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蘇、浙江、四川、重慶、陝西省(市)交通運輸廳(委):
為(wei) 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嚴(yan) 格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源頭管控和動態監控,有效提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運營水平,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和《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 617)等有關(guan) 法律法規及標準,交通運輸部決(jue) 定在北京、江蘇、浙江、四川、重慶、陝西等六省(市)開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以下簡稱“電子運單”)管理製度試點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yi)
危險貨物運單是《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 617) 要求強製使用的單據,也是國際危險貨物運輸的通用規則。危險貨物運單是管理部門進行安全監管的重要載體(ti) ,對約束承托雙方遵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有關(guan) 法律法規及強製性標準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危險貨物運單製度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影響了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的落實,也削弱了管理部門的管理力度。
近年來,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為(wei) 有效執行危險貨物運單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了有效手段,尤其是《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為(wei) 實行電子運單製度提供了良好的技術支撐。目前,開展電子運單管理製度試點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yi) 。一是有利於(yu) 落實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企業(ye) 安全管理製度不健全、主體(ti) 責任落實不到位是製約安全生產(chan) 的突出問題,而電子運單是管理部門監督企業(ye) 落實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的重要載體(ti) ,能夠有效解決(jue) 企業(ye) 對所屬車輛及人員“監而不控”、“掛而不管”的問題。二是有利於(yu) 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長期以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托運環節安全監管相對比較薄弱。通過實行電子運單製度,能夠促進落實托運人源頭責任,打擊違法托運行為(wei) ,推動建立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秩序。三是有利於(yu) 提高安全監管科學性和針對性。當前,基層管理部門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和監管手段落後的問題比較突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業(ye) 務過程數據、衛星定位數據、運政數據等進行綜合分析,實現靜態管理與(yu) 動態監管的緊密結合,確定企業(ye) 風險等級和薄弱環節,可以將有限的監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風險大、違法率高的重點環節和企業(ye) 上,實現精準化監管。四是有利於(yu)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理化性質複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專(zhuan) 業(ye) 性強、安全風險較高。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列明的信息是承運人進行運輸作業(ye) 的重要指導,並且一旦發生事故,承運人和相關(guan) 管理部門可以參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和電子運單列明的貨物品名、性質及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進行決(jue) 策和救援。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ti) 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補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短板”,促進企業(ye) 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和提高行業(ye) 監管能力為(wei) 目標,堅持信息化資源整合與(yu) 共享應用,通過試點示範,探索構建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後查處有機結合的長效監管機製,推動建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閉環監管體(ti) 係,為(wei) 提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運營水平、促進行業(ye) 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ti) 目標
通過實施電子運單管理製度,進一步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車輛動態監控主體(ti) 責任,推進企業(ye) 規範化經營,有效遏製企業(ye) 對所屬人員和車輛“監而不控”、“掛而不管”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聯網聯控係統在線率低等問題,提高企業(ye) 組織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整治危險貨物非法托運和違法運輸等擾亂(luan) 市場秩序的行為(wei) ,有效減少安全隱患;提升管理部門對危貨運輸的精細化、精準化監管水平,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的整體(ti) 管理水平;為(wei) 跨部門、跨地區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提供基礎數據支撐和決(jue) 策支持。
三、主要任務和試點範圍
(一)主要任務
各試點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區域的電子運單管理試點工作。各試點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ti) 試點實施工作。主要包括:
(1)開發建設電子運單管理係統,實現運單管理、監督檢查、量化分析、分類評估的業(ye) 務環節的自動化采集與(yu) 處理,為(wei) 精細化監管提供技術手段。
(2)建立電子運單填寫(xie) 報送和監督檢查製度。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督促試點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ye) 規範填寫(xie) 、使用和上傳(chuan) 電子運單,加強對企業(ye) 電子運單使用和報送情況的監督檢查。
(3)建立電子運單與(yu) 車輛動態監控協同聯動機製,強化信息共享與(yu) 和比對;加強對貨物種類、數量、分布、流向的分析,開展有針對性的從(cong) 業(ye) 人員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同時為(wei) 地方政府調整優(you) 化危險化學品產(chan) 業(ye) 布局提供決(jue) 策支撐。
(4)探索建立電子運單填寫(xie) 情況與(yu) 運輸企業(ye) 擴大或核減經營範圍、運力發展、年度審驗等工作相關(guan) 聯的工作機製,提高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綜合監管能力。
(5)各省之間通過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平台區域交換節點實現電子運單交換共享,建立跨區域安全監管和應急協調聯動機製。
(6)協調安監部門加強危險貨物托運、充裝等環節的源頭監管,協調公安機關(guan) 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營運車輛卡口監控比對信息,完善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公安等多部門協同工作機製。
(二)試點範圍
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本轄區內(nei) 選擇2至3個(ge) 危險貨物運輸量比較大的城市,每個(ge) 城市選擇4至5家運輸不同貨類、不同規模的有代表性的企業(ye) 進行試點,並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覆蓋轄區內(nei)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行業(ye) 。
四、技術支持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和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作為(wei) 技術支持單位,根據試點單位要求,協助試點省(市)製定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配合試點地區開展技術支持。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與(yu) 蘇州市運輸管理處共同研發電子運單管理軟件,推薦給各試點單位及企業(ye) 免費使用。
五、時間安排
(1)準備階段(2015年1月-3月)。各試點省(市)製定工作方案,成立專(zhuan) 項工作小組,細化任務分工,落實經費安排。參照試點總體(ti) 要求,完善相關(guan) 製度、業(ye) 務流程。
(2)實施階段(2015年4月-9月)。各試點省(市)部署實施管理信息係統,開展業(ye) 務培訓,在試點企業(ye) 施行電子運單管理製度,開展分類評估和監管工作。
(3)總結階段(2015年10月)。試點結束後,各試點省(市)要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以工作總結形式報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在此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將根據試點工作情況研究部署推進電子運單管理製度長效機製建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省(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製定試點工作方案,加快成立專(zhuan) 項工作小組,明確工作目標和並落實工作責任製,紮實推進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總結交流,針對試點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jue) 辦法。請於(yu) 2015年1月15日前將試點工作小組名單及具體(ti) 工作負責人、聯係人相關(guan) 信息報交通運輸部運輸司。
(二)調動試點企業(ye) 積極性。各試點省(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充分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加強組織動員和宣傳(chuan) 引導,增強企業(ye) 責任感,調動企業(ye) 參加試點工作的積極性,認真落實各項試點工作任務。同時,要切實為(wei) 企業(ye) 著想,方便企業(ye) ,努力為(wei) 企業(ye) 解決(jue) 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落實配套措施。各試點省(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將電子運單試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落實專(zhuan) 項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四)強化協作配合。各試點省(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與(yu) 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公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推進試點工作,並以試點工作為(wei) 契機,著力構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生產(chan) 閉環監管體(ti) 係。
附件: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試點工作技術指南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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