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印發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wei) 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hui) 議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關(guan) 於(yu)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精神,按照“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的要求,慎終如始,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同時針對國內(nei) 生產(chan) 生活秩序恢複情況,階段性動態調整、精準優(you) 化防控措施,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部修訂形成了《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guan) 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交通運輸部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按照“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的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加強港口從(cong) 業(ye) 人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嚴(yan) 格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水路傳(chuan) 播和擴散,製定本指南。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yu)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ye) 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裝卸人員和其他登船作業(ye) 人員的管理和防護。
二、總體(ti) 要求
港口各有關(guan) 單位根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按照依法、精準、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精準施策、周密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港口生產(chan) 、職業(ye) 健康等工作。認真落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港口企業(ye) 、引航機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製度,關(guan) 心關(guan) 愛一線工作人員健康,根據進港船舶掛靠港口情況、船員狀況等,確定引航、港口作業(ye) 風險等級,加強信息共享、物資儲(chu) 備、船岸隔離、進出管控、通風消毒、個(ge) 人防護、應急處置等工作,堅決(jue) 防範水運口岸疫情輸入風險。
三、加強信息管理和報告
(一)及時掌握到港船舶和船員信息。
港口企業(ye) 、引航機構應加強與(yu) 船舶代理及海關(guan) 、邊檢、海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根據下列船舶和船員信息,製定相關(guan) 工作計劃。
1.船舶掛靠港口、靠離動態等信息。
2.船員基本情況、身體(ti) 健康等信息,船舶靠泊期間船員換班、人員上下船、物料交付和人員接觸情況等信息。
3.船舶檢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
4.船舶靠泊期間相關(guan) 密切接觸者信息。
5.生活汙水、壓載水處理裝置運行信息。
(二)加強人員和車輛信息管理。
港口企業(ye) 對進出港口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核對,加強信息采集,實行閉環管理。對外開放碼頭,中國籍人員憑健康碼綠碼通行,下船船員和境外人員按國家有關(guan) 規定通行。
(三)加強信息報送。
按有關(guan) 要求,向當地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四、規範和嚴(yan) 格作業(ye) 程序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ye) 在船舶進港作業(ye) 前,組織召開船前會(hui) ,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風險,按照盡量精簡的原則安排作業(ye) 人員,明確相關(guan) 作業(ye) 人員具體(ti) 防護措施及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
2.港口企業(ye) 通過船舶代理等單位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風等相關(guan) 工作,在港期間安排人員值守,準確記錄上下船人員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聯係方式等,確保信息可追溯。
3.國際航行船舶經海關(guan) 衛生檢疫合格,相關(guan) 記錄顯示船員健康正常時,安全穩妥地開展裝卸作業(ye) 。其中,擬由國際航線轉為(wei) 國內(nei) 航線的船舶,須待船員經核酸檢測合格後,方可在入境港口開展裝卸作業(ye) 。
4.嚴(yan) 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認真執行對外開放碼頭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加強進出港人員、車輛管理和船港界麵管理,加強上下船通道管理,嚴(yan) 格控製國際航行船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產(chan) 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5.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經口岸查驗單位準許,開展船員換班、船舶供應、船舶檢驗以及傷(shang) 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等活動時,港口企業(ye) 要配合相關(guan) 單位做好相關(guan) 人員進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guan) 單位提前通報,嚴(yan) 格執行相關(guan) 人員進港前的體(ti) 溫檢測。禁止體(ti) 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並按照程序上報當地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五、作業(ye) 人員防護要求
(一)碼頭作業(ye) 人員防護要求。
1.作業(ye) 場所、工作區域入口處配備體(ti) 溫檢測設備。根據不同崗位作業(ye) 風險等級,為(wei) 作業(ye) 人員配備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必要的防護用品,並指導正確使用。
2.做好作業(ye) 人員體(ti) 溫檢測。與(yu) 船員可能發生近距離接觸的人員要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
3.無特殊情況,碼頭作業(ye) 人員不登船、不與(yu) 船員直接接觸。因工作需要必須與(yu) 船員近距離接觸的,盡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做好個(ge) 人防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4.裝卸作業(ye) 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碼頭作業(ye) 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ge) 人防護用品,並采取輪流作業(ye) 或增加作業(ye) 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yu) 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ye) 的船員,應進行體(ti) 溫檢測。
5.盡量利用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係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ye) 人員聚集。
(二)引航員防護要求。
1.引航機構加強防疫物資儲(chu) 備和供應,加大醫用防護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紅外線測溫儀(yi) 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配備,建立防疫物資供應製度。加強引航員健康狀況監測,建立每日健康狀況報告製度。
2.引航員、接送車輛、引航船艇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加強體(ti) 溫監測,並按當地要求定期組織對引航員進行核酸檢測。
3.船舶引航過程中,引航員應全程正確穿戴防護服、護目鏡、口罩、手套等個(ge) 人防護用品。
4.登離船時,應盡量選擇室外通道,避開船員生活區域。
5.引航期間,應通知船方控製駕駛台人數,加強駕駛台通風,減少與(yu) 船員接觸,並保持安全距離。有條件的,應使用專(zhuan) 門的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避免與(yu) 船員交叉使用通訊設備。
6.引航員應盡量避免在船上就餐、如廁。
7.引航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采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8.接送引航員的司機、交通船艇船員應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ge) 人防護用品,並定時檢測體(ti) 溫。
(三)其他登船人員防護要求。
1.登船人員應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個(ge) 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體(ti) 溫檢測和信息登記。
2.登船人員禁止進入船員生活區域,並減少與(yu) 船員接觸。確需與(yu) 船員近距離接觸的,應盡量選擇在室外空間,並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3.登船人員盡量避免在船就餐、如廁、休息。相關(guan) 工作完成後,盡快離船。
4.登船人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采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六、加強環境衛生防護工作
加強防護用品、消殺用品、設備設施等防控物資配備,優(you) 先保障防護裝備,優(you) 先保障人力投入。按照高風險地區防護標準做好一線工作人員疫情防護裝備的采購、配置、使用工作,做到儲(chu) 備、配發、使用到位。防疫物資包括但不限於(yu) :普通口罩、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防護服、防護眼鏡或防護麵屏、消毒液(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濃度75%酒精,二者不得混存混用)、消毒洗手液、消毒紙巾、一次性手套、橡膠手套、溫度計、紅外測溫儀(yi) 、應急交通車、應急藥品等。
(一)通風和環境衛生要求。
1.加強環境通風。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hui) 議室、辦公區等空間區域配置酒精、免洗手消毒劑等用品,定時開窗通風,保持室內(nei) 空氣流通,通風頻率每日不少於(yu) 3次,每次不少於(yu) 30分鍾。
2.正確使用空調。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係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guan) 閉回風通道。
3.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及時清掃轉運垃圾。
(二)清潔消毒管控。
1.接送員工的車輛和船艇應每次進行消毒。
2.對經常接觸的物體(ti) 表麵(接待窗口、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等),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3.人員聚集區(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hui) 議室、辦公區、衛生間、集體(ti) 宿舍等)每天清潔消毒不少於(yu) 兩(liang) 次,消毒作業(ye) 盡量避開作業(ye) 時間。使用含氯消毒液(使用84消毒液按不低於(yu) 1:50的比例配比)噴灑,噴灑含氯消毒液每立方米保證不少於(yu) 20~30mL,或使用濃度不低於(yu) 75%的酒精消毒液擦拭相關(guan) 設備和多人觸碰區域。切勿將含氯消毒液和酒精消毒液混用。
4.噴灑消毒液期間,噴灑區域要保證相對密閉,以達到消毒效果,噴灑消毒液20分鍾後,安排人員開窗通風,至少10分鍾後,空間區域恢複正常使用。
5.加強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三)衛生防護要求。
1.入場通道處設置非接觸式體(ti) 溫檢測點1—2個(ge) ,盡量減少出入口或者保持單向進出。檢查工作人員盡量與(yu) 被檢查對象保持1米以上距離,穿工作服、佩戴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或橡膠手套,有條件的可佩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麵屏。
2.需入場作業(ye) 的勞務單位人員、來訪人員、商務人員等應提前預約。接待外來人員雙方均需佩戴防護口罩,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ti) 接觸,及時洗手。
3.人員聚集區采取間隔、分隔措施,保持合理距離。
4.采用視頻會(hui) 議的方式開會(hui) ,盡量減少現場會(hui) 議。參會(hui) 人員佩戴防護口罩,間隔1米以上,減少集中開會(hui) ,控製會(hui) 議時間,會(hui) 議時間過長時,保持開窗通風;會(hui) 議結束後,對場地、家具、茶具用品進行消毒。
5.食堂采用分餐製,避免人員聚集。食堂每餐前後各消毒1次。所有人員佩戴防護口罩,盡量減少接觸公共物品和部位。勤洗手,沒有清水時,可使用含酒精消毒產(chan) 品(如75%酒精溶液)清潔雙手。
6.使用消毒濕巾擦拭門把手、電話、鍵盤、鼠標、辦公文具等。
7.危險貨物作業(ye) 場所禁用酒精噴灑、擦拭作業(ye) 設備,禁用酒精對手、鞋、衣服消毒處理,推薦使用消毒液、消毒紙巾進行消毒處理。
8.危險貨物作業(ye) ,應注意穿戴防護服可能產(chan) 生的靜電危害,進入危險貨物作業(ye) 場所必須進行靜電消除作業(ye) 程序。
9.港口客運站按照交通運輸部製定印發的《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相關(guan) 要求做好有關(guan) 防控工作。
七、做好應急處置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ye) 應製定完善應急預案,加強與(yu) 海關(guan) 、邊檢、海事等口岸查驗單位和當地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動。
2.船員有發燒、咳嗽等異常情況的,登船引航員要采取穿戴防護服、防護鏡、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手套等最嚴(yan) 格的防護措施,並要求船舶采取通風消毒、所有船員佩戴高級別防護口罩、人員隔離等防控措施。港口企業(ye) 采取嚴(yan) 格的船岸隔離措施,配合相關(guan) 單位進行處置,並做好本單位密切接觸人員的排查、隔離等相關(guan) 工作。
3.當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的人員嘔吐時,應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或有效的消毒幹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消毒。清除嘔吐物後,再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物體(ti) 表麵消毒處理。
4.疑似感染人員隔離後,立即安排消毒人員對其可能汙染的臨(lin) 時留觀室等區域進行全麵消毒。用於(yu) 疑似感染人員轉運的船艇、車輛,應在轉運完成後進行全麵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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