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1-13 10:17:11 人民網

11月1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加強冬季疫情防控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有關(guan) 情況。
針對已經進入國內(nei) 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有哪些監管措施?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負責人陳諝回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證明的,一律不準上市銷售。陳諝介紹,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工作的決(jue) 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工作要求,市場監管部門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重點抓好進口冷鏈食品風險監測和排查處置工作。
一是強化協同配合。市場監管總局會(hui) 同衛生健康委、海關(guan) 總署等部門,督促生產(chan) 經營者落實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冷鏈食品生產(chan) 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等防控措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地方政府部署的部署要求,協調並配合地方衛生防疫機構,定期對加工企業(ye) 和冷庫、商場超市、農(nong) 批市場、餐飲服務等場所進口冷鏈食品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加強常態化疫情監測和風險預警。
二是加強排查管控。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部署和相關(guan) 工作指南、技術指南,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地方及時妥善處置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針對一些地方在定期核酸檢測中發現的進口冷鏈食品核酸陽性樣品,組織對涉疫食品樣品進行溯源調查,及時協調跨省信息通報,加強涉事冷鏈食品追溯管理,最大限度地控製疫情風險傳(chuan) 播。
三是落實主體(ti) 責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一方麵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ti) 責任,指導食品生產(chan) 經營單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溫度控製、人員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ti) 係,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市場監管部門對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加大查處力度。另一方麵督促落實疫情防控主體(ti) 責任,指導相關(guan) 食品生產(chan) 經營者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時,查驗並索取核酸檢測報告,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消毒證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證明的,一律不準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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