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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ETC智慧停車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2-09 09:38:59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ETC智慧停車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公路函〔2020〕2057號

北京、山西、內(nei) 蒙古、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dong) 、河南、廣東(dong) 、廣西、重慶、四川、貴州、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深化收費公路製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加快拓展ETC服務功能,推動ETC停車場景應用,更好地便利公眾(zhong) 出行,經交通運輸部同意,選定北京等27個(ge) 城市作為(wei) 試點城市、江蘇省作為(wei) 省級示範區,先期開展ETC智慧停車試點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精神,以滿足人民群眾(zhong) 高效停車、便捷出行需求為(wei) 目標,強化“ETC+互聯網”產(chan) 業(ye) 融合,打造智慧停車發展樣板,實現停車無人值守,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優(you) 化城市停車供需關(guan) 係,推動城市動靜態交通均衡協調發展,提升城市交通綜合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試點主題

(一)數字賦能產(chan) 業(ye) 融合。結合“新基建”,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與(yu) ETC技術的融合應用,強化“ETC+互聯網”產(chan) 業(ye) 融合,打造ETC+物聯網感知、ETC+智能網聯通訊、ETC+大數據平台、ETC+靜態交通管理、ETC+車主服務等ETC+產(chan) 業(ye) 鏈,形成數據驅動的管理服務新模式,實現與(yu) 本地相關(guan) 平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增強協同應用能力,推動城市停車服務提質增效。北京、南京、杭州、深圳、佛山、貴陽、銀川重點實施。

(二)區域示範帶動周邊。擴大ETC應用場景,實現ETC停車在機場、火車(高鐵)站、客運站等交通樞紐以及大型商場超市、醫院、高校、居民小區、路側(ce) 等停車場景的覆蓋。推動城市動靜態交通均衡和協調發展,優(you) 化城市停車供需關(guan) 係,助力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和綠色通行。結合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省會(hui) 城市的輻射引領作用,帶動周邊城市協同發展,形成一定的區域效應及產(chan) 業(ye) 效應。北京、杭州、合肥、濟南、鄭州重點實施。

(三)ETC+車生活服務。以便利用戶為(wei) 導向,通過線上、線下兩(liang) 種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車、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車、ETC+智慧充電、ETC+智慧景區/園區等相結合的ETC多場景服務,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發展。陽泉、合肥、池州、福州、廈門、泉州、濟南、青島、日照、南寧、重慶重點實施。

(四)交旅融合綠色通行。進一步增強旅遊交通服務供給,加快推進旅遊景區ETC停車場的建設及改造,優(you) 化旅遊景區及周邊區域停車資源配置,打造景區停車場ETC綠色通道,推進公路交通與(yu) 旅遊融合發展。威海、鄭州、嘉峪關(guan) 、西寧重點實施。

(五)靜態交通治理。聚焦城市停車需求,完善ETC停車場及路側(ce) 停車配套設施,建設城市級停車管理管控平台,實現停車場無人值守、預約誘導停車以及資源高效周轉,全麵提高城市停車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交通服務品質和環境秩序。陽泉、鄂爾多斯、淮安、韶關(guan) 、中山、遂寧重點實施。

(六)省級示範區。研究製定本省ETC停車相關(guan) 服務規則和技術要求,建設停車管理綜合平台,做好與(yu) 各地市停車管理平台銜接。聚焦綜合交通,積極探索ETC在動靜態交通涉車、涉路領域創新應用,充分挖掘交通出行大數據,全麵提升ETC服務水平。江蘇省重點實施。

各試點單位要結合試點主題及現狀,製定試點工作具體(ti) 實施方案,重點包括工作組織、實施內(nei) 容、時間安排、預期目標等內(nei) 容,於(yu) 2021年1月31日前報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ETC智慧停車試點是深化收費公路製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的重要內(nei) 容,也是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的重要任務。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與(yu) 地方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溝通協作,組織有關(guan) 單位建立健全工作機製,強化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精心組織實施,積極有序推進。

(二)強化支持保障。各試點單位要加強向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匯報,爭(zheng) 取政策和資金支持。要加強政企合作,吸納社會(hui) 力量積極參與(yu) 試點,靈活資源配置,推動ETC智慧停車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優(you) 化提升服務。保障ETC車輛在停車場出入口不停車快速通行,並確保計費準確、發票開具便利、信息推送規範及時。扣費短信和發票要注明停車場消費等專(zhuan) 用用途。部將結合試點情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規範完善ETC拓展應用清分結算服務方案,推動ETC多場景便利應用。

(四)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試點單位,利用各種媒體(ti) 渠道,廣泛開展宣傳(chuan) ,讓社會(hui) 公眾(zhong) 充分了解ETC智慧停車的便利,提高公眾(zhong) 認知度、擴大社會(hui) 影響麵,為(wei) 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加強指導協調。部將組織技術支持單位,加強全程技術指導,定期組織開展溝通交流,及時了解進展情況,協助解決(jue) 技術問題。適時開展試點工作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先進經驗,將相關(guan) 成果納入ETC智慧停車相關(guan) 標準規範。

試點過程中遇重要問題,請及時報部。

聯係人:部公路局 曹乾、劉凇男,聯係電話:010-65292025、65292777,傳(chuan) 真:010-65292781,電子郵箱:QXSJZ@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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