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充分發揮全國道路貨運車輛
公共監管與(yu) 服務平台作用支撐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交辦運〔2020〕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wei) 加強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的動態監管,提升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水平,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要求,交通運輸部部署建設了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yu) 服務平台(以下簡稱貨運平台)。經過近幾年的建設運營,貨運平台在保障道路貨運行業(ye) 安全、促進行業(ye) 降本增效、提升行業(ye) 監管能力、維護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技術標準較低、數據質量不高、服務功能不全、應用服務不廣等突出問題。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印發〈全國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安委〔2020〕3號)相關(guan) 要求,進一步發揮貨運平台在促進道路貨運行業(ye) 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全麵提升行業(ye) 數字化服務和安全監管能力,推進行業(ye) 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以強化數字監管與(yu) 服務,提升行業(ye) 治理能力和水平為(wei) 主線,加快貨運平台技術升級與(yu) 數據質量提升,強化貨運數據綜合應用與(yu) 貨運平台運行保障,努力將平台打造成麵向現代化運輸服務體(ti) 係,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滿足全方位、全天候、精準化監管需求的新一代數字化安全監管平台和行業(ye) 服務平台,切實提高道路貨運數字化服務和監管能力,引領帶動道路貨運行業(ye) 安全高效發展,為(wei) 交通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持續拓展貨運平台服務功能
1.強化運輸安全監管。充分應用新技術、新裝備,進一步提升車載終端和後台分析的技術性能,對重型貨運車輛的運行狀態、速度、時間、位置等各類數據,進行精準高效的跟蹤監測分析;運用分析模型和統計工具,強化對貨運車輛超速、疲勞駕駛等安全風險的綜合分析,加強重大活動、重點時段、典型區域的實時動態監測,做好預警預判;加強數據結果運用,建立與(yu) 保險、金融等協同聯動機製,利用相關(guan) 數據全麵支撐行業(ye) 誠信體(ti) 係建設,全麵支撐行業(ye) 安全監管,有效保障運輸安全。
2.促進物流業(ye) 降本增效。進一步挖掘貨運平台大數據優(you) 勢,通過大數據綜合分析,為(wei) 廣大道路貨運企業(ye) 、大車隊、掛車共享、網絡貨運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提供運輸組織、過程監控等各類信息數據服務,促進貨運物流類信息資源的集約整合,提升車貨匹配、中轉銜接等組織效率, 支持貨運企業(ye) 創新組織模式,支撐高效物流新業(ye) 態組織形式,促進“互聯網+高效物流”發展,帶動貨運行業(ye) 降本增效。
3.強化麵向貨車司機的公益服務。進一步發揮貨運平台直接連通廣大貨車司機群體(ti) 的通道功能,依托信息傳(chuan) 播的優(you) 勢,向貨車司機提供重點橋隧、事故多發路段、惡劣氣象條件、禁限行等信息發布以及法律谘詢、教育培訓、社會(hui) 救助等便民服務,搭建線上貨車司機互助平台,實現與(yu) “司機之家”的線上聯網、服務推薦與(yu) 預約,關(guan) 心關(guan) 愛廣大貨車司機群體(ti) ,改善貨車司機從(cong) 業(ye) 環境,提升貨車司機獲得感和歸屬感。
4.支撐行業(ye) 運行監測。充分挖掘貨運平台各類數據資源,在與(yu) 其他關(guan) 聯數據交叉對比、融合分析的基礎上,對道路貨運市場規模、效率、價(jia) 格等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科學研判,對行業(ye) 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定期編製發布行業(ye) 運行監測報告,為(wei) 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和管理部門提供決(jue) 策參考,輔助宏觀經濟運行分析。
5.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利用貨運平台與(yu) 廣大貨運車輛實時聯通互動的優(you) 勢,在應對突發事件和重大活動中,及時傳(chuan) 遞車輛禁限行措施、繞行路線、管製政策等各類信息,實現運力及時合理調度和有序疏導,維護貨運行業(ye) 穩定。
三、全麵提升貨運平台技術水平
6.製定平台升級技術指南。落實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係統相關(guan) 標準要求,結合道路貨運轉型升級和行業(ye) 監管的需要,製定貨運平台技術升級和車載終端換代的技術指南,加快貨運平台技術升級,逐步實現車載終端從(cong) 2G到4G/5G的升級換代,全麵提高終端設備智能化水平,研究探索對車輛胎溫胎壓、載重、刹車等安全駕駛數據的動態監測,增加駕駛員身份智能識別,采用人臉識別、身份證信息、運政係統信息、電子證照係統信息多重比對方法,精準識別駕駛員身份,強化對車輛、從(cong) 業(ye) 人員全方位的動態安全監管。
7.完善平台功能模塊。優(you) 化調整現有貨運平台功能,完善服務商服務質量評估、行業(ye) 應用評估等業(ye) 務功能;根據《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係統》相關(guan) 標準修訂內(nei) 容,升級貨運平台數據交換模塊,具備新老標準兼容處理能力;結合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監管需求,升級部、省、市、縣級用戶功能模塊,實現報警督辦、考核評價(jia) 等管理功能;為(wei) 提升道路貨運企業(ye) 數字化管理能力,新增企業(ye) 車輛安全管理模塊,提升企業(ye) 安全管理能力。
四、加快推動北鬥終端應用
8.推進車載終端裝備升級。積極做好道路貨運行業(ye) 北鬥三號車載終端的測試和研發工作,製定實施推廣應用北鬥三號的技術政策,充分發揮北鬥三號民用示範作用,推進實現北鬥二號到北鬥三號的平穩過渡。
9.加快單北鬥終端研發推廣。深入開展新一代單北鬥定位終端的技術研發,推動基於(yu) 北鬥三號的單北鬥終端應用,穩步推進全國貨運車輛單北鬥終端的換代工作,推動建成基於(yu) 北鬥的重載貨車數字化動態監管體(ti) 係,推進道路運輸成為(wei) 北鬥係統的民用重點領域。
五、全麵提升貨運平台數據質量
10.加快存量數據清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貨運平台對本轄區內(nei) 長期未上線或未年審、審車即離線、遠距離漂移、貨運平台與(yu) 運政係統數據不一致等數據問題,深入查找原因,開展專(zhuan) 項清理工作,持續強化對貨運車輛入網率、上線率、軌跡完整率的考核,切實提升貨運平台數據質量,確保數據的準確性。
11.嚴(yan) 把新增數據質量。應用數字化識別和智能化數據規則校驗技術,提升貨運平台新增數據的錄入效率;新出廠車輛已安裝的衛星定位裝置,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隨意拆卸;主機廠應隨車附帶車載終端相關(guan) 材料並提供必要技術支持,不得設置技術壁壘,不得以任何方式限製或阻礙企業(ye) 自主選擇、變更電信運營商和車輛動態監管服務商,提升前裝終端完好率和使用效率,避免產(chan) 生新的問題數據。
12.強化數據審核校驗。實現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與(yu) 貨運平台的數據融合,通過多源數據交叉對比,形成數據閉環,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高監管效率。
13.持續開展服務評價(jia) 。修訂完善並嚴(yan) 格執行《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jia) 辦法》,結合行業(ye) 管理需求和新技術手段,調整服務評價(jia) 內(nei) 容和分值;嚴(yan) 格考核服務商車輛監控情況和平台運行情況,降低衛星定位漂移車輛率,提升車輛數據規範率、終端域名設置正確率、軌跡完整率、數據合格率等關(guan) 鍵指標;細化服務商管理規範,依法責令考核不合格的服務商進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向社會(hui) 進行通報,對數據造假或考核有嚴(yan) 重問題的服務商,應將相關(guan) 結果記入信用檔案,引導運輸企業(ye) 科學合理選擇服務商;進一步擴充評價(jia) 結果應用範圍和發布渠道,有效提升服務商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六、進一步推進數據開放應用
14.加強數據開放共享。貨運平台無償(chang) 為(wei)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監管平台提供本省及外省進入本省的車輛動態數據轉發;無償(chang) 為(wei) 大中型貨運企業(ye) 和服務商的監控平台提供所屬車輛動態數據轉發;無償(chang) 為(wei) 小型、個(ge) 體(ti) 貨運車輛提供自動監控相關(guan) 服務;無償(chang) 為(wei) 車主提供自有車輛的信息查詢服務;無償(chang) 為(wei) 網絡貨運經營者提供實際承運車輛運輸路徑驗證服務;無償(chang) 為(wei) 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不涉及個(ge) 人隱私的車主驗證、位置驗證和入網驗證等信息驗證服務,進一步釋放貨運平台數據的社會(hui) 價(jia) 值。
15.強化行業(ye) 數字化監管。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guan) 要求,將貨運車輛上線率、軌跡完整率等運行監測指標,作為(wei) 行業(ye) 準入、年度審驗、誠信考核、精準執法等行業(ye) 管理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要督促指導道路貨運企業(ye) ,廣泛應用貨運平台數據強化對車輛的日常管理,建立分析報表,及時發現問題車輛,切實督促運輸企業(ye) 落實安全主體(ti) 責任。
16.加強管理決(jue) 策支持。在實現貨運平台相關(guan) 信息基本統計分析功能的基礎上,應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通過與(yu) 全國道路運輸市場信用信息管理係統、部省兩(liang) 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係統等其他信息係統的對接和數據閉合分析,為(wei)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業(ye) 務辦理、科學決(jue) 策和研究分析提供數據支撐。按照“以用促建、建用並重”的原則,大力推進貨運平台與(yu) 公安交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金融保險等部門信息係統的數據對接,促進貨運平台數據的全方位應用。
17.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根據道路貨運行業(ye) 發展需求,積極開展社會(hui) 化服務工作,充分整合社會(hui) 資源,為(wei) 廣大道路貨運企業(ye) 和行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提供燃油、保險、金融等定製化服務,同時,完善在線教育培訓等公益服務,以服務促安全、以服務提效率,切實推動道路貨運行業(ye) 高質量發展。
七、保障網絡信息安全
18.加強網絡安全管理。貨運平台建設運維單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guan) 法律規定,做好網絡運行安全和網絡信息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等保三級係統的網絡安全保護體(ti) 係,建立健全網絡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製。同時,運用自主可控密碼技術,實現數據及傳(chuan) 輸安全管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嚴(yan) 格管理數據應用,有效保證信息安全。
19.做好平台運行維護。加快建立貨運平台常態化、自動化、智能化運維機製,通過多維度監控數據采集和領先的行業(ye) 監控預警模型,及時排除軟、硬件和網絡環境故障,確保平台穩定運行。
八、實現貨運平台可持續發展
20.持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充分發揮貨運平台功能作用作為(wei) 促進道路貨運行業(ye) 安全、高效、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平台推廣應用力度,著力推進數據共享與(yu) 融合應用。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發揮技術把關(guan) 和牽頭作用,持續深化與(yu) 貨運平台建設運維單位合作,明確雙方責任及權利,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各自的優(you) 勢和資源條件,積極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加快製定技術指南,推動技術進步和升級換代,加大對貨運平台服務商服務質量的評價(jia) 考核,確保網絡信息安全,促進貨運平台與(yu) 道路運政管理係統的數據對接,提升數據質量。
21.科學開展市場開發合作。貨運平台為(wei) 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ye) 提供公共服務的同時,在依法依規、保障隱私的前提下,要利用市場化手段,科學有序推進數據挖掘開發和使用,支撐平台的技術升級、運營維護,保持平台長期安全穩定運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wei) 行業(ye) 提供高質量的公共服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4月26日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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