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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運輸中的“大件”究竟有多大?

發布時間:2023-07-05 17:05:21 交通運輸部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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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們(men) 經常聽到大件運輸的概念。那麽(me) ,大件運輸中的“大件”究竟有多大?運輸“大件”有哪些要求?大件運輸車輛在行駛途中又該注意什麽(me) ?

大件運輸的定義(yi)

大件運輸是指載運不可解體(ti) 物品的超限運輸。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車貨總高度從(cong) 地麵算起超過4米;

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

大件運輸許可管理

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guan) 許可手續,采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

大件運輸的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資質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承運,並在運單上如實填寫(xie) 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等相關(guan) 信息;

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承運人應當提交公路超限運輸申請表、承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授權委托書(shu) 、車輛行駛證或者臨(lin) 時行駛車號牌等。

經批準的大件運輸車輛在途行駛規則

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貨物,按照有關(guan) 要求在車輛上懸掛明顯標誌,保證運輸安全;

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

車貨總質量超限的車輛通行公路橋梁,應當勻速居中行駛,避免在橋上製動、變速或者停駛;

需要在公路上臨(lin) 時停車的,除遵守有關(guan) 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外,還應當在車輛周邊設置警告標誌,並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需要較長時間停車或者遇有惡劣天氣的,應當駛離公路,就近選擇安全區域停靠;

通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設施,承運人應當提前通知該公路設施的養(yang) 護管理單位,由其加強現場管理和指導;

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預見因素而出現公路通行狀況異常致使大件運輸車輛無法繼續行駛的,承運人應當服從(cong) 現場管理並及時告知作出行政許可決(jue) 定的公路管理機構,由其協調當地公路管理機構采取相關(guan) 措施後繼續行駛。

溫馨提示

申請跨省大件運輸許可,請登錄交通運輸部官網行業(ye) 服務欄目中的“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係統”辦理,移動端用戶可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台”APP、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進行辦理。

本文參考《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決(jue) 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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