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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促進道路交通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0-12-30 17:14:33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促進道路交通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的指導意見

交科技發〔2020〕124號

為(wei) 促進道路交通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推動《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深入實施,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創新驅動在交通強國建設中的第一動力作用,以關(guan) 鍵技術研發為(wei) 支撐,以典型場景應用示範為(wei) 先導,以政策和標準為(wei) 保障,堅持鼓勵創新、多元發展、試點先行、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快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我國道路交通運輸中發展應用,全麵提升交通運輸現代化水平,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元化、高品質出行需求,為(wei) 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自動駕駛基礎理論研究取得積極進展,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車路協同等關(guan) 鍵技術及產(chan) 品研發和測試驗證取得重要突破;出台一批自動駕駛方麵的基礎性、關(guan) 鍵性標準;建成一批國家級自動駕駛測試基地和先導應用示範工程,在部分場景實現規模化應用,推動自動駕駛技術產(chan) 業(ye) 化落地。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自動駕駛技術研發。

1.加快關(guan) 鍵共性技術攻關(guan) 。圍繞融合感知、車路信息交互、高精度時空服務、智能路側(ce) 係統、智能計算平台、網絡安全等自動駕駛和基礎設施智能化關(guan) 鍵技術及裝備,整合各類創新資源,組織開展科研攻關(guan) 。

2.完善測試評價(jia) 方法和測試技術體(ti) 係。組織開展自動駕駛和車路協同測試理論研究,完善相關(guan) 測試評價(jia) 方法和管理製度。鼓勵構建自動駕駛測試場景庫,研究智能設備測試技術,推動檢測設備、數據分析軟件、虛擬仿真係統等測試工具鏈的自主研發與(yu) 製造,健全包括封閉場地、半開放區域、開放道路等場景的綜合測試評價(jia) 體(ti) 係。

3.研究混行交通監測和管控方法。鼓勵研究自動駕駛與(yu) 人工駕駛混行情況下的交通特性及影響機理,支撐建立可靠高效的運行監測體(ti) 係。推動研究混合交通場景下出行需求管理、動態交通控製、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等方法,提升交通時空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應急能力。

4.持續推進行業(ye) 科研能力建設。以行業(ye) 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為(wei) 依托,持續推進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設,夯實創新能力。圍繞自動駕駛領域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關(guan) ,引導成立由企業(ye) 牽頭、產(chan) 學研用緊密結合、上中下遊有機銜接的行業(ye) 協同創新聯盟。

(二)提升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

5.加強基礎設施智能化發展規劃研究。積極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推動感知網絡、通信係統、雲(yun) 控平台等智能化要素與(yu) 基礎設施同步規劃。結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等,先行先試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及時總結經驗,科學推進基礎設施數字轉型、智能升級。

6.有序推進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鼓勵結合載運工具應用水平和應用場景實際需求,按照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統籌數字化交通工程設施、路側(ce) 感知係統、車用無線通信網絡、定位和導航設施、路側(ce) 計算設施、交通雲(yun) 控平台等部署建設,推動道路基礎設施、載運工具、運輸管理和服務、交通管控係統等互聯互通。

(三)推動自動駕駛技術試點和示範應用。

7.支持開展自動駕駛載貨運輸服務。鼓勵在港口、機場、物流場站、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工地等環境相對封閉的區域及郵政快遞末端配送等場景,結合生產(chan) 作業(ye) 需求,開展自動駕駛載貨示範應用,並在做好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的前提下,視情推廣至公路貨運、城市配送等場景,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的物流運輸服務。

8.穩步推動自動駕駛客運出行服務。穩步推進輔助駕駛技術在城市公交、道路客運中的應用。支持在封閉式快速公交係統、產(chan) 業(ye) 園區等區域探索開展自動駕駛公交通勤出行示範應用,並根據技術演進情況和示範進展,在做好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的前提下,視情推廣至其他客運場景。研究製定自動駕駛客運出行發展行動方案,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客運出行服務。

9.鼓勵自動駕駛新業(ye) 態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自動駕駛車輛共享、擺渡接駁、智能泊車等試運行及商業(ye) 運營服務。支持開展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自動駕駛出行模式開發與(yu) 應用,促進“出行即服務”產(chan) 業(ye) 綜合發展。

(四)健全適應自動駕駛的支撐體(ti) 係。

10.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對自動駕駛技術應用衍生的運行和管理風險開展預評估研究。組織開展網絡安全及數據保護相關(guan) 法律問題及規範研究。強化自動駕駛車輛網絡安全防護,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要求,按規定做好自動駕駛路側(ce) 信息網絡係統定級備案和測評工作。加強混行交通流下交通雲(yun) 控平台、營運車輛監管係統的安全防護。

11.加快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完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管理規範,鼓勵探索自動駕駛車輛載人載物測試和試點示範。研究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支持保障政策。研究自動駕駛車輛營運條件及管理辦法,探索建立自動駕駛營運車輛運行安全監管體(ti) 係。加強部省協同聯動,鼓勵有條件的區域探索製定自動駕駛新業(ye) 態管理辦法,適時製定相關(guan) 規章製度。

12.持續推進標準規範體(ti) 係建設。研究自動駕駛和車路協同標準體(ti) 係架構,加快製定關(guan) 鍵性、基礎性標準,支撐產(chan) 業(ye) 有序發展。圍繞麵向自動駕駛的智慧道路及其新型附屬設施設計、建設、運行、管理、養(yang) 護等,開展標準研究製定。鼓勵企業(ye) 、聯盟等組織圍繞生產(chan) 製造、測試評價(jia) 、人機控製轉換、車路交互、事件記錄、數據共享等製定團體(ti) 標準,構建多元化標準工作機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部將加強統籌協調,持續優(you) 化政策和機製。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明確本地區促進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的目標及路徑,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ti) 積極性。

(二)開展試點示範。

部將加大指導和支持力度,結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或典型場景,組織實施自動駕駛先導應用示範工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試點示範,探索形成自動駕駛技術行業(ye) 應用方案。

(三)營造良好氛圍。

鼓勵產(chan) 、學、研、用各方加強技術、管理、標準、倫(lun) 理等方麵的交流與(yu) 國際合作。注重宣傳(chuan) 引導,加強自動駕駛科普工作,強化自動駕駛安全文化建設,為(wei) 自動駕駛科學有序發展營造良性環境。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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