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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運輸車超長違法運輸行為治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8-20 16:17:28 交通運輸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按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交辦運〔2016〕107號)總體(ti) 部署,2018年7月1日起全麵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一年來,在各級交通運輸、公安、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乘用車製造企業(ye) 、整車物流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的積極支持下,整車物流市場秩序逐步規範。但同時,個(ge) 別地區仍存在車輛運輸車違法運輸現象,主要表現為(wei) 半掛車輛運輸車在用於(yu) 裝卸的渡板上超長裝載乘用車(行業(ye) 俗稱“6+2”“7+2”,示意圖見附件1),嚴(yan) 重擾亂(luan) 了整車物流市場秩序。為(wei) 持續規範車輛運輸車裝載,鞏固治理成效,維護健康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車輛運輸車超長違法運輸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源頭裝載監管

各乘用車製造企業(ye) 要加強對本企業(ye) 乘用車裝車點的管理,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車合規裝載運輸(示意圖見附件2),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乘用車在途運輸管理,嚴(yan) 禁超長裝載運輸;要合理製定乘用車運輸合同和價(jia) 格,抵製整車物流企業(ye) 明顯低於(yu) 運輸成本價(jia) 格的惡意投標行為(wei)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整車物流企業(ye) 的監督檢查,督促轄區內(nei) 整車物流企業(ye) 合法裝載運輸,對違法次數多、違法行為(wei) 嚴(yan) 重的企業(ye) 要進行重點監管;要強化對乘用車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乘用車製造企業(ye) 生產(chan) 廠區的源頭監管,嚴(yan) 禁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運輸車出廠上路;對於(yu) 指使、強令車輛運輸車駕駛人超長裝載運輸乘用車的,要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guan) 規定,依法責令改正,處三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

二、嚴(yan) 格路麵執法檢查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8〕702號)的要求,強化路麵執法檢查,重點加強對車輛運輸車“6+2”“7+2”超長違法運輸行為(wei) 的查處,一經發現,嚴(yan) 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guan) 規定進行處罰。對於(yu) 非法改裝的車輛運輸車,責令恢複原狀,並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於(yu) 裝載超出車廂範圍的車輛運輸車,責令卸載違規裝載的乘用車。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guan) 規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禁止“6+2”“7+2”等違法裝載的車輛運輸車駛入高速公路。

三、加強違法信息共享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重點加強車輛運輸車違法信息的收集匯總,包括運載乘用車品牌、發貨單位、運輸企業(ye) 和駕駛人等信息,定期報送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時將相關(guan) 違法信息通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將定期公布嚴(yan) 重違法裝載的運輸企業(ye) 和駕駛人信息以及運載的乘用車品牌等,並將相關(guan) 違法信息轉發至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guan) 規定,對1年內(nei) 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nei) 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駕駛人,責令其停止從(cong) 事營業(ye) 性運輸;整車物流企業(ye) 1年內(nei) 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運輸車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整車物流企業(ye) 停業(ye) 整頓;情節嚴(yan) 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hui) 公告。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及時將處罰結果逐級報送至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將定期通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e) 司。华体会登录界面等行業(ye) 協會(hui) 要積極發揮行業(ye) 自律作用,建立行業(ye) 監督舉(ju) 報機製,收集分析整車物流企業(ye) 相關(guan) 違法舉(ju) 報信息並予以公布,引導行業(ye) 規範發展。

四、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界定嚴(yan) 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wei) 和相關(guan) 責任主體(ti) 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交辦公路〔2017〕8號)的要求,將嚴(yan) 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的車輛運輸車、駕駛人、整車物流企業(ye) 以及指使、強令車輛運輸車駕駛人違法運輸乘用車的企業(ye) 納入嚴(yan) 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按照《交通運輸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交政研發〔2018〕181號)要求,組織做好本區域失信名單的認定、發布、懲戒、修複和移除等工作,並按規定向交通運輸部上報失信當事人信息。交通運輸部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當事人信息,由相關(guan) 部門依法依規對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附件:1.車輛運輸車“6+2”“7+2”違法裝載示意圖

2.車輛運輸車合規裝載示意圖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8月19日
 


1.車輛運輸車“6+2”“7+2”違法裝載示意圖點擊下載(195.71 KB)


2.車輛運輸車合規裝載示意圖點擊下載(646.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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