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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通知

發布時間:2020-01-31 11:55:40 交通運輸部

 (第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決(jue) 策部署,為(wei) 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提供堅強的應急物資保障,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實施應急物資運輸與(yu) 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製度 

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實施應急物資運輸與(yu) 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製度,麵向社會(hui) 公開,24小時開通並安排人員值守,受理和解決(jue) 防疫應急物資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督促各地嚴(yan) 格貫徹落實對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保障優(you) 先通行”的政策,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時運輸。請各地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於(yu) 1月31日15時前,將本省份應急物資運輸與(yu) 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號碼報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由部統一向社會(hui) 公開發布。同時,請各地建立並嚴(yan) 格實施所公開電話值班值守製度,保證24小時開通並有人員接聽服務;請各地通過行業(ye) 協會(hui) 、新聞媒體(ti) 、互聯網等媒介手段加強對疫情防控應急通行政策、有關(guan) 公開電話進行廣泛宣傳(chuan) 、廣而告之,確保一線貨運經營者掌握政策、知曉公開電話。部將對各省份公開電話開通、值守情況進行不定時監督抽查,並將對監督抽查情況進行通報。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隊及車輛台賬 

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前期已開展疫情防控應急車隊建設、應急車輛統計台賬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紮實落實本省份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的底數和台賬。要在對本省份已統計造冊(ce) 的應急運輸車輛台賬和實際情況再摸底、再核實的基礎上,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隊;要建立詳細車輛台賬,具體(ti) 到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和駕駛員。要充分發揮大中型客貨運輸企業(ye) 的組織優(you) 勢和運力優(you) 勢,在應急車隊建設中發揮骨幹示範作用;要督促應急保障車輛做好車輛技術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要建立順暢的車隊通訊聯絡機製,發揮衛星定位導航車載終端作用,確保上下聯絡順暢,隨時掌握最新運力動態分布。各地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1月31日晚9時前,將本省份應急運輸車隊的有關(guan) 情況信息報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信息報送格式見附表)。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 

餘(yu) 興(xing) 源、曹磊,(010)65292831,傳(chuan) 真(010)65292830。

附 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道路客、貨運輸應急運力統計表

交通運輸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綜合協調組 

(交通運輸部應急辦代章)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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