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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網購快遞擬先驗收後簽字

發布時間:2012-11-29 10:01:27 北京晨報

快遞業(ye) 在京發展迅速,但是電商促銷後快遞件爆倉(cang) ,快遞變慢遞等問題也十分突出。

為(wei) 解決(jue) 快遞市場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交通部起草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規定,快遞企業(ye) 應當妥善應對業(ye) 務高峰期,認真處理用戶投訴。對於(yu) 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yu) 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ye) 應與(yu) 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yi) 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快件投遞到約定地址

記者對比發現,意見稿新增“經營主體(ti) ”一章,規定國家對快遞業(ye) 務實行經營許可製度。經營快遞業(ye) 務,應向郵政部門申請,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經營快遞業(ye) 務。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的企業(ye) 不得將快遞業(ye) 務委托給未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的企業(ye) 經營,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經營許可範圍委托經營。

意見稿明確規定,填寫(xie) 快遞運單前,快遞公司應當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並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mai) 保價(jia) 或者保險服務;企業(ye) 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nei) 完成快件投遞,並且應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網購擬先驗收再簽字

快遞行業(ye) “先簽字後驗貨”的霸王條款一直飽受詬病。昨日公布的意見稿規定,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麵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企業(ye) 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nei) 件再簽收。對於(yu) 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yu) 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ye) 應當與(yu) 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yi) 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認真處理用戶投訴

電商一狂歡,快遞就爆倉(cang) ,快遞變慢遞的投訴也接踵而來。意見稿規定,快遞公司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ye) 務高峰期,及時發布服務提示,認真處理用戶投訴。意見稿明確規定,快遞公司對無法投遞的快件(郵件),應當退回寄件人。快遞公司在從(cong) 事快遞業(ye) 務的同時,向用戶提供代收貨款服務的,應當建立有關(guan) 安全管理製度,與(yu) 寄件人的合同中應當對代收貨款服務的權利義(yi) 務進行約定。

服務阻斷需及時上報

快遞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製。發生重大服務阻斷、暫停快遞經營活動時,應按照有關(guan) 規定在24小時內(nei) 向郵政等部門報告,並向社會(hui) 公告;以加盟方式開展快遞業(ye) 務經營的,被加盟人、加盟人應當分別向所在地郵政部門報告。郵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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