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22 09:45:06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

(吳沈括 北京師範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院院長助理、博導、中國互聯網協會(hui) 研究中心副主任)
時至今日,隨著大數據、雲(yun) 計算、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數字化和全球化已經成為(wei) 無可逆轉的發展潮流。全球數字化發展處於(yu) 重要曆史機遇期和關(guan) 鍵戰略重構期,而數據作為(wei) 基礎性戰略資源和革命性生產(chan) 要素,正全麵影響社會(hui) 生產(chan) 力提升、國家治理方式變革以及國際交流合作生態。
放眼寰宇,全球貿易發展呈現產(chan) 業(ye) 服務化、服務數字化(數據化)的演進態勢,全球跨境數據流產(chan) 生的GDP總值已經超過跨境商品流,數據要素跨境流通得到各大主要經濟體(ti) 的普遍關(guan) 注。各方高度重視數據跨境流通的多重價(jia) 值和作用,基於(yu) 各自的產(chan) 業(ye) 經濟需求與(yu) 國家公共政策積極建構數據跨境流通規則,整體(ti) 呈現戰略選擇差異化和治理模式多樣化兩(liang) 大顯著特征。
聚焦國內(nei) ,我國數字化發展呈現“互聯、物聯、數聯”三期疊加、融合發展的整體(ti) 態勢,互聯業(ye) 態充分發展、物聯業(ye) 態方興(xing) 未艾、數聯業(ye) 態待開新局。針對國際數據要素跨境流通,目前我國在政策戰略和法律法規等多個(ge) 層麵圍繞目標指向、總體(ti) 要求和實現方式等諸多方麵做出了頂層設計,在實踐層麵也開啟了若幹行業(ye) 性、區域性探索。而此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數據二十條》)的出台,更意味著在國家層麵多層次多舉(ju) 措加速推動數據要素跨境流通已然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選項。
在經濟社會(hui) 全麵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的時代背景下,為(wei) 了實現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製的有效構建,《數據二十條》深刻體(ti) 現我國產(chan) 業(ye) 經濟的發展現狀和數字化轉型的客觀規律,全麵檢視域外有關(guan) 數據跨境流動治理的理念舉(ju) 措及其成敗得失,著力從(cong) 四個(ge) 方麵係統地勾勒了一幅多方主體(ti) 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多維生態圖景:
一是國際合作生態。一方麵,《數據二十條》務實回應產(chan) 業(ye) 現實需要,重點突出地要求開展數據交互、業(ye) 務互通、監管互認、服務共享等方麵的國際交流合作,進而推動各項發展瓶頸的及時突破;另一方麵,《數據二十條》敏銳研判國際前沿趨勢,方向明晰地要求積極參與(yu) 數據流通、數據安全、認證評估、數字貨幣等國際規則和數字技術標準製定,進而提升我國在全球數據流通生態中的戰略地位。
二是開放市場生態。《數據二十條》強調堅持開放發展,推動數據跨境雙向有序流通,鼓勵國內(nei) 外企業(ye) 及組織依法開展數據跨境流動業(ye) 務合作,支持外資參與(yu) 優(you) 先開放的領域,推動形成公平競爭(zheng) 的國際化市場。著眼國內(nei) 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妥善平衡和融合國內(nei) 外各方市場主體(ti) 的需求與(yu) 期待,充分激勵和調動其有序參與(yu) 的積極性,從(cong) 而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nei) 兩(liang) 個(ge) 數據市場、兩(liang) 種數據資源。
三是數據治理生態。《數據二十條》以數據治理領域的現行政策戰略和法律法規為(wei) 依據,要求統籌據開發利用和數據安全保護,探索建立跨境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機製。特別是在《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新一代數據立法框架下,數據分類分級是國家數據安全保護的基礎性製度,而現代數據治理的核心方法論便體(ti) 現為(wei) ,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chan) 業(ye) 發展促進數據安全,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發利用和產(chan) 業(ye) 發展。
四是協作監管生態。《數據二十條》直麵新技術環境下數據跨境流動的特殊場景屬性和監管執法特點,強調探索構建多渠道、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機製,健全多部門協調配合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體(ti) 係。毋庸置疑,在當下高度自動化、智能化的數據跨境實務場景中,敏捷、高效的監管機製是保障數據流動暢通和業(ye) 務運行延續的基礎條件,而立體(ti) 、協同的監管體(ti) 係更是確保數據流轉利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的關(guan) 鍵一環。
總體(ti) 而言,《數據二十條》的字裏行間無不反映出構築麵向數字化和全球化的數據跨境流通生態的時代意義(yi) 和戰略價(jia) 值,,並延伸包含應用研發、產(chan) 業(ye) 生態、市場環境以及治理體(ti) 係等在內(nei) 的多重要素。為(wei) 此,在理解領會(hui) 和貫徹落實文件要求的過程中,有必要不斷加強研判數據跨境流通與(yu) 數字經濟成長的內(nei) 在互動關(guan) 係和外在環境要求,通過成文規範、司法判例以及技術標準等多重資源,不斷發現和豐(feng) 富利益平衡規則,引入多樣的、具有經濟性與(yu) 便利性的權益實現方式以及安全保護機製,為(wei) 具體(ti) 部門、具體(ti) 場景提供更具個(ge) 性化的落地方案和支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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