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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全國藥品信息係統共建共享 實現藥品采購、流通和使用全流程監管——上海市建設聯盟地區藥品集中采購數據交換平台

發布時間:2020-12-30 15:06:34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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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按照“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台操作”的總體(ti) 思路,國家組織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11個(ge) 城市形成采購聯盟,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下稱上海藥事所),承擔聯合采購辦公室(下稱聯采辦)日常工作,牽頭啟動聯合采購數據交換平台(下稱聯采平台)建設工作,2019年12月,聯盟地區陸續執行中選結果,聯采平台每天收集26個(ge) 聯盟地區中選品種采購和使用數據,為(wei) 試點擴大區域範圍的監測工作提供數據支持。

(一)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技術標準,保障係統穩定性和可靠性。聯采辦明確聯采平台數據交換內(nei) 容和時限,設立數據上傳(chuan) 標準。聯采平台通過藥品目錄信息表實時下發各聯盟地區需要上報數據的目錄信息。技術標準的建立保障了聯采平台係統運行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二是開展前期準備,提升處理智能性和準確性。藥品目錄整理和統一賦碼,收集聯盟地區曆史采購數據,開發生產(chan) 企業(ye) 庫存申報係統。前期工作的開展提升了聯采平台數據處理的準確性和智能性。

三是采集匯總數據,增強分析實時性和及時性。實時采集匯總采購使用數據,匯總生產(chan) 企業(ye) 庫存信息。在網絡傳(chuan) 輸基礎上,聯采平台保證了快速、高效收集數據源以產(chan) 生實時數據,及時響應數據分析需求,為(wei)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監測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持,保障了數據收集和分析的實時性和及時性。

(二)主要成效。

一是增強帶量采購執行力,保障政策實施效果。聯采平台實現了實時、智能監測聯盟地區藥品采購使用情況。通過大數據監測,保障了“確保供應、確保使用(采購)、確保質量、控製費用”等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為(wei)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二是提升信息資源開放程度,打造共享平台。聯采平台的構建打破了以往各省市采購平台“信息孤島”,從(cong) 各省市之間局部信息交換、信息共享程度和效率有限向聯盟地區平台互聯互通、信息資源透明共享轉變,為(wei) 打造具備采集匯總統計分析等功能的應用平台提供了可能,也為(wei)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提供了更為(wei) 科學、更具應用價(jia) 值的工具和決(jue) 策依據。

三是實現大數據時代下藥品全流程智能監管。聯采平台集完成了實時數據的采集和追溯數據的存儲(chu) ,實現了多維度藥品數據全方位連續、動態監測,為(wei) 實現醫療大數據智能化監管和應用奠定了基礎。依托聯采平台的大數據支撐,藥品監管重心可向前轉移,強化事前的預測預警和事中的運行監控,實現監管的精確化、科學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為(wei) 藥品供應保障、醫藥產(chan) 業(ye) 格局的改善提供了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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