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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個監管” 六部門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

發布時間:2020-12-15 09:43:28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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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運輸部會(hui) 同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zhuan) 項整治 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建立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格局。

《通知》是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安全生產(chan) 工作決(jue) 策部署的重要舉(ju) 措,也是抓細抓實道路運輸安全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抓手,對於(yu) 有效解決(jue) 信息共享不充分、溝通配合不順暢、協同監管機製不健全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現實意義(yi) 。《通知》重點圍繞道路運輸經營主體(ti) 、運輸車輛和從(cong) 業(ye) 人員三個(ge) 核心要素,聚焦“五個(ge) 監管”,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信息共享與(yu) 聯動機製。

聚焦數字監管,推動信息共享。《通知》著力推動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機製,在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方便使用、便捷監管、安全高效的原則,加快推進相關(guan) 管理係統對接,暢通信息共享渠道,全麵實現道路運輸企業(ye) 注冊(ce) 登記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信息、道路運輸車輛注冊(ce) 登記和道路運輸證辦理信息、營運客貨車駕駛員駕駛證和從(cong) 業(ye) 資格證信息、旅遊監管與(yu) 包車客運信息共享、聯網查詢,為(wei) 多部門加強協同監管提供支撐。

聚焦精準監管,破解突出問題。《通知》著力加快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yu) 、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執法協作機製,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數據,加強對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運輸車輛、頻繁出入本地的外籍客運車輛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重點監管,加大對網約車非法營運的執法檢查力度。嚴(yan) 格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積極用好“兩(liang) 客一危”和重型貨車動態運行軌跡信息,提升違法違規行為(wei) 精準打擊力度,督促運輸企業(ye) 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

聚焦源頭監管,加強本質安全。《通知》著眼於(yu) 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生產(chan) 準入和一致性管理,加強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管理,嚴(yan) 厲打擊車輛非法改裝,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國家標準,提升道路運輸車輛安全性能。嚴(yan) 格落實道路運輸車輛產(chan) 品質量缺陷召回製度,暢通投訴渠道,密切跟蹤新技術、新材料發展應用,加強道路運輸車輛關(guan) 鍵零部件生產(chan) 和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嚴(yan) 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強製報廢管理規定,加強報廢機動車管理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e) 管理,依法查處非法拆解、利用報廢車輛總成非法拚裝機動車或者出售報廢機動車整車、拚裝機動車的行為(wei) ,以及駕駛使用拚裝機動車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行為(wei) 。

聚焦協同監管,健全管理機製。《通知》著眼於(yu) 完善道路運輸經營主體(ti) 協同管理機製,嚴(yan) 格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履行好“雙告知”職責,聯合開展在營道路運輸經營主體(ti) 的排查整治,加強對取得營業(ye) 執照但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市場主體(ti) 的聯合監管。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協同管理機製,建立道路運輸車輛營運證和行駛證比對核查機製,規範道路運輸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管理,加強對行駛證使用性質為(wei) 營運類但未辦理道路運輸證車輛的執法檢查,防止不具備資質的車輛非法從(cong) 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wei) 。

聚焦綜合監管,構建共治格局。《通知》著眼於(yu) 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範作用,綜合運用失信懲戒措施,促進道路運輸經營主體(ti) 自治;充分發揮行業(ye) 組織在政策法規製修訂、信用評價(jia) 、監管效果評估等工作中的作用,促進道路運輸行業(ye) 自律;充分發揮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監督作用,依法嚴(yan) 厲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營運行為(wei) ,促進企業(ye) 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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