運局聯係人:孫維蒙,電話:010-65292639,傳(chuan) 真:010-65292638,郵箱:sys637@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2日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麵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