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guan) 於(yu) 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
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國函〔2020〕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一項戰略舉(ju) 措,肩負著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重大使命。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自貿試驗區所在地方和有關(guan) 部門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和特色特點,全力推進製度創新實踐,形成了自貿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製推廣的主要內(nei) 容
(一)在全國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投資管理領域:“出版物發行業(ye) 務許可與(yu) 網絡發行備案聯辦製度”、“綠色船舶修理企業(ye) 規範管理”、“電力工程審批綠色通道”、“以三維地籍為(wei) 核心的土地立體(ti) 化管理模式”、“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便民模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智能輔助申報服務”、“證照‘一口受理、並聯辦理’審批服務模式”、“企業(ye) ‘套餐式’注銷服務模式”、“醫療器械注冊(ce) 人委托生產(chan) 模式”等9項。
2.貿易便利化領域:“‘融資租賃+汽車出口’業(ye) 務創新”、“飛機行業(ye) 內(nei) 加工貿易保稅貨物便捷調撥監管模式”、“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cang) 模式”、“進出口商品智慧申報導航服務”、“冰鮮水產(chan) 品兩(liang) 段準入監管模式”、“貨物貿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邊檢行政許可網上辦理”等7項。
3.金融開放創新領域:“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業(ye) 征信係統”、“分布式共享模式實現‘銀政互通’”、“綠色債(zhai) 務融資工具創新”、“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等4項。
4.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委托公證+政府詢價(jia) +異地處置’財產(chan) 執行雲(yun) 處置模式”、“多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模式”、“海關(guan) 公證電子送達係統”、“商事主體(ti) 信用修複製度”、“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大型機場運行協調新機製”等6項。
5.人力資源領域:“領事業(ye) 務‘一網通辦’”、“直接采認台灣地區部分技能人員職業(ye) 資格”、“航空維修產(chan) 業(ye) 職稱評審”、“船員遠程計算機終端考試”、“出入境人員綜合服務‘一站式’平台”等5項。
(二)在特定區域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在自貿試驗區複製推廣“建設項目水、電、氣、暖現場一次聯辦模式”、“股權轉讓登記遠程確認服務”、“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改革”等3項。
2.在二手車出口業(ye) 務試點地區複製推廣“二手車出口業(ye) 務新模式”。
3.在保稅監管場所複製推廣“保稅航煤出口質量流量計計量新模式”。
4.在成都鐵路局局管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空鐵聯運一單製貨物運輸模式”。
二、高度重視複製推廣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深刻認識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yi) ,將複製推廣工作作為(wei) 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舉(ju) 措。要把複製推廣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與(yu) 鞏固落實前五批經驗結合起來,同一領域的要加強係統集成,不同領域的要強化協同高效,推動各方麵製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推進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
三、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列為(wei) 本地區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實施力度,確保複製推廣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國務院各有關(guan) 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主動作為(wei) ,指導完成複製推廣工作。需報國務院批準的事項要按程序報批,需調整有關(guan) 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部門規章規定的,要按法定程序辦理。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開展成效評估,協調解決(jue) 複製推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複製推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
附件: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
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
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國函〔2020〕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一項戰略舉(ju) 措,肩負著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重大使命。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自貿試驗區所在地方和有關(guan) 部門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和特色特點,全力推進製度創新實踐,形成了自貿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製推廣的主要內(nei) 容
(一)在全國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投資管理領域:“出版物發行業(ye) 務許可與(yu) 網絡發行備案聯辦製度”、“綠色船舶修理企業(ye) 規範管理”、“電力工程審批綠色通道”、“以三維地籍為(wei) 核心的土地立體(ti) 化管理模式”、“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便民模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智能輔助申報服務”、“證照‘一口受理、並聯辦理’審批服務模式”、“企業(ye) ‘套餐式’注銷服務模式”、“醫療器械注冊(ce) 人委托生產(chan) 模式”等9項。
2.貿易便利化領域:“‘融資租賃+汽車出口’業(ye) 務創新”、“飛機行業(ye) 內(nei) 加工貿易保稅貨物便捷調撥監管模式”、“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cang) 模式”、“進出口商品智慧申報導航服務”、“冰鮮水產(chan) 品兩(liang) 段準入監管模式”、“貨物貿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邊檢行政許可網上辦理”等7項。
3.金融開放創新領域:“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業(ye) 征信係統”、“分布式共享模式實現‘銀政互通’”、“綠色債(zhai) 務融資工具創新”、“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等4項。
4.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委托公證+政府詢價(jia) +異地處置’財產(chan) 執行雲(yun) 處置模式”、“多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模式”、“海關(guan) 公證電子送達係統”、“商事主體(ti) 信用修複製度”、“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大型機場運行協調新機製”等6項。
5.人力資源領域:“領事業(ye) 務‘一網通辦’”、“直接采認台灣地區部分技能人員職業(ye) 資格”、“航空維修產(chan) 業(ye) 職稱評審”、“船員遠程計算機終端考試”、“出入境人員綜合服務‘一站式’平台”等5項。
(二)在特定區域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在自貿試驗區複製推廣“建設項目水、電、氣、暖現場一次聯辦模式”、“股權轉讓登記遠程確認服務”、“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改革”等3項。
2.在二手車出口業(ye) 務試點地區複製推廣“二手車出口業(ye) 務新模式”。
3.在保稅監管場所複製推廣“保稅航煤出口質量流量計計量新模式”。
4.在成都鐵路局局管範圍內(nei) 複製推廣“空鐵聯運一單製貨物運輸模式”。
二、高度重視複製推廣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深刻認識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yi) ,將複製推廣工作作為(wei) 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舉(ju) 措。要把複製推廣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與(yu) 鞏固落實前五批經驗結合起來,同一領域的要加強係統集成,不同領域的要強化協同高效,推動各方麵製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推進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
三、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列為(wei) 本地區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實施力度,確保複製推廣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國務院各有關(guan) 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主動作為(wei) ,指導完成複製推廣工作。需報國務院批準的事項要按程序報批,需調整有關(guan) 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部門規章規定的,要按法定程序辦理。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開展成效評估,協調解決(jue) 複製推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複製推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
附件: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
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序號 | 改革事項 | 主要內(nei) 容 | 負責單位 | 推廣範圍 |
1 | 出版物發行業(ye) 務許可與(yu) 網絡發行備案聯辦製度 | 將出版物發行業(ye) 務許可及從(cong) 事網絡發行備案申辦流程由“串聯”改為(wei) “並聯”,企業(ye) 一表填報申請、登記信息,一次性提交辦理要件,並可在線補充報送信息。實行“寬進嚴(yan) 管”、“靶向追蹤”等事中事後協同監管機製,強化部門審批和監管信息共享。 | 中央宣傳(chuan) 部 | 全國 |
2 | “委托公證+政府詢價(jia) +異地處置”財產(chan) 執行雲(yun) 處置模式 | 執行案件申請人可在異地委托財產(chan) 所在地公證機關(guan) 對財產(chan) 實況進行取證後提交指定政府部門,由該部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有關(guan) 財產(chan) 的公證文書(shu) 及視頻資料直接進行批量式書(shu) 麵審查評估,並向法院出具價(jia) 格認定書(shu) ,將此作為(wei) 網上拍賣的底價(jia) 依據。待網上拍賣成功後,通過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台,委托異地法院完成財產(chan) 的解封、解押、過戶等交付手續。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國 |
3 | 領事業(ye) 務“一網通辦” | 全麵整合領事業(ye) 務信息係統,將APEC商務旅行卡、外國人來華邀請和領事認證三個(ge) 業(ye) 務係統整合至一個(ge) 平台,並與(yu) 外交部業(ye) 務係統跨層級共享信息,實現全流程互聯網不見麵審批。 | 外交部 | 全國 |
4 | 綠色船舶修理企業(ye) 規範管理 | 鼓勵相關(guan) 行業(ye) 組織促進船舶修理企業(ye) 綠色發展,在生產(chan) 基本條件、質量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chan) 、職業(ye) 健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等方麵明確統一標準,引導企業(ye) 規範發展,加強行業(ye) 自律。 |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 | 全國 |
5 | 電力工程審批綠色通道 | 建立完善電力工程並聯審批製度規範,實行公安(交警)、自然資源、市政、綠化等相關(guan) 部門“一站式”聯合審批,快速受理審批10千伏及以下電力管線的規劃、挖掘、占路等行政許可,統一送達許可證書(shu) 。 | 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國家林草局 | 全國 |
6 | 多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模式 | 對市場主體(ti) 符合首次違法、非主觀故意並及時糾正、違法行為(wei) 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行政違法行為(wei) ,製定並發布多個(ge) 領域的包容免罰清單,明確免除罰款的行政處罰。在規定期限內(nei) ,動態調整免罰清單。對未在規定期限內(nei) 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場主體(ti) ,行政監管部門可以依據行政處罰法等予以處罰。 | 司法部 | 全國 |
7 | 直接采認台灣地區部分技能人員職業(ye) 資格 | 持有台灣地區“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核發的中餐烹調、西餐烹調、美容、女子美發等職業(ye) 甲、乙、丙級技術士證書(shu) ,可直接采認為(wei) 大陸相對應的職業(ye) 資格。 |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央台辦 | 全國 |
8 | 航空維修產(chan) 業(ye) 職稱評審 | 由航空維修企業(ye) 對申報人的工作實績和相關(guan) 信息進行前置評價(jia) 和審核把關(guan) ,作為(wei) 後續職稱評審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結合航空維修產(chan) 業(ye) 特點,建立專(zhuan) 門評委會(hui) ,對參評人員進行綜合評審,開辟航空維修企業(ye) 職工參與(yu) 職稱評審快捷通道。 |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 | 全國 |
9 | 以三維地籍為(wei) 核心的土地立體(ti) 化管理模式 | 建立三維地籍管理係統,將三維地籍管理理念和技術方法納入土地管理、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全過程,在土地立體(ti) 化管理製度、政策、技術標準、信息平台、數據庫等方麵進行探索,以三維方式設定立體(ti) 建設用地使用權。 | 自然資源部 | 全國 |
10 | 不動產(chan) 登記業(ye) 務便民模式 | 實行不動產(chan) 登記“一證一碼”,手機掃描不動產(chan) 權證二維碼可查詢證書(shu) 附圖、限製狀態等信息。個(ge) 人用戶可使用手機應用程序等,實現名下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查詢、辦理進度查詢、費用繳納等。 | 自然資源部 | 全國 |
11 | 建設項目水、電、氣、暖現場一次聯辦模式 | 改革建設項目水、電、氣、暖服務申報模式,由向相關(guan)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單位“多家申報”,改為(wei) 向政務服務中心“一家申報”。在項目現場實施受理、核查、反饋“一站式”聯合辦理,提供“一對一”精準服務。精簡申報材料,明確時限節點,梳理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 |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 | 自貿試驗區 |
12 | 船員遠程計算機終端考試 | 按照統一規範要求,在船員考試業(ye) 務量較多或偏遠地區建立遠程考場,供船員通過計算機終端參加遠程理論考試。船員可根據需求預約遠程考試,自主選擇證書(shu) 領取方式(自取或郵寄)。 | 交通運輸部 | 全國 |
13 | 空鐵聯運一單製貨物運輸模式 | 推動航空運輸企業(ye) 和鐵路運輸企業(ye) 作為(wei) 合作承運人與(yu) 貨運客戶簽訂“空鐵聯運單”,共同負責全程運輸,分別承擔相應運程責任。承運人收攬貨物後,通過鐵路或航空將貨物運至中轉站,進行“班機+班列”的銜接轉運,完成下一運程。 | 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 成都鐵路局局管範圍內(nei) |
14 | “融資租賃+汽車出口”業(ye) 務創新 | 支持以融資租賃方式開展汽車出口業(ye) 務,在商務部汽車出口許可證申請係統中增設相應貿易方式選項,並按照企業(ye) 實際需求采用合適的許可證簽發方式,便利企業(ye) 回款。 | 商務部、銀保監會(hui) | 全國 |
15 | 二手車出口業(ye) 務新模式 | 建立二手車出口服務和監管信息化平台,實現車輛全流程信息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究。優(you) 化通關(guan) 流程和物流流程,鼓勵企業(ye) 提前申報。將出口許可證管理由“一車一證”改為(wei) “一批一證”,推進通關(guan) 便利化。 | 商務部、公安部、海關(guan) 總署 | 二手車出口業(ye) 務試點地區 |
16 | 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業(ye) 征信係統 | 對成立時間超過一年、經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推薦、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派出機構審查的商業(ye) 保理法人企業(ye) ,以專(zhuan) 線直接接入和互聯網平台方式接入央行企業(ye) 征信係統。 |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hui) | 全國 |
17 | 分布式共享模式實現“銀政互通” | 通過規範數據接口實現銀行與(yu) 相關(guan) 政府部門專(zhuan) 線聯通,拓展基於(yu) 銀政信息實時共享的服務項目,實現抵押登記、抵押注銷等業(ye) 務的高效辦理。 | 人民銀行、自然資源部、銀保監會(hui) | 全國 |
18 | 綠色債(zhai) 務融資工具創新 | 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hui) 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合作框架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主承銷商及發債(zhai) 主體(ti) 建立專(zhuan) 業(ye) 指導、整體(ti) 聯動的長效工作機製。建立主承銷商長效溝通機製,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債(zhai) 券承銷工作力度,重點服務綠色債(zhai) 券發行。加強已發債(zhai) 券事後監督管理,聯合金融機構加強債(zhai) 券市場風險監測,防控信用風險,維護市場穩定。加強綠色債(zhai) 券存續期管理,規範募集資金使用,確保投向節能環保、汙染防治、資源節約與(yu) 循環利用等專(zhuan) 項領域。 | 人民銀行 | 全國 |
19 | 飛機行業(ye) 內(nei) 加工貿易保稅貨物便捷調撥監管模式 | 推行便捷監管模式,允許飛機行業(ye) 對未經加工的保稅料件以“餘(yu) 料結轉”的方式在集團內(nei) 不同企業(ye) 、不同加工貿易手(賬)冊(ce) 間自行調撥。實施“電子底賬+企業(ye) 自核”監管模式,根據飛機行業(ye) 特點,強化企業(ye) 申報責任,在海關(guan) 評估企業(ye) 誠信守法程度後實施企業(ye) 自核自管和“主料工作法”。 | 海關(guan) 總署、商務部 | 全國 |
20 |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cang) 模式 | 在海關(guan) 特殊監管區域內(nei) 設置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cang) ,將區外的分揀、退貨流程轉移至區內(nei) ,實行退貨中心倉(cang) 場所硬件設施監管,海關(guan) 對電商企業(ye) 相關(guan) 設施實地驗核後準予備案,劃定跨境電商退貨車輛出入區指定路線。實行退貨包裹出入區監管,實施卡口管理、物流監控管理、倉(cang) 內(nei) 卸貨管理、複運出區管理。實行合格包裹上架監管,加強單證審核和查驗管理。 | 海關(guan) 總署、商務部 | 全國 |
21 | 海關(guan) 公證電子送達係統 | 對不能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jue) 定的海關(guan) 案件,指引當事人快速完成電子送達地址信息采集。結案後,海關(guan) 可通過海關(guan) 公證電子送達平台或其他電子送達方式,將《處罰告知單》與(yu) 《處罰決(jue) 定書(shu) 》等法律文書(shu) 送達當事人,並全程電子存證。 | 海關(guan) 總署、司法部 | 全國 |
22 | 出入境人員綜合服務“一站式”平台 | 強化海關(guan) 、移民、外事、科技等涉外部門協同,優(you) 化流程,為(wei) 出入境人員證件辦理、業(ye) 務預約、在線申報等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全麵推進“一網通辦”,提供邀請外國人來華、出入境體(ti) 檢、外國人工作證辦理、居留證件查詢、隨行子女入學等政務辦理功能,並為(wei) 來華境外人員及中國公民提供疫苗預約和訂製旅遊等服務,實現政務、綜合服務“一口通辦”。 | 海關(guan) 總署、國家移民局、外交部、科技部、國務院港澳辦 | 全國 |
23 | 進出口商品智慧申報導航服務 | 使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領域新技術手段,建立智能申報導航數據庫集群,在“單一窗口”申報端為(wei) 企業(ye) 納稅申報提供全麵即時準確的個(ge) 性化智能導航服務。導航服務過程中不涉及企業(ye) 具體(ti) 申報信息,確保數據使用安全。 | 海關(guan) 總署 | 全國 |
24 | 冰鮮水產(chan) 品兩(liang) 段準入監管模式 | 對海關(guan) 一般信用及以上的冰鮮水產(chan) 品進口企業(ye) 實施“附條件提離”,企業(ye) 出具書(shu) 麵承諾,海關(guan) 抽樣後口岸放行,利用檢測綠色通道實施“合格入市”,企業(ye) 無需等待檢測結果即可向銷售商配送,但不得上市銷售。檢測結果異常,主動召回;檢測合格,立即上市。海關(guan) 定期開展監控計劃和食品安全管理核查,企業(ye) 定期提交配送銷售管理證明資料,海關(guan) 抽查“附條件提離”落實情況,強化入市前風險監管。 | 海關(guan) 總署 | 全國 |
25 | 貨物貿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 | 整合進口貨物風險類、稅款類擔保的管理流程和模式,構建以企業(ye) 為(wei) 單元的海關(guan) 擔保信息化管理模式,實現企業(ye) 一份擔保文本在不同業(ye) 務領域、不同業(ye) 務現場、不同擔保事項間通用,擔保額度自動核扣、返還以及擔保風險智能防控,進一步降低企業(ye) 資金成本,提升海關(guan) 擔保業(ye) 務管理效能。 | 海關(guan) 總署 | 全國 |
26 | 保稅航煤出口質量流量計計量新模式 | 保稅航煤出口計量方式由岸罐計重變更為(wei) 質量流量計計量。將成品航煤通過專(zhuan) 用管道輸入機場出口監管罐後,再轉至保稅罐,實現出口檢驗工作與(yu) 保稅貨物重量鑒定合二為(wei) 一。 | 海關(guan) 總署 | 保稅監管場所 |
27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智能輔助申報服務 | 通過電子稅務局向企業(ye) 推送預申報數據,智能輔助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便捷申報。 | 稅務總局 | 全國 |
28 | 證照“一口受理、並聯辦理”審批服務模式 | 將企業(ye) 設立聯合審批涉及的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社保等多個(ge) 部門的受理窗口整合為(wei) 一個(ge) 窗口,變“多頭受理”為(wei) “一口受理”。企業(ye) 按一份清單要求交齊材料即可申請營業(ye) 執照和相關(guan) 許可,實現“最多跑一次”。 | 市場監管總局 | 全國 |
29 | 企業(ye) “套餐式”注銷服務模式 | 地方根據權限範圍確定企業(ye) 聯合注銷營業(ye) 執照和許可證的清單,在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等企業(ye) 信息公示平台設置“套餐式”注銷服務專(zhuan) 區,實行“一窗受理、內(nei) 部流轉、並聯審批”,企業(ye) 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終止有關(guan) 業(ye) 務需經批準的,可多項同步注銷。 | 市場監管總局 | 全國 |
30 | 商事主體(ti) 信用修複製度 | 企業(ye) 自被列入嚴(yan) 重違法失信企業(ye) 名單之日滿3年,未再發生相關(guan) 情形的,可通過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發布其信用修複公告,公告期30日。登記機關(guan) 將信用修複情況作為(wei) 商事主體(ti) 從(cong) 嚴(yan) 重違法失信企業(ye) 名單移出的重要條件。 | 市場監管總局 | 全國 |
31 | 股權轉讓登記遠程確認服務 | 服務對象可依托企業(ye) 登記信息遠程核實係統,經人臉識別技術核準,並通過視頻進行基本信息查詢及意思表示確認後,依法辦理股權轉讓登記。 | 市場監管總局 | 自貿試驗區 |
32 | 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控大數據平台 | 對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利用大數據平台信息與(yu) 所提交材料進行比對,識別評估風險,將異常情況轉至相關(guan) 部門認定、處理。對已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平台定期對接監管、公檢法及互聯網等信息,進行風險動態評估監測。將通過平台對比、分析形成的需重點關(guan) 注企業(ye) 名單,及時與(yu) 相關(guan) 部門共享,以采取針對性措施。 | 銀保監會(hui) | 全國 |
33 | 邊檢行政許可網上辦理 | 設立邊檢行政許可網上辦理窗口,實現上下外國船舶許可、搭靠外輪許可的在線申請、審批、簽發。個(ge) 人和企業(ye) 用戶可通過互聯網客戶端等渠道,申請辦理人員登輪、船舶搭靠等邊檢許可證件。 | 國家移民局 | 全國 |
34 | 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改革 | 將國家林草局實施的野生動植物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實施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shu) 行政許可事項委托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的省級林草主管部門和國家瀕管辦辦事處辦理,優(you) 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 | 國家林草局 | 自貿試驗區 |
35 | 大型機場運行協調新機製 | 建立以機場運管委為(wei) 組織機構、聯合運控中心為(wei) 運行載體(ti) 、機場協同決(jue) 策(A—CDM)係統為(wei) 平台支撐的協同運行體(ti) 係,實現從(cong) 管理框架向管理體(ti) 係的轉變,提升大型機場整體(ti) 運行協調能力。 | 中國民航局 | 全國 |
36 | 醫療器械注冊(ce) 人委托生產(chan) 模式 | 醫療器械注冊(ce) 人除自行生產(chan) 產(chan) 品外,可委托具備相應生產(chan) 條件的企業(ye) 生產(chan) 產(chan) 品。 | 國家藥監局 | 全國 |
37 | 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 | 依托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構建知識產(chan) 權證券化交易體(ti) 係。根據知識產(chan) 權數量、公司資產(chan) 規模、利潤水平、行業(ye) 領先度等因素選取標的企業(ye) 。對基礎資產(chan) 現金流的質量、穩定性、權屬狀況嚴(yan) 格把關(guan) ,試行將知識產(chan) 權相關(guan) 債(zhai) 權資產(chan) 實現真實出售。 |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證監會(hui) 、銀保監會(hui) 、國家版權局 | 全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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