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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主持常務會議 優化營商環境四大舉措

發布時間:2021-01-05 10:22:35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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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

聽取《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匯報,要求進一步打通落實堵點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聽取《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匯報,要求進一步打通落實堵點,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會(hui) 議指出,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部署,著力優(you) 化營商環境,是更大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的關(guan) 鍵,也是應對嚴(yan) 峻複雜形勢、促進經濟穩定恢複的重要舉(ju) 措。受國務院委托,在全國9個(ge) 省對《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總的看,《條例》實施取得積極成效,企業(ye) 對減稅降費、政務服務便利化等滿意度較高,對“一業(ye) 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等便利企業(ye) 開辦經營的改革舉(ju) 措感受明顯。去年在極為(wei) 困難條件下新設市場主體(ti) 2000多萬(wan) 戶,逆勢大幅增加並保持較高活躍度,離不開營商環境持續改善。評估也發現企業(ye) 對招投標、中介服務、融資等方麵問題反映較多。同時,東(dong) 部地區與(yu) 中西部、東(dong) 北地區之間,省會(hui) 城市與(yu) 非省會(hui) 城市之間,落實《條例》的進展也不平衡,有些差距明顯。會(hui) 議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條例》落實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一要鼓勵東(dong) 部地區、省會(hui) 城市對標國際先進先行先試,支持中西部和東(dong) 北地區、非省會(hui) 城市以改革促進營商環境明顯改善。二要推廣“一業(ye) 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等創新舉(ju) 措,催生更多新市場主體(ti) ,按市場規則運行。三要促進公平競爭(zheng) ,推進政府項目招投標市場化改革,規範中介服務,加大信貸中增加企業(ye) 融資成本“潛規則”的查處力度。四要著力提升監管效能,放得開又管得住,進一步增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綜合監管、聯合執法,對涉及群眾(zhong) 生命健康安全等領域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

會(hui) 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多年實踐做法,一方麵總體(ti) 保持現行稅製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另一方麵適當簡並稅目,降低部分稅率,減輕企業(ye) 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規定買(mai) 賣、技術等合同和證券交易的稅率維持不變,降低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貨物運輸合同和營業(ye) 賬簿的稅率,取消許可證照等的印花稅稅目,同時明確現行印花稅稅收優(you) 惠政策總體(ti) 不變。會(hui) 議決(jue) 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

為(wei) 維護糧食生產(chan) 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會(hui) 議通過《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草案嚴(yan) 格政策性糧食管理,規定嚴(yan) 禁虛報收儲(chu) 數量、以次充好、虛假輪換等,嚴(yan) 禁挪用、克扣財政補貼和信貸資金;強化糧食收購、儲(chu) 存等環節質量安全檢測監管,規定農(nong) 藥殘留、重金屬超標等糧食不得作為(wei) 食用用途銷售;明確了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的措施。草案還加大違法行為(wei) 懲處力度。

會(hui) 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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