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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請提前預約

發布時間:2019-12-30 17:12:19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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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you) 惠預約通行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國聯網收費高速公路將按照ETC門架係統分段計費,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跨區作業(ye)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將通過安裝使用ETC車載裝置、提前預約通行的方式,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並繼續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免優(you) 惠政策。

《通知》指出,車輛駕駛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人通過登錄“中國ETC服務小程序”進行注冊(ce) ,上傳(chuan) 相關(guan) 證明信息,完成互聯網預約。其中,運輸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和跨區作業(ye)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還可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在出口收費站申請查驗,符合條件的免收車輛通行費。

考慮到運輸企業(ye) 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需逐步適應,《通知》還設置了預約通行過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24時前,運輸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和跨區作業(ye)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未安裝ETC,或安裝ETC但未通過互聯網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符合條件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出台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you) 惠政策的省份,可結合各地實際製定過渡期政策。

過渡期結束後,車輛通過安裝ETC並預約通行,即可享受通行費優(you) 惠政策;安裝ETC但未提前完成互聯網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的車輛,通行過程中產(chan) 生扣費,可在出口收費站申請查驗,符合條件的將予以退費。未安裝ETC,或已安裝ETC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以及因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領取CPC卡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車輛,均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因收費係統故障,ETC車輛隻能領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仍可享受優(you) 惠政策。(來源:交通運輸部微信公眾(zhong)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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