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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專家解讀之一 | 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將更加明顯

發布時間:2022-04-18 16:15:56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nei) 在要求。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並對更大範圍、更深程度上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作出重要部署,為(wei) 下一步全麵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了行動綱領和工作指南。

提高認識,增強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緊迫感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要從(cong) 全局和戰略高度認識和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guan) 鍵在於(yu) 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必須用足用好超大規模市場優(you) 勢,暢通國內(nei) 大循環,形成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並以國際循環提升國內(nei) 大循環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破除各種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有利於(yu) 推動國內(nei) 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形成供需互促、產(chan) 銷並進、暢通高效的國內(nei) 大循環,有利於(yu) 更好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場資源,培育參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合作新優(you) 勢。

新發展階段,構建與(yu) 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相適應的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必須不斷在經濟體(ti) 製關(guan) 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創新。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破除妨礙各種生產(chan) 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ti) 製機製障礙,有利於(yu) 充分發揮市場和價(jia) 值規律的作用,促進高標準市場體(ti) 係建設,推動構建更加係統完備的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

隨著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創新成為(wei) 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這就要求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更好結合,為(wei) 各類創新活動提供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更加規範的市場環境。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強化競爭(zheng) 政策基礎地位,提高政策統一性、規則一致性、執行協同性,有利於(yu) 以統一大市場激勵創新、優(you) 化分工、促進競爭(zheng) ,使創新要素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

立破並舉(ju) ,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製度建設

改革開放40多年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統一市場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特別是重要的基礎設施等“硬件”不斷完善。此次《意見》更多是側(ce) 重設施的高標準聯通,提出要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完善市場信息交互渠道、推動交易平台優(you) 化升級。相比而言,我國統一市場建設在製度規則等“軟件”方麵存在短板和不足,不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為(wei) 此,《意見》從(cong) 製度建設著眼,堅持立破並舉(ju) ,就建立健全體(ti) 製機製、打通製度堵點部署了一係列重點任務。

在“立”的方麵,《意見》明確指出“強化市場基礎製度規則統一”,提出完善統一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健全統一規範的涉產(chan) 權糾紛案件執法司法體(ti) 係;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製度,嚴(yan) 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製定全國通用性資格清單,統一規範評價(jia) 程序及管理辦法,提升全國互通互認互用效力等。

《意見》還強調“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提出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增強市場監管製度和政策的穩定性、可預期性,推進線上線下一體(ti) 化監管;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推進維護統一市場綜合執法能力建設,探索在有關(guan) 行業(ye) 領域依法建立授權委托監管執法方式,鼓勵跨行政區域按規定聯合發布統一監管政策法規及標準規範。

在“破”的方麵,《意見》突出“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提出著力強化反壟斷,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ye) 改革;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整治網絡黑灰產(chan) 業(ye) 鏈條;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全麵清理歧視外資企業(ye) 、外地企業(ye) 等各類優(you) 惠政策;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以及招標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做法。

分類施策,建設高標準全國統一大市場

隨著經濟發展和市場化改革推進,我國多門類、開放型的商品市場體(ti) 係不斷完善,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多層次、多樣化的要素市場體(ti) 係也已基本形成,但還存在發展不平衡問題,特別是要素市場發展相對滯後,製約了新發展格局下要素配置效率的提高。為(wei) 此,《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指出“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

比如,對土地和勞動力市場,《意見》提出,完善城鄉(xiang) 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yu) 指標、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製,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和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yu) 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對資本市場,提出統一動產(chan) 和權利擔保登記,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全國性證券市場板塊間的合作銜接,推動債(zhai) 券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健全權責清晰、分工明確、運行順暢的監管體(ti) 係。

另外,《意見》還強調“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提出健全商品質量體(ti) 係,建立健全質量分級製度,推動質量認證結果跨行業(ye) 跨區域互通互認;完善標準和計量體(ti) 係,加快製定麵部識別等智能化識別係統的全國統一標準和安全規範,加強標準必要專(zhuan) 利國際化建設;全麵提升消費服務質量,推動跨國跨地區經營的市場主體(ti) 為(wei) 消費者提供統一便捷的售後服務,完善服務市場預付式消費管理辦法。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需要處理好頂層設計與(yu) 基層探索的關(guan) 係。對此,《意見》提出,探索研究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標準指南,動態發布不當幹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清單,建立健全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部門協調機製;優(you) 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ti) 化建設工作,積極總結並複製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總之,抓好《意見》落實,我國超大規模統一市場的優(you) 勢將更加明顯,形成對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雄厚支撐。(作者:劉濤,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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