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資訊中心 > 綜合物流 > 正文

民航局:機場貨物運輸裝卸時進口貨物與其它貨物不混裝、不交集

發布時間:2020-11-26 11:48:19 中國新聞網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據民航局網站消息,11月25日,民航局修訂發布《運輸航空公司、機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第六版)》(以下簡稱“《指南》”),在充分總結前五版經驗並結合了當前疫情形勢變化和民航疫情防控的新形勢、新要求基礎上,指導運輸航空公司和機場持續做好“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工作,強化“人物同防”,更高效、全麵地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消息指出,本次修訂按照“精準防控、精準施策”原則,持續優(you) 化完善不同防疫風險航班的分級標準和防控措施,增加貨運航班防疫風險分級和防控要求,細化機上防控措施,優(you) 化機組隔離方案並完善隔離期機組心理關(guan) 懷舉(ju) 措,增加貨運相關(guan) 人員、監察員等個(ge) 體(ti) 防護要求。針對運輸機場,增加進口貨物轉運作業(ye) 、完善入境旅客和機組閉環管理工作流程。

《指南》對於(yu) 進口貨物運輸、裝卸、轉運流程中提出具體(ti) 防疫措施,例如要確保相關(guan) 人員防護到位,固定相關(guan) 地麵人員及操作場地、生產(chan) 設備、人員休息區域,對直接接觸進口貨物的地麵人員進行實名製登記與(yu) 健康狀況監控;在貨物運輸及裝卸過程中保證進口貨物與(yu) 其它貨物不混裝、不交集,最大限度減少交叉風險與(yu) 傳(chuan) 染風險。

民航局指出,本次修訂旨在堅決(jue) 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線,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堅決(jue) 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jiao) 幸心理、鬆勁心態,助力“雙循環”,為(wei) 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民航局要求,各運輸航空公司、機場應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地區管理局應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要嚴(yan) 格落實防控責任,持續查找防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一個(ge) 航班一個(ge) 航班地盯,一個(ge) 環節一個(ge) 環節地抓,嚴(yan) 格要求一線班組和相關(guan) 人員,特別是貨運人員工作期間個(ge) 人防護的落實。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