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切實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嚴(yan) 格規範公路路政執法行為(wei) ,做到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升交通運輸行業(ye) 依法行政、執法為(wei) 民水平,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zhong) 安全便捷出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yi)
長期以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guan) 規定,不斷完善公路路政執法管理體(ti) 製機製,加大路政執法工作力度,有效地保護了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為(wei) 促進我國經濟社會(hui) 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yu) 各種因素影響和製約,目前一些地方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公路路政執法製度不完善、執法行為(wei) 不規範、執法監督不到位等問題,亂(luan) 罰款、亂(luan) 收費、不文明執法現象還時有發生,嚴(yan) 重侵害了人民群眾(zhong) 的合法權益,損害了交通運輸行業(ye) 形象和公信力。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推進交通運輸行業(ye) 法治部門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是“除'四風'、強服務,建設群眾(zhong) 滿意交通”的重要抓手,對於(yu) 保障公路事業(ye) 持續健康發展、提升交通運輸行業(ye) 形象,具有重要意義(yi) 。
二、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以“規範執法、提升服務”為(wei) 主題,以全麵提升公路安全保護能力為(wei) 目標,以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為(wei) 突破口,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全麵推進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嚴(yan) 格規範權力運行,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努力實現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wei) 加快推進“四個(ge) 交通”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原則。
——服務導向。通過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強化公路安全保護工作,不斷改進提升公路交通服務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人民群眾(zhong) 安全便捷出行的能力和水平。
——創新驅動。堅持以信息技術條件下科學高效管理為(wei) 方向,完善科技支撐,創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促進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發展。
——標本兼治。著力解決(jue) 路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問題產(chan) 生的深層次原因,努力解決(jue) 體(ti) 製機製、手段和保障等根本性矛盾和障礙,建立規範路政執法的長效機製。
——穩步推進。在著力鞏固公路執法專(zhuan) 項整改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逐步理順體(ti) 製機製,完善保障措施,確保公路路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積極有序推進。
(三)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較為(wei) 完善的公路路政執法運行機製和工作格局,實現執法製度健全、執法行為(wei) 規範、執法監督嚴(yan) 密、經費保障有力、公路安全保護達到較高水平,基本適應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新要求,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安全便捷出行的新期待。
——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執法為(wei) 民意識更加堅定,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專(zhuan) 業(ye) 能力明顯提高,執法隊伍膨脹等遺留問題積極有序解決(jue) ,隊伍結構明顯優(you) 化。
——管理製度進一步健全。執法人員準入、教育培訓、行政許可、上路執法、督導檢查、考核獎懲等監管製度基本完善。群眾(zhong) 舉(ju) 報投訴及時受理,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執法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基層執法人員待遇明顯改善,執法裝備配置明顯加強,基本滿足執法工作需要,執法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
——治超力度進一步加大。封閉式收費公路違法超限運輸基本杜絕。超限檢測站點布局進一步優(you) 化完善,部門聯合執法進一步加強,非現場執法逐步推廣完善,幹線公路違法超限運輸率持續控製在6%以下。
——群眾(zhong) 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執法隊伍形象明顯改觀,執法規範化水平明顯提升,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不文明執法現象基本杜絕。社會(hui) 公眾(zhong) 認知度和認同感明顯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公路路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
1.規範路政執法主體(ti)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結合事業(ye) 單位分類改革,有效整合公路路政執法隊伍,減少路政執法層級,相對集中路政執法權,切實落實公路管理機構的路政執法主體(ti) 責任。加快落實經營性收費公路路政執法由公路管理機構派駐管理製度。按照“多元化投資、一元化管理”的原則和方向,逐步理順高速公路管理體(ti) 製,推行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統籌管理的模式,解決(jue) 多元化、分割式管理的問題。
2.加強執法人員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門溝通協調,結合本地區公路裏程等實際情況,科學核定公路路政執法人員定員標準,嚴(yan) 格按照定編配備人員。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逐步妥善解決(jue) 超編人員分流安置問題。堅持“凡進必考”,嚴(yan) 格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製度。對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發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不得從(cong) 事公路路政執法工作。完善公路路政執法人員考核獎懲製度。對發生嚴(yan) 重違規違紀執法問題的執法人員,堅決(jue) 調離執法崗位。加強執法協管人員管理,嚴(yan) 禁協管人員單獨從(cong) 事公路路政執法工作。
3.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健全和完善公路路政執法教育培訓製度,分類、分期組織公路路政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開展全員培訓,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所有公路路政管理和執法人員每年要至少參加為(wei) 期不少於(yu) 7天的培訓。加強公路路政執法隊伍隊容風紀管理,大力開展隊伍作風整頓,定期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業(ye) 務強、紀律嚴(yan) 、作風硬、反應快的公路路政執法隊伍。
(二)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行為(wei) 規範化建設。
4.加強路麵執法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健全和完善上路執法派遣或核準管理製度,加強執行監管,堅決(jue) 禁止公路路政執法人員隨意、違規上路執法。嚴(yan) 格落實《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等相關(guan) 規定,依托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集中開展超限運輸治理工作,規範流動治超檢測和管理。加快推廣入口稱重阻截管理模式,杜絕違法超限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配合相關(guan) 部門,定期開展在用檢測設備檢定,嚴(yan) 禁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超過檢定周期的檢測設備。發現車輛違法超限運輸的,必須嚴(yan) 格按照有關(guan) 規定,責令其現場糾正違法行為(wei) ,不得違規放行。
5.規範違法行為(wei) 查處。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快研究和細化本地區公路路政處罰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嚴(yan) 格規範裁量權的行使,減少路政執法的隨意性。切實落實陳述申辯、聽證、裁量說理等相關(guan) 製度,維護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對五千元以上罰款以及情況複雜、爭(zheng) 議較大的案件,要嚴(yan) 格實施集體(ti) 討論製度。嚴(yan) 格執行罰款收繳分離製度,確保罰款全額及時上繳國庫。積極創造條件,全麵推廣罰款收入非現金收繳製度,禁止執法人員收受現金。嚴(yan) 禁製定、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嚴(yan) 禁把罰款數額作為(wei) 路政執法工作考核內(nei) 容。
6.強化路政許可服務。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許可服務製度,優(you) 化工作流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認真推行行政許可首問負責製和限時辦結製,盡可能縮短實際辦結時間。對不符合規定的申請,要一次性告知相關(guan) 事項並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務。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加快落實跨省超限運輸許可申請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統一受理,並協調沿線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審批的製度,切實提高超限運輸許可服務水平。
7.加強信息化建設。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快構建路政執法電子政務平台,實現執法文書(shu) 網上填製、執法案件網上辦理、案件信息聯網共享,實現動態實時的信息化移動執法和對執法行為(wei) 的實時監控。加快推進治超信息係統站、省、部三級聯網管理,加強對貨運車輛超限運輸的全過程監管和聯防聯治。爭(zheng) 取地方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支持,加快試行和推廣公路路政非現場執法,逐步減少路麵執法人員,提高執法工作效率。
8.加強路政交警協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爭(zheng) 取地方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支持,探索和完善公路路政與(yu) 公安交警聯勤聯動執法機製,聯合開展高速公路巡查、疏堵保暢、救援清障、打擊衝(chong) 闖公路超限檢測站點和公路收費站點等相關(guan) 工作。嚴(yan) 格執行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04〕455號)等有關(guan) 規定,切實加大交通、公安聯合治超工作力度,統一認定標準,強化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卸載和處罰,堅決(jue) 遏止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wei) 。
9.加強路政運政協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會(hui) 同公路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路政與(yu) 運政治超聯合執法協作機製,加強路政執法管理與(yu) 道路運輸市場監管的銜接與(yu) 配合。加強路政超限管理信息係統與(yu) 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的互聯互通與(yu) 信息共享,加強重點貨物運輸源頭監管,進一步完善並落實非法超限運輸車輛信息抄送和跟蹤處理製度。對確認的非法超限運輸車輛、駕駛人和道路運輸企業(ye) ,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嚴(yan) 格按照《道路運輸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guan) 法規規定依法處理。
(三)加強公路路政執法監督規範化建設。
10.明晰路政執法責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按照權利、義(yi) 務、責任相一致的原則,加快建立健全省、市、縣分級公路路政執法管理製度,進一步明確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機構、不同崗位執法人員的具體(ti) 執法責任,細化執法工作流程、執法步驟、執法時限和執法形式,分清職責邊界,杜絕多頭執法。加快健全和完善公路路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製度。
11.嚴(yan) 肅路政執法紀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結合《路政文明執法管理工作規範》以及“五個(ge) 嚴(yan) 禁”等路政執法工作紀律,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本地區公路路政執法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堅決(jue) 查處違規上路執法、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趨利執法、擅自提高或降低執法標準、亂(luan) 罰款和亂(luan) 收費等違規違紀執法行為(wei) 。
12.加強執法信息公開。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guan) 製度,督促所屬公路管理機構,通過政府部門網站或者在辦公場所設置公示欄、電子顯示屏、公眾(zhong) 查閱室等方式,對公路路政執法主體(ti) 、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監督、執法結果、當事人權利等相關(guan) 信息進行全麵公示,主動接受社會(hui) 監督,讓公路路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推進統一公路路政執法形象建設,盡快對外實現路政執法形象的“四個(ge) 統一”:統一執法標誌、統一執法證件、統一執法工作服裝、統一執法場所外觀。
13.暢通舉(ju) 報投訴渠道。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統一公布行風投訴舉(ju) 報電話、通信地址和電子郵箱地址,暢通舉(ju) 報投訴渠道,全麵接受社會(hui) 監督。要健全和完善相關(guan) 製度,確保舉(ju) 報投訴電話24小時有人受理。加強群眾(zhong) 舉(ju) 報投訴問題核查處理,及時反饋核實處理情況,確保有效投訴答複率達到100%。
14.加強執法評議考核。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等相關(guan) 規定,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考評內(nei) 容和指標,將群眾(zhong) 評判作為(wei) 考評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年度和日常考評,實現考評工作常態化和動態化管理。建立執法評議考核結果通報製度,對考核優(you) 秀的單位和個(ge) 人予以通報表彰,對考核不達標的單位和個(ge) 人予以通報批評。
15.強化執法督導檢查。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公路路政執法督導檢查製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要明確政風行風建設主體(ti) 責任和監督責任,發現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ge) 人,要嚴(yan) 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的原則,堅決(jue) 追究具體(ti) 辦案人員、單位領導和相關(guan) 部門的責任。對不正確履行公路路政執法職責,造成嚴(yan) 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也要啟動問責程序,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工作人員和有關(guan) 領導的責任。交通運輸部將加強督導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將通報全國,並建議地方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guan) 人員的責任。
四、保障措施
16.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公路路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是鞏固公路執法專(zhuan) 項整改工作成果,健全和完善公路路政執法管理長效機製的重要舉(ju) 措。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專(zhuan) 人負責,狠抓貫徹落實,盡快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qin) 自抓、各相關(guan) 部門抓落實、全行業(ye) 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促進路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積極有序推進。
17.落實執法工作經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積極協調相關(guan) 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guan) 法規和規定,切實落實執法工作經費財政預算管理製度,確保執法人員工資待遇、執法設施裝備建設和維護更新等正常工作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從(cong) 源頭上消除權力尋租、趨利執法的利益誘因。按照統籌規劃、科學配備的原則,加強執法裝備配置,確保裝備配備與(yu) 執法任務相適應,不斷提高公路路政隊伍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
18.加強路政政策宣傳(chuan) 。將每年5月份確定為(wei) 全國路政宣傳(chuan) 月。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大力開展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chuan) 與(yu) 解讀工作,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和交通運輸行業(ye)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大力宣傳(chuan) 嚴(yan) 格執法、文明服務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例,及時通報違紀違法問題查處情況,積極爭(zheng) 取社會(hui) 公眾(zhong) 理解與(yu) 支持,為(wei) 進一步加強公路安全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hui)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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