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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解讀∣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 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

發布時間:2022-01-21 15:40:11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you) 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guan) 期。麵對新時期新形勢新挑戰,以數據要素為(wei) 核心引擎推動數字經濟深化發展,是“十四五”時期做強做優(you) 做大我國數字經濟迫切需要完成的重大任務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激活數據要素潛能。近日發布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並對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jia) 值作出重要部署。

一、發揮數據要素的重要意義(yi)

從(cong)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的大趨勢來看,第四次工業(ye) 革命以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為(wei) 核心,而數據資源作為(wei) 重要生產(chan) 要素,蘊藏了巨大的價(jia) 值,被認為(wei) 是21世紀的“黃金”“石油”。2019年,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首次將數據與(yu) 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並列作為(wei) 重要的生產(chan) 要素。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ti) 製機製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意見》均強調要培育和發展數據要素市場。2021年,“十四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數據資源產(chan) 權、交易流通、跨境傳(chuan)

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從(cong) 頂層設計角度,黨(dang) 和國家把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jia) 值放在重要的戰略位置。

但是,當前我國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ye) 在使用數據時麵臨(lin) 一些難題,如數據使用和收益權益不清晰、分級分類標準不統一、大企業(ye) 壟斷以及數據泄露風險等問題,阻礙了數據價(jia) 值潛力的充分釋放。因此,構建一個(ge) 統一公平、競爭(zheng) 有序、成熟完備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不僅(jin) 是來自國家頂層的規劃目標,更是各市場微觀主體(ti) 的迫切願望。

二、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途徑

與(yu) 傳(chuan) 統生產(chan) 要素不同,數據要素具有非競爭(zheng) 性,並且可以無限複製、重複使用,作為(wei) 經濟活動的副產(chan) 品有著獨特的生命周期,在價(jia) 值創造上具有規模報酬遞增、規模效應、質量依賴、高度異質等特點。因此,通過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來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jia) 值,迫切需要從(cong) 數據要素的高質量供給、市場化流通、創新開發利用機製等方麵入手。

一是強化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數據要素價(jia) 值與(yu) 數據質量息息相關(guan) ,少量或者低質數據通常價(jia) 值不高,隻有通過聚合整理後的大數據或者擁有高質量標注的數據才具有實用價(jia) 值。因此,在供給側(ce) ,亟需通過推動數據資源標準體(ti) 係建設、提升數據資源管理水平和處理能力來保障數據質量。

對於(yu) 社會(hui) 數據資源,主要依靠發揮市場主體(ti) 積極性來提升供給質量,特別是培育和支持聚焦於(yu) 數據采集、整理、聚合、分析

等業(ye) 務的社會(hui) 化數據服務商,提升各環節數據加工處理水平,打破技術和協議壁壘,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互操作。

對於(yu) 公共數據資源,應充分發揮基礎性平台作用,為(wei) 公共數據流通提供共性支撐服務和安全可信流通環境,從(cong) 而一方麵有效避免數據基礎設施重複建設和同質競爭(zheng) 等問題,另一方麵可以深化政府數據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有序共享,更好提升公共數據開放水平、釋放數據紅利。

二是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數據要素的市場流通離不開培育數據交易平台、構建數據交易規則、完善數據治理體(ti) 係。當前我國數據交易規則和治理體(ti) 係還有待完善,亟需開展數據確權及定價(jia) 服務探索試驗。

市場化定價(jia) 體(ti) 係是構建數據交易規則的重要組成部分。數據要素的非競爭(zheng) 性和價(jia) 值異質性決(jue) 定了數據市場不同於(yu) 其他生產(chan) 要素的市場。一方麵,數據的非競爭(zheng) 特性意味著數據可以在不影響價(jia) 值的情況下被任意多個(ge) 數據處理者同時使用,因此用傳(chuan) 統“出價(jia) 最高者得”的掛牌交易機製來交易數據不再是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另一方麵,數據要素的價(jia) 值依賴於(yu) 使用的具體(ti) 模型、模型中的其他數據以及應用場景等,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數據處理者存有疑慮,阻礙了數據流通。針對上述問題,應鼓勵市場主體(ti) 探索更靈活的數據交易模式,幫助更多中小企業(ye) 及個(ge) 人從(cong) 數據增值中受益。

在構建市場交易規則之外,還應提升數據交易平台服務質量,通過發展登記結算、資產(chan) 評估、交易撮合、爭(zheng) 議仲裁等配套服務

完善市場運營和治理體(ti) 係,實現和維護各參與(yu) 主體(ti) 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可以鼓勵企業(ye) 和科研院所等主體(ti) 探索區塊鏈、隱私計算等各類數字技術應用,以營造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提升數據交易流通效率。

三是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製。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歸根到底還是要以實際應用需求為(wei) 導向,盡可能地挖掘數據價(jia) 值。數據要素的規模收益遞增和網絡效應意味著在價(jia) 值創造方麵可以實現“1+1>2”的效果。因此,應促進數據、技術、場景在實體(ti) 經濟中的深度融合,通過數據要素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賦能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催生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提高全要素生產(chan) 率。

在許多領域,數據要素的開發利用仍處於(yu) 探索階段。未來應堅持市場導向、應用牽引,引導廣大市場主體(ti) 豐(feng) 富數據應用場景,在智能製造、智慧城市、物聯網、車聯網等重點領域,要按照鼓勵創新原則,留足發展空間,同時堅守數據安全底線,不能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對看得準、有發展前景的數據開發利用場景,要引導其健康規範發展;對一時看不準的,可設置一定的“觀察期”,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引導或處置。

在政策實施上,對重點行業(ye) 可鼓勵已具備一定數據開發利用能力的龍頭企業(ye) ,發揮自身資源優(you) 勢開展創新,通過典型示範引領,讓參與(yu) 各環節的企業(ye) 少走彎路。支持地方先行先試,通過部分地區的數據要素市場發展,帶動其他地區諸如數據加工與(yu) 服務等上下遊產(chan) 業(ye) 發展,促進區域間均衡發展和共同富裕。

三、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建議

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就是將尚未完全由市場配置的數據要素轉向由市場配置的動態過程,形成以市場為(wei) 根本的數據資源體(ti) 係,實現以數據流促進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各個(ge) 環節高效貫通。在初步建立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的基礎上,下一步可以從(cong) 以下三個(ge) 方麵進一步發揮數據要素作用。

一是探索數據要素的分配機製。應按照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提出的“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探索建立與(yu) 數據要素價(jia) 值和貢獻相適應的收入分配機製。這需要用合理手段確定數據要素的貢獻和收益,並對分配給誰、分配多少、如何分配的問題都作出科學理性的判斷。

二是健全數據要素市場監管設計。數據作為(wei) 新型生產(chan) 要素,其市場監管設計亟待進一步完善。建議結合我國具體(ti) 國情,構建與(yu) 市場並進的交易規則和監管體(ti) 係,來彌補因為(wei) 信息不對稱、隱私保護力度不夠、不正當競爭(zheng) 等導致的市場失靈問題。在保障從(cong) 業(ye) 者和消費者權利、為(wei) 各類企業(ye) 提供平等參與(yu) 機會(hui) 的同時,保護企業(ye) 創新創業(ye) 積極性。

三是完善數據資產(chan) 管理的配套方法。數據要素市場發展麵臨(lin) 數據資產(chan) 確權難、隱私保護難、價(jia) 值評估難等痛點問題,需要數據服務商和交易平台等主體(ti) 完善標注清洗、脫敏脫密、聚合分析等環節的管理方法,提供規範化的處理加工、資產(chan) 評估、分類分級管理等服務。其中數據資產(chan) 評估是最核心也最困難的工作。未來應重點針對數據要素“有效期短、可以無限共享、集合使用價(jia)

值更高”等新特征設計最有效的價(jia) 值評估方法。(翁翕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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